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財產品中的“預期年化收益率”和“業績比較基準”有什麼區別?

無心thinkvt


業績比較基準這個概念,常用在私募基金業績報酬,私募基金會制定業績比較基準收益率,當基金為客戶創造的收益高於業績比較基準時,基金就會在超出的那部分提取一部分當作業績報酬;

銀行原本是沒有業績比較基準的概念的,只有預期年化收益率;由於資管新規要求銀行理財產品不得承諾保本保息,不得使用預期收益的說法,從而使用業績比較基準來代替,某種程度上來說,可以把這類型的業績比較基準視同於預期年化收益率;

另一方面,各類理財產品開始淨值化轉型,收費也學習私募基金提取業績報酬;這類淨值型理財產品的業績比較基準就不能視同為預期年化收益率,而是像和私募基金一樣,只是銀行提取業績管理報酬的收益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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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學出身的理財經理 | 夜晚總是很安靜,心無旁騖看看書


私行小學徒


能有這個疑問,說明平時對於理財產品平時關注還是比較細緻的!預期年化收益率,與業績比較基準之間的概念完全不同,並不能簡單的劃等號!

預期年化收益率

這個比較常見,也很容易理解!就是一個理財產品希望達到的收益標準,摺合成一年的收益率的多少!比如,180天的某款理財產品,期滿預計收益為2.5%,則預期年化收益率就會是5.0%而已!預期年化收益率的指標很是常見,我們常見的餘額寶貨幣基金,就是將最近7日的收益情況,折算成年度收益率,稱之為7日年化收益率!

既然是預期收益率,那麼就代表著收益標準是不穩定的,可能會高於預期的標準,當然也可能會更低!

業績比較基準

所謂的業績比較基準,就是說本投資理財組合的預期收益情況,以另一個指標(或產品、以往業績)作為參考的標準。實際收益比標準高的,說明基金運作合理、基金管理團隊更優秀,甚至可以享有一定的超額收益分配。而到不到參考收益標準的,則說明基金整體運作水平比較差!

比如,某股票型基金,比較的是中證50指數,如一年期限內中證50上漲了﹢5%,而此基金上漲超過中證50指數漲幅,那麼此基金就更值得參與,反之亦然!

相對於預期年化收益率而言,業績比較基準更復雜、產品的風險也會略大

業績比較標準對於理財產品而言,是一個很重要的指標,相當於基金為自己設定的“合格線”,只有實際收益超過業績比較標準,才能算是好的基金!而同一類別的產品,業績比較基準的高低,往往也決定了對於投資者的吸引力如何!

業績比較基準,也不能胡亂制定,一般在理財產品的合同中,都會有比較詳細的約定!如果到期,達不到業績要求,投資人對於此基金產品、管理團隊、甚至基金公司的能力就會產生懷疑,會大大影響基金公司的形象,甚至於導致後期募資困難!

總之,預期年化收益率與業績比較基準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概念,適用的理財產品也不一樣,購買理財時,還是需要適當留意一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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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者思


這個問題好,我來回答。

自從資管新規出來以後,禁止銀行用宣傳“預期收益率”以來,“業績比較標準”就開始大行其道。說白了, 就是銀行換湯不換藥,改了個說法對付監管而已。

真正的“業績比較基準”其實是基金業常用的說法,它是一個基金組合,用來衡量基金業績的優劣。但是與銀行所說的不同的是,基金業績比較基準屬於公募基金必須披露的信息,投資者在基金的招募說明書、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中都可以瞭解到指定基金的業績比較基準具體是什麼內容。而銀行呢?大家有沒有看到過任何一個銀行曾經公開過他的投資標準組合,也就是用來衡量其投資水平的“業績基準”?

所以我說銀行這個“業績比較基準”就是預期收益率的另一種說法。至於“年化預期收益率”,只是因為該產品投資期限不滿一年,為了方便比較,折算成一年的收益率。

補充一下,題主圖中的工銀e靈通屬於現金管理類理財,其標註是“七日年化收益率”,與“預期收益率”不同。前者是根據過去七天來測算收益並進行年化計算,這事允許的;而後者是對未來的收益進行預估,目前已經被禁止。

我是空谷寒潭,與您分享我的觀點。


空谷寒潭


理財產品常見的收益率包括:預期年化收益率、七日年化收益率、業績比較基準、約定年化收益率。表達的意思均不相同。


1、預期年化收益率



銀行理財最常用的就是“預期年化收益率”,指的是銀行根據產品的歷史業績、投資標的、市場利率、投資前景等因素,綜合測算得來的收益率。

預期收益率只是一個“預期值”,並不一定能夠達到,不過過去銀行理財一直是“剛性兌付”,所以基本都能達到。

但是隨著剛性兌付即將被打破,以後預期收益率的銀行理財要徹底退出,轉變成淨值型的理財產品。

2、7日年化收益率


7日年化收益率是“歷史收益率”,指的是過去7天的平均年化收益率,代表過去的、近期的收益率,不代表將來。7日年化收益率是每天變動的,有時候波動還很大。對短期收益率的參考意義比較大,對長期收益率的參考意義不大。

