地方与中央2(中央的制衡)

1西周时期,由于实行的是分封制,天子之下即诸侯,而各地诸侯在自己的封地之内,又可以自行设置官员,建立自己的武装和征派赋税。相对独立性较强,

地方与中央2(中央的制衡)

2秦朝统一之后,吸取教训,实行中央集权政治制度,地方实行的是郡县制,地方官员任免人事权在于皇上一人手中,大大加强了地方隶属与中央的关系,

地方与中央2(中央的制衡)

3西汉初年,实行郡国并行制,郡国并行制导致后来的七国之乱,七国之乱平定之后,郡县制的推行成为主流。东汉末年,地方行政区划分由郡县改为州郡县三级,

地方与中央2(中央的制衡)

5隋朝变为州县两级

地方与中央2(中央的制衡)

6唐代唐太宗时期,将全国划为10道,作为检查区,后来道逐渐成为州县之上的行政实体,唐末,出现了藩镇割据,


地方与中央2(中央的制衡)

地方与中央2(中央的制衡)

7宋初鉴于唐朝灭亡教训,派文臣到地方任职,以防武人割据,元代实行的是行省制度,行省之下分为路、府、州、县,边远的地方设宣慰司进行管理。


地方与中央2(中央的制衡)

地方与中央2(中央的制衡)

8明代废除行省制度,地方由三司分管地方行政,军政和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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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清朝沿袭明制,各省设承宣布政使司,最初,每省设左、右布 政使各一人,后改为各省设布政使一人,掌一省行政。清朝在全国共设布政使二十人,/<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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