諺語稱“臘月二十七,宰雞趕大集”,而這一天,清水法院執行局的幹警們在院黨組書記、院長周海同志的親自帶領下,開展執行行動。這是清水縣人民法院黨組安排部署的節前集中執行大行動中的一次行動。
下午2點40分,周海院長帶領執行幹警從法院出發,到白沙鎮白沙村尋找被執行人時某某,督促其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當幹警們趕到被執行人家中時,大門緊閉,家中無人,在無法與其取得聯繫的情況下,經詢問鄰居得知,其全家今早乘車外出。於是,周海院長帶領幹警們前往白沙鎮白沙村村委會,在村幹部的幫助下,與其取得了聯繫,得知其在白沙鎮魯灣村後,執行幹警驅車趕到魯灣村將其傳喚至白沙鎮白沙村村委會。
3點37分,在白沙鎮白沙村村委會,周海院長親自對被執行人時某某進行談話,要求其遵守諾言,履行義務。被執行人時某某表示願積極籌錢,於2月2日上午11時前到法院履行義務。鑑於其態度較好,本院決定暫時不拘留被執行人時某某。
審核簽發:張偉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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