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誠全球商品主題證券投資基金(LOF)經理變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1月2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離任基金經理的相關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項

上述事項已按有關規定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完成註銷手續,並報中國證監會上海監管局備案。

中信保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6日

信誠永益一年定期開放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第二個開放期內開放申購、贖回業務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1月26日

注:本基金為定期開放基金,根據基金合同約定,本基金的封閉期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開放期結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該日)一年的期間。本基金自封閉期結束之後第1個工作日起(包括該日)進入開放期,每個開放期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

本基金第二個開放期為2019年1月28日至2019年1月29日,即在2019年1月28日至2019年1月29日的交易時間本基金接受申購、贖回業務申請。自2019年1月30日起本基金將進入下一運作封閉期,封閉期內本基金不接受申購、贖回業務申請。

2 日常申購、贖回業務的辦理時間

根據信誠永益一年定期開放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的規定,本基金以定期開放方式運作,即本基金以封閉期和開放期相結合的方式運作。本基金的封閉期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開放期結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該日)一年的期間。本基金的第一個封閉期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該日)至一年後對應日的期間。第二個封閉期為自首個開放期結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該日)至一年後對應日的期間,以此類推。若不存在對應日期,則順延至下一工作日的前一日止。在封閉期內,本基金不辦理申購、贖回業務,也不上市交易。

本基金自封閉期結束之後第1個工作日起(包括該日)進入開放期,每個開放期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投資人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和贖回等業務的開放日為本基金開放期的每個工作日,具體辦理時間為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時間,但基金管理人根據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規定公告暫停申購、贖回時除外。如在開放期內發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本基金無法按時開放申購與贖回業務的,開放期時間中止計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響因素消除之日次一工作日起,繼續計算該開放期時間,直至滿足開放期的時間要求。在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對封閉期和開放期的設置規則進行調整,並提前公告。

基金管理人有權決定開放期相關安排並在開放期前公告。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市場情況調整開放期相關安排並在調整前公告。基金管理人可設置或不設置開放期申購規模上限。具體控制措施詳見開放期相關安排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約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時間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贖回或者轉換。在開放期內,投資人在基金合同約定之外的日期和時間提出申購、贖回或轉換申請且登記機構確認接受的,其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為下一開放日基金份額申購、贖回的價格;但若投資人在開放期最後一日業務辦理時間結束之後提出申購、贖回或者轉換申請的,視為無效申請。

3 日常申購業務

3.1 申購金額限制

自2017年10月19日起,通過代銷網點申購本基金的單個賬戶單筆首次最低申購金額調整為10元人民幣(含申購費),追加申購的最低金額調整為10元人民幣(含申購費)。投資人通過本公司直銷中心首次申購最低金額為10萬元人民幣(含申購費),追加申購每筆最低金額10元人民幣(含申購費)。通過本公司網上交易平臺辦理上述基金申購業務的不受直銷中心最低申購金額的限制,最低申購金額為單筆10元(含申購費)。

各銷售機構可根據各自的業務情況設置高於或等於本公司設定的上述首次和追加申購最低金額和贖回及持有最低份額限制。投資者辦理相關業務時,應遵循銷售機構的具體業務規定,敬請投資者留意。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調整上述規定申購金額和贖回份額的數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須在調整實施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指定媒體上公告並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3.2 申購費率

1、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的申購費用由投資人承擔,不列入基金財產,主要用於本基金的市場推廣、銷售、登記等各項費用。C 類基金份額不收取申購費用。本基金的贖回費用由贖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承擔,在基金份額持有人贖回基金份額時收取。

2、申購費率如下

(注:M:申購金額;單位:元)

3.3 其他與申購相關的事項

申購以金額申請,遵循“未知價”原則,即申購價格以申請當日收市後計算的基金份額淨值為基準進行計算。

4 日常贖回業務

4.1 贖回份額限制

自2017年10月19日起,基金份額持有人在銷售機構贖回本基金時,每筆贖回申請的最低份額調整為10份;基金份額持有人贖回時或贖回後將導致在銷售機構(網點)保留的基金份額餘額不足10份的,需一併全部贖回。基金份額持有人每個交易賬戶的最低份額餘額為10份。基金份額持有人因贖回等原因導致其基金賬戶內剩餘的基金份額低於10份時,登記系統可對該剩餘的基金份額自動進行強制贖回處理。

4.2 贖回費率

贖回費用由贖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承擔,在基金份額持有人贖回基金份額時收取。對於A類基金份額,對持續持有期少於30日的投資人收取的贖回費全額計入基金財產;對持續持有期不少於30日但少於3個月的投資人收取的贖回費,將不低於贖回費總額的75%計入基金財產;對持續持有期不少於3個月但少於6個月的投資人收取的贖回費,將不低於贖回費總額的50%計入基金財產,其餘用於支付登記費和其他必要的手續費。對於C類基金份額,對持續持有期少於30日的投資人收取的贖回費全額計入基金財產;對持續持有期不少於30日但少於6個月的投資人收取的贖回費,將不低於贖回費總額的25%計入基金財產,其餘用於支付登記費和其他必要的手續費。

贖回費率如下:

4.3 其他與贖回相關的事項

贖回以份額申請,遵循“未知價”原則,即贖回價格以申請當日收市後計算的基金份額淨值為基準進行計算。

5 日常轉換業務

本基金目前暫不開通轉換業務,具體開通轉換業務情況以屆時公告為準。

6 定期定額投資業務

本基金目前暫不開通定期定額投資業務,具體開通定期定額投資業務情況以屆時公告為準。

7 基金銷售機構

7.1 場外銷售機構

7.1.1 直銷機構

中信保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直銷櫃檯: 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世紀大道8號上海國金中心匯豐銀行大樓9層,郵編200120,直銷傳真:021-50120895,客服熱線:400-666-0066。

(2)網上直銷平臺:交易網址www.citicprufunds.com.cn

7.1.2 場外非直銷機構

場外非直銷機構包括:上海天天基金銷售有限公司的營業網點(具體申購贖回安排和網點名單請查閱本基金招募說明書和發售公告以及其他相關的業務公告)。

8 基金份額淨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基金開放期內,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每個開放日的次日,通過網站、基金份額髮售網點以及其他媒介,披露開放日的各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淨值和基金份額累計淨值。

基金管理人應當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後一個市場交易日基金資產淨值和各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淨值。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前款規定的市場交易日的次日,將基金資產淨值、各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淨值和基金份額累計淨值登載在指定媒介上。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項

(1) 本公告僅對本基金第二個開放期內開放申購、贖回業務的有關事項予以說明,本基金後續開放申購等業務的情況將另行公告。投資者欲瞭解本基金的詳細情況,可通過本公司網站或相關銷售機構查閱《信誠永益一年定期開放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和《信誠永益一年定期開放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等相關資料。

(2) 由於各銷售機構系統及業務安排等原因,可能開展上述業務的時間有所不同,投資人應以銷售機構具體規定的時間為準。

(3)有關本基金本次開放期開放申購、贖回業務的具體規定若有變化,本公司將另行公告。

(4) 投資者若希望瞭解本基金開放申購、贖回業務詳情,可致電中信保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戶服務電話400-666-0066,或登錄本公司網站www.citicprufunds.com.cn進行查詢。

(5)為確保投資人能夠及時收到對賬單,請投資人注意核對開戶信息是否準確、完整。如需補充或更改,請及時到原開戶機構更正相關資料。

(6)本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敬請投資人於投資前認真閱讀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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