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殺人魔王,他們的“變態”你想象不出!

1、如霧般消失的連環殺手——Jack The Ripper

十大殺人魔王,他們的“變態”你想象不出!


姓名不詳,外號“開膛手傑克”,英國倫敦東部白教堂區。

“開膛手傑克”的犯案時期並不長,只有短短的3個月,但他殘忍的虐殺方法令當時的倫敦陷入一片恐慌之中。

“開膛手”並非只是虛銜,第4名死者就是被剖開身體,發現時腸臟都掛在肩膊上,最後一名更是面目全非,面孔被剁得再無法辨認,身體器官有些不見了,有些則四散在案發現場

他殺了5名女性,手法一次比一次殘忍外,更重要是他曾多次親筆寫信到警署公然挑戰警方,甚至送上死者的耳朵、腎臟和兇刀,警方卻一直捉不到他。

為他再添傳奇性的是他在第5宗案件後,忽然像人間蒸發般消失,從此再沒出現,只留下一個到現在也未解開的問題——他究竟是誰?

2、第一殺人王——Henry Lee Lucas

十大殺人魔王,他們的“變態”你想象不出!


如果要評比殺人數最多的人,那非 Hernry Lee Lucas 莫屬,死在他手上的冤魂超過了一百。

他在被捕前經常出國遊玩,邊玩邊殺,誰也不知道他究竟殺了多少。他的主要犯案區域是在家鄉美國。

這位傳奇的連環殺手,有著特殊的人生。小時候他經常被母親虐打,其中一次嚴重得令他腦部受創。在他23歲的時候,他把母親強姦並刺死,以此作為報復。然後他被法庭判入精神病院40年,之後獲假釋外出卻死性不改。

1982年,德州警方從失蹤寡婦的空手袋調查到他,但並沒有找到證據證明他是兇手,最後以藏有危險武器拘捕他。不料他到了警署後,竟不耐煩地把自己 20 多年的殺人經歷一一說出來,包括他有另一名同黨Ottis Toole(他的雙性戀情人,據說是他把部分屍體吃掉)。

警方開始認為這只是他的幻想,但他卻能明確指出某些藏屍地點和屍體的狀況,令人不得不相信他。

最令世人震驚的是他最後在法庭對自己行為的辯解:“我喜歡殺人就好象其它人喜歡散步罷了,只是嗜好不同。如果我需要獵物,我只需到街上去隨便找一個。”

3、日本變態殺人魔——宮崎勤

十大殺人魔王,他們的“變態”你想象不出!


日本上世紀80年代轟動一時的連環殺手宮崎勤已經被處決。宮崎的暴行令人毛骨聳然,他誘拐及殺害4名小女孩,並把屍體支解,而且還把部分屍體殘骸吃掉,又拍攝影帶,行為十分變態。

據悉,他殺人後支解了受害人屍體,並睡在屍體旁,又飲她們的血。犯案期間,他曾以一名女子名稱,向傳媒承認對罪行負責,並把一個藏有一名被支解女童殘骸的盒子,寄回給她的家人。

4、約克郡屠夫——Peter Sutcliffe

十大殺人魔王,他們的“變態”你想象不出!


如果世界上真的有輪迴的話,那麼Peter Sutcliffe 的前世肯定是“開膛手傑克”。

他們有非常多相似的地方:他們都憎恨妓女,因此只針對她們進行瘋狂大屠殺。他們的殺人方式都非常殘忍,“開膛手傑克”喜歡割開獵物的身體,“約克郡屠夫”則更甚,他會先以鐵錘猛敲獵物的頭部,再用鋒利的螺絲刀插入被害者的胸部和腹部,之後再施以拳打腳踢。

但是和“開膛手傑克”不同,他最終落了網。

其實警方應該早就可以推斷出是他,因為幾位曾遭殺害的人曾被奇蹟救回,並提供了證供。這有兩件很關鍵的事實:第一,他年少時曾因藏有大鐵錘被捕;第二,警方在其中一名死者身上找到一張兇手喜歡在殺人後塞進屍體手中的5 元英鎊,這張編號 AW 51 121565 的英鎊並不是普通的英鎊,而是某間銀行特別只發行一次的限量版鈔票,經特定的公司發放給予員工,全英不多於6000 人擁有,他正是其中之一。

可是經過5 次問話,他仍然享有他的自由——包括殺人的自由。被害者人數不斷增加,直至1980 年,警方在他掛上了假車牌的車上,找到螺絲刀和錘子,才驚覺“約克郡屠夫”近在眼前,他才在警署經過長時間盤問下承認所有惡行。

5、明星連環殺手——Edward Gein

十大殺人魔王,他們的“變態”你想象不出!


