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2018九江市中心城區初中學校劃分各錄取政策出爐

根據《義務教育法》和教育部及省教育廳關於義務教育階段必須堅持免試就近劃片入學的原則,結合《九江市2018年中小學招生工作實施意見》(九中招委字〔2018〕1號)文件精神以及我市中心城區學生生源分佈的實際情況,市中招辦依據各初中學校招生計劃進行統籌安排,擬定了我市2018年中心城區初中學校學區(見附表),經過認真審查並報市中招委研究批准。現就錄取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結合劃定的學區範圍一併遵照執行。

1.中心城區的小學畢業生(潯陽區、開發區、八里湖新區戶籍)統一由市中招辦建立電子檔案並按本文件劃定的學區範圍進行錄取。

2.潯陽區原廠辦學校應屆小學畢業生原則上在本校初中就讀,無初中建制學校的小學畢業生由市中招辦按其戶籍及家庭實際居住所在地統一劃片安排入學。

3.非中心城區小學畢業生,如果隨父母任一方戶籍在潯陽區、開發區、八里湖新區的可由市中招辦統一錄取。市直小學和潯陽區、開發區區屬小學畢業生的戶籍如果屬於“個人搭戶”或“戶口空掛”的,一律按其法定監護人實際合法常住固定住所的學區分配入學或由市中招辦統一安排入學。

4.凡戶籍不在潯陽區、開發區、八里湖新區的小學畢業生,原則上回戶籍所在地升學,確有特殊原因,難以回戶籍所在地升學的學生,可提交申請並經市中招辦審核,根據市直初中學校的辦學容量,以外地借讀生身份安排到相關學校就讀。

5.廬山下遷居民子女小學升初中的入學安排按照《九江市人民政府市長辦公會議紀要(6)》(2012年11月1日)精神和《九江市教育局關於安排廬山管理局下遷居民子女入學的實施意見》(市教發[2012]127號)、《九江市2018年中小學招生工作實施意見》(九中招委字[2018]1號)文件規定予以執行。

6.外來經商及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的初中入學,按市政府有關文件的規定,報名後由市中招辦統一進行安排。

7.民辦初中學校招生工作必須嚴格遵照《民辦教育促進法》規定,依據省市相關招生政策、招生計劃,在市中招辦統一指導和組織下進行招生。

8.各學校應嚴格依據市中招辦下發的新生錄取名單組織好新生報名,並按照國家規定的班額實行均衡編班。各校在初中階段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名義開辦各類重點班、實驗班,更不得組織考試分班。對於違規違紀的學校,一經發現,將按照相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9.根據《義務教育法》規定,未完成小學六年教育的學生一律不準升入初中就讀。各招生學校不得違規私收非應屆小學畢業生入學,違者除學生一律清退回小學就讀外,還將追究學校負責人的相關法律及行政責任。

10.為嚴肅招生紀律,規範招生秩序,根據《九江市2018年中小學招生工作實施意見》(九中招委字[2018]1號)文件規定各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或任何名義擅自組織與入學有關的招生考試,也不得違規擅自招收本校學區外的學生。市中招辦將於開學初逐校逐班清點核查人數,對不按中招辦統一分配入學私自擇校的初中新生,不予辦理學籍信息轉接手續,將不再具有正式學籍,由此引發的一切後果,均由違規學校或學生自行承擔。凡無正式學籍的初中生(正常轉學、休學除外),中考不享受均衡招生政策並不得報考重點高中。同時對違規私收學生的學校,將依據省、市招生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同時追究校長及相關責任人行政責任。

剛剛,2018九江市中心城區初中學校劃分各錄取政策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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