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不滿意可以退!西安再添一盤“無理由退房”

“上午簽了購房認購書,交了錢,晚上家人不同意買房,想退錢,結果開發商不給退。”這種購房退定金糾紛的現象,逐步在成熟的樓市發展下解決。“無理由退房”讓購房者消費權益歸位,讓市場迴歸理性!

1月18日,西安滻灞某項目實行“無理由退房”政策

1月18日下午,西安滻灞某項目舉辦新聞發佈會,宣佈從即日起實行“無理由退房”的政策。在發佈會現場,項目總經理宣佈了活動政策及細則。

買房不滿意可以退!西安再添一盤“無理由退房”

據瞭解,支持該項目推出這一政策的原因,在於項目對所在區域的發展潛力、項目本身的產品品質、園林規劃、裝修品質等各方面都抱有很大的信心;另外從全國來看,對比同樣級別的省會城市,西安樓市的發展後勁尚足,因此未來還有巨大的發展潛力。此次“無理由退房”政策的發佈,賦予了購房者更大的靈活性與選擇權,並真真切切地享受零風險購房、免除購房後顧之憂。

買房不滿意可以退!西安再添一盤“無理由退房”

縱觀全國樓市,2015年起,恆大集團宣佈全國住宅實施無理由退房;2019年1月11日,東莞出臺全國 “兩天無理由退房”新規……“無理由退房”逐步出現在全國樓市。

2015年起恆大住宅樓盤全面實施無理由退房

2015年,恆大集團旗下住宅樓盤全面實施“無理由退房”政策。時至今日,該政策已經實施四年時間,相信全國的購房者和各大媒體對於那一天仍然記憶猶新。

恆大“無理由退房”的房產決定全國所有恆大地產項目,在交房之前都可無理由退房。決定中表明,凡購買恆大所有樓盤住宅的客戶,履行《樓宇認購書》和《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各項義務,並且無任何違約行為,則自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及無《理由退房協議書》之日起,至辦理入住手續前的任何時間,均可無理由退房。

據悉,簽署《樓宇認購書》時,恆大集團向客戶出具《無理由退房承諾書》及《無理由退房協議書》,客戶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同時,有權選擇是否簽署《無理由退房協議書》。

2019年東莞出臺全國“兩天無理由退房”新規!

2019年1月11日,東莞市住建局聯合市工商局發佈東建房(2019)1號文:關於推廣使用《東莞市商品房認購書(範本)》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其中明確,從3月1日起,東莞將在全市推廣使用新版的東莞市商品房認購書。

買房不滿意可以退!西安再添一盤“無理由退房”

與新版認購書配套的則有兩個新規定:

1、 購房者在認購書籤訂之日起兩個自然日內(不含簽訂當日)要求解除認購書退回定金,如雙方尚未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出售方應當退還。

2、 開發商未在約定的期限內與購房者協商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購房者有權解除本認購書。購房者解除本認購書的,開發商需要雙倍返還購房者已支付的定金。

東莞此次出臺無條件退房的新政,直接目的就是整頓地產商的沉痾痼疾,讓市場迴歸理性、健康發展,為購房者提供更加公平的購買環境,體現出國家對購房者權益的重視和保護,對樓市中弱勢群體的保駕護航。

【購房心聲】“無理由退房”對購房者是一種權益保護

買房是人生的一件大事。該項目業主王女士表示,“因為地段好或者其它銷售手段,我們當時買了,後面可能因為某些原因,或者我有其他的打算,那這樣可以退還的話,我覺得還是比較合理的”。無理由退房是利民的政策,給廣大業主一個能夠重新選擇的機會。

【安居客分析師】就該把“退貨權”還給購房人

“無理由退房政策”對於購房者來講,多一種權益保護,減少購房者因不理性、衝動購房、不瞭解政策、不瞭解樓盤、與銷售員溝通環節出現信息不對稱、銷售現場信息不透明亦或被銷售現場連環“逼定”策略等情況而產生的無法追回定金的損失。

減少因以上問題而產生的房企與購房者的糾紛,增強購房者買房的體驗感,營造出更加公平自由的購買環境。只要不是購房者違約,我們理應為社會弱勢群體保駕護航,為實施“無理由退房”的樓盤點贊!

2018年西安樓市政策頻調,樓市逐步迴歸理性。隨著2019年大西安發展紅利持續釋放,品質樓盤爭相亮相,春節期間“返鄉置業”戰役打響。安居客西安特別整理目前大力度優惠樓盤,供返鄉置業的你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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