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孕婦花3萬餘元買私教課,上了兩節課出現先兆早產,想要退錢退課,難

去年7月,杭州的唐甲(化名)在懷孕5月時,因聽說孕期健身有助於順產,便在自己辦理會員卡的健身房裡購買了孕期健身課程。唐甲前後兩次共籤合同買總價值6萬餘元的私教課,沒想到上了兩節課,她就出現了先兆早產症狀。 唐甲提出退掉沒上的課程,返還費用,但健身房一直不肯。去年年底,唐甲把健身房告上法庭。近日,法院一審判決此案,唐甲勝訴。前天,唐甲丈夫把判決書發在網上,跟網友分享了維權的全過程。

健身房說有孕婦培訓資質 她買下數萬元私教課程

去年1月,當時27歲的唐甲花了3000元,在杭州西湖區某健身房辦了一張個人兩年會員卡。後來她因懷孕就沒有去鍛鍊。去年7月,唐甲聽說她辦卡的健身房有孕期健身課程,健身房也表示,他們的教練擁有專業孕婦培訓資質。

唐甲買了48節單價為480元的孕期健身私教課,一共2.3萬餘元。8月9日,唐甲去上孕期私教課時,私教又跟她推銷起產後修復課程,唐甲又預訂了96節課,總價3.84萬元。但因唐甲信用卡額度不夠,當時她只付了1萬元定金。

但唐甲沒想到,那天她上完課回家後,吐了一整夜。醫生檢查後告訴唐甲,她有先兆早產症狀,建議休息。之後,唐甲就跟丈夫一起去健身房,提出要退還沒上的私教課費用,並要求健身房出具教練的孕婦培訓相關資質。

雙方從7月一直協商到9月,但健身房一直以各種理由拒絕退還相關費用。協商期間,健身教練還給出過“長時間不運動有了不適的反應是很正常的”的說法,並且一直只肯停課、停卡。無奈之下,唐甲選擇起訴健身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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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證據證明教練有相關資質 判決剩餘課程費用退款

去年11月,法院立案受理該服務合同糾紛案,今年4月案子開庭審理。

唐甲在庭審中要求健身房解除會員卡合同以及後面的兩份私教課程合同,並且退還未使用的會員費2125元,預付的私教課程費2.2萬餘元,以及定金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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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的合同收據截圖

唐甲認為,她跟健身房多次協商後,健身房拒絕退還相關費用,也拒絕出示教練的孕婦培訓相關資質,且提供的服務也嚴重損害了她的健康。

法院審理後認為,健身房方面也同意解除三份合同,退還75%的會員費和1萬元定金,法院支持這些訴訟請求;健身房向唐甲提供孕期私教課程,卻無證據證明其指定給唐甲的健身教練具備相關培訓資質,唐甲要求退還的剩餘私教課程費用,健身房應該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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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的合同收據截圖

7月20日,法院一審判決,三份合同於判決生效之日解除,健身房退還剩餘會員費及私教課程費共計2.4萬餘元,定金1萬元,需在判決生效7日內付清。

唐甲夫婦在收到這份判決書後,很開心。唐甲丈夫表示,雖然打官司維權的過程有點長,判決前孩子就已經出生了,現在健身房也可能會再提起上訴,不過他有信心和耐心繼續維權。“我就是想告訴大家,永遠不要放棄法律手段。”

●律師說法

購買會員、私教課之前

要充分了解健身房的情況

教練的相關資質

唐甲的代理律師、北京煒衡(杭州)律師事務所林杏律師介紹,本案中,唐甲在懷孕時購買孕期課程的目的,是覺得孕期適當鍛鍊有助於順產,但健身房在明知唐甲的合同目的、自己沒有相關資質的情況下,仍然給唐甲推薦了孕期的課程,導致合同目的根本無法實現。所以本案主張解除合同,並獲得了法院支持。

健身服務合同區別於其他合同類型,消費者在私教的指導下進行訓練具有一定的人身性,健身房不可以強制消費者接受服務。如果消費者實在覺得自己不適合這個私教,不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情況下,合同不具備強制繼續履行的條件。

此外,林杏指出,類似於寫有“不得退款”“不得轉卡”的合同條款,屬於格式條款,健身房在沒有盡到明確說明和告知義務的前提下,應該屬於無效條款。現在,很多消費者會遭遇想轉手健身房會員卡,健身房卻要收取一筆轉卡費的情況。林杏指出,這算是健身行業裡一個默認的行規了。

“雖然根據新浙版消保法第十一條規定:在設定的使用期限內不限制消費次數的年卡、季卡等記名預付憑證,消費者因居住地變化、身體健康等客觀原因需要轉讓預付憑證的,經營者應當允許,並不得收取額外費用。但消費者真的要就此維權,維權成本會遠高於被收取的轉卡費,所以很多消費者只能無奈吃虧。”

林杏提醒消費者,在購買會員、私教課之前,要充分了解核實健身房的情況、教練的相關資質,在明確自身需求的前提下理性消費。“消費者跟健身房之間正常建立的合同不能隨意解除。健身房按照合同約定提供了相應的服務的情況下,消費者不能因之前衝動消費,而隨意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

現在,消費者跟健身房之間出現合同糾紛後,出現雙方協商好退費了,但幾千元的退款健身房拖上小半年的情況;或有健身房突然經營不下去、搬地方了。消費者想要維權,但發現起訴的成本太高。對此,林杏建議,遇到這些情況,消費者可以先要求有關部門協助調解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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