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業主擅自搭建陽光棚
業主擅自挖地坪
業主擅自毀綠種菜
頂樓收益權歸誰?
裝修所形成的廢棄物扔於樓道
小區一樓開飯店,環保部門把關
二
未入住業主該不該交物業費?
什麼叫物業管理,什麼叫物業服務企業?
房屋質量問題可以不交物業費嗎?
如何籌建業主委員會?
業主不交物業服務費能否在小區進行公示?
三
業主大會會議採用什麼形式?
不用電梯也需交費,不能以放棄權利推脫義務。
業主大會作出決定應多大比例通過?
※政策解析:
《物權法》第七十六條規定下列事項目由業主共同決定:
(一)制訂和修改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二)制訂和修改建築物及附屬設施的管理規約;
(三)選舉業主委員會或者更換業主委員會成員;
(四)選聘和解聘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籌集和使用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
(六)改建、重建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
(七)有關共有和共同管理權利的其他重大事項。決定前款第五項和第六項規定的事項,應當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佔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決定前款其他事項,應當經專有部分建築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佔總人數半數的業主同意。
業主可在晚上裝修嗎?
業主委員會執行業主大會的決定事項,履行什麼職責?
四
佔用公共樓道堆放物品
8年內房屋質量問題可動用保脩金
物業企業應按物業合同約定提供服務
政策解析: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屆滿,且維修項目符合維修資金使用範圍,經使用範圍內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佔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可申請使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
小區亂停車擋住了道怎麼辦?
公共區域劃出部分停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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