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井、宝钗慰亲及其他

第32回,宝钗听说金钏死讯,“忙向王夫人处来道安慰。”宝钗这样安慰她的姨娘:“他在井跟前憨顽,失了脚掉下去的。他在上头拘束惯了,这一出去自然要到处顽顽逛逛。”

失脚落井?完全是谎言。

首先,宝钗明明听到老婆子说“不知为什么撵他出去,在家里哭天哭地的。……”再者,金钏前儿吃了王夫人嘴巴子之后,“半边脸火热……”;“慈善人”还给了她“小娼妇”的封诰,身心俱毁,辱没大焉,她还会像宝钗说的那样“自然要到处去顽顽逛逛”?那她心真大,然而事实不是这样。

或许无人目睹金钏跳井那一瞬,但人人都说她是跳井,众口一词,绝非无据。连“慈善人”自己也说“金钏儿忽然投井死了!”第32回:忽見一个婆子忙忙进来说到:“这是从哪儿说起!金钏儿姑娘好好的投井死了!” 贾政则是从贾环处得知消息。贾环是这样说的“只因从那边井边一过,那井里淹死了一个丫头。”注意,贾环只说了结果“淹死”,并未说“跳井”或“失足”,看看贾政的反应:他惊疑道:“好端端的,谁去跳井?”人的第一反应是最真实的,他惊疑的实际是“跳井的是谁?”或对跳井行为的不解,但死于跳井却是他十分肯定的判断。

为什么主子、奴才都无庸置疑地推断跳井?因为贾家的水井根本不可能令人失足丧命。 2009年,浙江某文物普查队发现一口井,始建于清代早期,对此介绍云:井圈高度0.74米。井圈,古代水井的井沿,常常安装以陶器或者石材做成的保护井口的圈。30年前,我们小县城的水井也有60多公分高的井圈呢。


水井、宝钗慰亲及其他​几乎半人高的井圈实际也是取水者的安全保障。失足这样的井,需要足够的“技巧”。

出于善意的谎言,是可恕、可理解的,或者还是一种美德;但为讨好乃至谄媚而撒谎是无耻的、卑鄙的。我鄙视宝钗为讨好“慈善人”而罔顾事实的失行之举。“撤谎是要有证据的”(哈哈),罔顾事实,往往就是指鹿为马、挑战公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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