連環殺手的經歷曲折離奇,確是非常適合作為電影的題材,因此亦經常被搬上大銀幕,但多數只是B級恐怖電影,能同時成為兩部荷里活一級大作參考對象的連環殺手,就只有 Edward Gein 一人。

他和哥哥和媽媽住在郊外一個非常偏僻的獨立平房。他和哥哥在成長過程中幾乎都留在這棟建築物內,沒有朋友和正常的社交圈子,更不知異性為何物,生命中最重要的位置就一直被那位佔有慾強、憎恨女性的母親所佔據,形成了他孤僻和不知常理世情的性格。在他的兄長和母親相繼去世後,他開始顯露他潛在變歪了的性格。

他先是把母親的屍體保留在家中,好象她從未死去。接著為了滿足對女性的慾望而去掘墓起屍,最初只是觀看她們或觸摸她們,但後來變本加厲,把屍體剝皮並縫製成人偶。他把附近酒吧的店主殺死並剝皮。

他的惡行要直至3年後才被發現,警方他的家中發現了大量噁心的“人類手工製品”,包括用人皮造的燈罩、由人頭骨所造的湯碗、頭骨床頭佈置和由乳頭造的皮帶等,死者面部的皮膚連頭髮則成為了面具。雖然聽起來如此令人髮指,但他也有值得可憐的地方,因為與世隔絕令他根本連自己的行為是錯誤的也毫不知情。據說後來他重投社會後行為變回正常,更在精神病院內成為一位慈祥的老者!

6、“俄羅斯棋盤殺手”——亞歷山大·皮丘什金

十大殺人魔王,他們的“變態”你想象不出!


皮丘什金的慣用作案手法是以飲酒為誘惑吸引無家可歸者到莫斯科南部一處公園內,等到後者喝醉後將其殺死。

僅2001年,皮丘什金就殺死了11人,其中6人死於同一個月。2005年開始,皮丘什金的謀殺手段愈發殘忍,涉嫌用榔頭多次猛擊受害者頭部,部分案例中甚至用酒瓶插入死者顱骨中。

在被捕後,皮丘什金曾經對媒體說:“第一次殺人時,感覺就像初戀,我永遠也忘不了這種感覺。”

2007年10月俄羅斯首都莫斯科一個法庭判處連環殺人狂亞歷山大·皮丘什金終身監禁。皮丘什金每殺一人就將一枚硬幣放在國際象棋棋盤格子上,以此作為計數手段,因此被俄媒體稱為“棋盤殺手”。

7、優等生殺人王子——Ted Bundy

十大殺人魔王,他們的“變態”你想象不出!


每個人都應該曾經遇上過一個這樣的人物——他品學兼優,樣貌英俊,從來不擔心沒有約會對象,著名大學以優秀的成績畢業,工作高薪厚職且社會地位崇高。

Ted Bundy就是這樣的一個模範生,但在他心底的深處,卻住了一頭惡魔。他最喜歡潛入校園殺掉女學生,又或者以他的魅力邀請女學生出外遊玩,再加以殺害。

自1974年1 月31日第一宗案件發生之後,一直沒有被警方懷疑,直至 1975 年的夏天他因為違反交通規則而被拘捕,整個真相便開始成形。先是一個險遭他殺害的倖存者 Carol Da Ronch 出庭指證他,被判綁架罪成立的他,卻忽然逃走,之後一直以不同的身分和樣貌四處逃避追捕。

在1977 年2 月15 日他終於落網,並憑著一名被害者身上的牙印定了他的罪,在電椅上終結其罪惡的一生

8、肥胖的殺人小丑——John Wayne Gacy

十大殺人魔王,他們的“變態”你想象不出!


