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個詩人的感情不是拿別人的感情當墊背的一路練手過來的?”
“不靠譜!不靠譜!”
早知道詩人的愛情如此不靠譜,當年張公權還會給徐申如寫信,提議將自己的二妹張幼儀許配給他的兒子徐志摩嗎?
古往今來,婚姻狀況差過張幼儀的也沒有幾個了。
梁實秋曾描寫徐志摩:“他飲酒,酒量不洪适可而止;他豁拳,出手敏捷而不咄咄逼人;他偶爾打麻將,出牌不假思索,揮灑自如,談笑自若;他喜歡戲虐,從不出口傷人;他飲宴應酬,從不冷落任誰一個。”
但是,隨和瀟灑的詩人對待自己不愛的結髮妻子,冷漠殘酷至極。
婚後四年,他們相處的實踐加在一起大概只有四個月,都是在他的假期。
空曠的院子裡,他伸長了腿坐在椅子上讀書,她在他旁邊默默地縫補東西,心裡期待能和他說上一句話。
可是,他寧願招呼僕人,也不對她說半個字。
她去法國馬賽看他,在國外,他總對她說“你懂什麼,你能說什麼”;
飛往倫敦的飛機上,她因暈眩而嘔吐,他嫌棄不已:“你真是個鄉下土包子”;
他冷酷地要和她離婚,完全不顧她已懷孕。
她說:“有人因為打胎死掉。”
他答:“還有人因為火車肇事死掉,難道你看到你人不坐火車了嗎?”
她生下二兒子彼得時,身邊沒有一個人照顧,
那時的他追到柏林,要求離婚,還寫下了那句著名的“無愛之婚姻忍無可忍,自由之償還自由。”
她提出想要徵得父母意見後再離婚,他急吼道:“不行,不行,我沒時間等了,你一定要簽字,林徽因馬上就要回國了,我非得現在離婚不可。”
最終,她成全了他。
他成了民國史上“文明離婚”的第一人。不過,在這段殘酷的過程中,絲毫看不到那個寫出“你是天空裡的一片雲,偶爾投影在我的波心”的詩人式的浪漫與多情。
不愛一個人是一回事,肆意傷害一個人卻是另一回事。
嫁給一個滿身惡習、拳腳相加的無賴,算不算壞婚姻?充其量是遇人不淑,壞在明處的人傷得了皮肉,傷不了心。
在離婚後,這個被丈夫譏諷為“小腳與西服”的女子,獨自帶著幼子在異國生活,並進入德國裴斯塔洛奇教育學院讀書。
回國後,她出任上海女子商業銀行副總裁。
人生為她關上了婚姻的大門,卻為她打開了事業的窗口,她在金融業屢創佳績。
1953年,獨自盡完上孝父母,下撫兒子阿歡的職責之後,一位名叫蘇紀之的香港醫生向她求婚。她徵求兒子的意見,兒子回信:
“母職已盡,母心宜慰,誰慰母氏?誰伴母氏?母如得人,兒請父事。”
是怎樣的付出,才贏得兒子在再婚如此敏感的話題上善解人意的支持?
在她的侄孫女張邦梅為她撰寫的英文版傳記《小腳與西服:張幼儀與徐志摩的家變》一書中,她曾坦誠道:
“我要為離婚感謝徐志摩,若不是離婚,我可能永遠沒有辦法找到我自己,也沒有辦法成長。他使我解脫,變成另外一個人。”
你曾為了一個人、一段感情而改變自己嗎?
那是一段怎樣的故事呢?
你的故事,我來聽~
閱讀更多 D初識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