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8月9日,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康药业”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自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情况

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以下简称“杭州银行科技支行”)签订了相关协议,并办理完成相关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理财产品的发行人为杭州银行,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所属类型为结构性存款,投资及收益币种为人民币。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发展,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过去十二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累计金额为人民币36,500万元(包含到期赎回滚动使用资金);已到期且赎回19,000万元;仍持有17,500万元理财产品未到期(含本次交易)。

五、备查文件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添利宝”结构性存款协议》。

特此公告。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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