小丑該是令人快樂和引人歡笑的,但遇上由 John Wayne Gacy 所扮演的小丑,你只會驚慌尖叫。

出生於芝加哥的他,以優異的成績於商學院畢業,之後結了婚併成為了一名出色的銷售員。他非常受所居住的社區的鄰居所喜愛,特別是小孩子,因為他會扮演名叫“Pogo”的小丑去娛樂他們。

但是他年青時也曾因為性騷擾男同事和意圖強姦男孩而留下案底,只是他之後一直表現得循規蹈矩,掩飾了他潛在的獸性,令人一時未能察覺得到。

直至1978 年12 月11 日,一名叫 Robert Piest 的男孩在出外工作面試後一去不返,他當天所約見的建築營造商正是 John Wayne Gacy。警方開始針對他來調查,但他對事件一概否認,最終警方決定搜查這位好好先生的大宅。

結果他們並沒有找到 Robert Piest,卻在一道隱藏門下的地庫找到 7 具腐爛了的屍體,那一刻他們才驚覺找到了美國其中一名冷血連環殺手,之後在屋內和後花園再掘起28 具屍體,包括 Robert Piest 在內的其餘5 名被害者,則因為家中再沒空位而被拋入河中棄屍。

身型肥胖的他,在以瘦為主的連環殺手界確是較為罕見的。至於殺人的原因,他自稱是出於對同性戀的憎恨,但其實被害者中大部分也是異性戀者。對於這種指控,他並不認同。“當我強姦了他們,一切便已足夠。他們要為進行過同性戀的性行為而死!

9、同性戀食人王——Jeffery Dahmer

十大殺人魔王,他們的“變態”你想象不出!


Jeffery Dahmer 可能是犯罪史上最冷血、最令人髮指的連環殺手。他的外表就有如一個再普通不過的男孩子,即使你在街上遇見他,你也不會特別注意他,但他卻做出如惡魔般的罪行。

他會把他有興趣的獵物綁架,然後殺害、強姦,最終吃掉。在食方面,他也非常講究,只會選擇想吃的部位貯放於雪櫃,其餘的全放到他於廚房特製的硫酸池處理掉。在10多件案件當中,他曾經試過先後殺害兩兄弟。

他最終被捕可說是一場意外。在1991年7月的晚上,兩名警探在巡邏時遇上一名黑人青年 Tracy Edwards,他告訴警官他的鄰居揚言要剖開他的心並吃掉。三人一起來到Jeffery Dahmer 的家調查事件真偽,並在裡面發現大量人頭和殘肢,雪櫃裡更有切好的人肉和一個人頭!

他最終被判有罪並要坐牢 1070 年,在獄中也如電影中的 Hannibal 一樣被單獨、高度監視下隔離。但他還是死在獄中,因為另一名在獄中的囚犯聲稱受上天感召,要殺死他替天行道,他的一生就此完結。

10、變態殺人家族——Charles Manson and Manson “Family”

十大殺人魔王,他們的“變態”你想象不出!


在“披頭士” 熱潮崛起的60年代,Charles Manson 和當時很多的青少年一樣,極度迷戀披頭士的音樂,但是在吉他以外,他亦迷上了另外一樣非常流行的東西——毒品。

他本身是一名妓女的兒子,在美國非法出生,年少時已經犯案累累,檔案被標明“危險”和“永不可信任”。在保釋外出期間,他曾兩度結婚,如一個正常的普通人般組織家庭,但兩次婚姻也以失敗告終。

不過兇殘的殺人組織 Manson Family 並不是真的指一家人,而是一群仰慕他的追隨者(多數為年青富有的中產女性)所組成的殺人集團。到了 1969 年,這個組織已經有 25 個主要會員和 60 個一般黨員。

有一天,身為首領的他宣佈進行終極計劃“Helter Skelter”,發動末日的種族和階級戰爭,並揚言只有他的信徒才可以存活下來。首個受害的單位是著名導演波蘭斯基的大宅,除了波蘭斯基外出拍片避過一劫之外,包括他有身孕的妻子在內的 5 人都被虐殺,接著則是一間超級市場的東主夫婦。

但這場戰爭在這裡就停住了,原因是其中一名中堅分子 Susan Atkins 因另一樁兇殺案被拘捕後,不知為何滔滔不絕的把所有罪行招供,惡名昭彰的 Manson Family 就此瓦解。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