貨幣基金的收益率與貨幣市場利率息息相關,比如降息降準了,市場利率就會下降,貨幣基金的收益率也會下降。

除了貨幣基金,個人養老保障管理產品一般也用7日年化收益率。

3、業績比較基準


業績比較基準是金融機構根據產品的過往業績,評估處封閉期的回報率,再換算成年化收益率。業績比較基準與預期年化收益率比較類似,都是預估值,不確定能達到,但是還是有一定參考意義的。

4、約定年化收益率


現在一些券商理財使用的是“約定年化收益率”,在封閉期內收益率為約定值,不會變,不受市場利率變化影響,這是一個確定的收益率。

可以看出,上述四種收益率,只有約定年化收益率是確定的,其它三種收益率都是不確定的。


現在各種收益率,你都搞懂了嗎?


小斯筆記


你的問題我分兩方面回答哈:

第一:你上傳的圖片是工商銀行的理財產品,左面的是189天的理財,業績比較基準是指在189天這個投資期限內,和其餘相類似的天數或者風險產品對比的收益。

右面這個是貨幣基金,收益是7日年化收益,是七天內這款基金的平均收益,也就是加權平均收益。這個收益只對當天的收益有預測,實際收益要看每萬份收益。

第二:你問的預期收益和比較基準利率的區別。

預期收益是對某一理財產品的期望收益,並不能作為固定或者承諾收益,只是說有可能會達到某個收益標準。

比較基準利率是指某一理財產品和相同或類似的產品相對比,能夠達到的收益。

在市場中,預期收益出現的要更多一些,因為人們在做出投資的時候,越清晰明確越會去投資,比如15年的e租寶,一萬元的收益2000元,或者傳銷裡面的三個月資金翻倍,這樣很多人就可以很明確的計算出自己的投資收益是多少。

試想,一款投資產品,如果告訴說,你投吧,會有收益的,投就行。

我想,大多數人都會拒絕吧。

另外就是比較基準利率,這個詞現在在基金中用到的比較多,尤其是私募基金,為什麼呢?

最早的基金合同有說預期收益,保底收益,保證收益,未來可靠收益,但是在基金合規中都嚴令禁止了。

廣大人民群眾的智慧是無限的,經過不斷的試探,發現比較基準利率可以備案,所以現在基金合同中,絕大多數都是這個了。

不過無論起什麼名字,該有的風險一點也沒少。

所以說這兩種收益都是指導收益,確實來說都是有可能達到,有可能達不到。一般達不到的時候多。

在購買產品的時候還是應該去研究這項投資的背書、產品底層以及合法性,這些比收益更關鍵。

最後提醒一句,你圖片上這兩款都是正常的投資產品,屬於穩定性比較強,年底到了,銀行理財收益也會好起來的,關注一下就行。




崔老師的金融課


原先固定收益類理財產品中常用的指標為“預期年化收益率”;而“業績比較基準”多用於衡量基金業績回報。

之後(非)保本浮動收益型理財產品興起後,為了給“浮動管理費“提供計算依據,也開始使用“業績比較基準”。如下圖:

下面詳細說明其中的區別:

預期年化收益率:

簡單解釋就是理財產品設立時,期望達到的收益摺合成存續期一年的收益率。由於不同產品期限不同,統一折合成一年的收益率更容易對不同期限的產品進行比較!

舉例:

A理財產品,期限30天,預期到期收益0.4%,即預期年化收益率4.8%;

B理財產品,期限90天,預期到期收益1.3%,即預期年化收益率5.2%;

C理財產品,期限180天,預期到期收益2.5%,即預期年化收益率5.0%;

三款產品,使用年化收益率則比較起來一目瞭然,投資者更容易比較和選擇!

業績比較基準:

該指標為衡量基金業績相對回報的重要指標。每支基金設立之初都會根據投資品種設立自己的比較標準,即“業績比較基準”。投資者可以通過基金實際收益與“業績比較基準”對比,來衡量該基金的表現情況。

簡單粗暴解釋:該基金收益比它的業績比較基準高,則說明該基金管理團隊表現比較好,反之則表現不及格。

如下圖:某隻債券基金的“業績比較基準”;

同時定期公佈與“業績比較基準”的對比情況:

但由於國內基金比較,通常只看基金排名,因此該指標不太被重視。


而該指標使用在理財產品中,通常是為了用以計算浮動管理費的依據,同樣並非業績承諾:

通常可以在產品說明書中看到“浮動管理費“這一項:

即告訴投資者,超過“業績比較基準”超過部分就要開始收額外的浮動管理費了!

注意,“浮動管理費”每款產品均不同,需看清說明書,比如下面這款:

超過部分,僅20%歸客戶所有,80%都是投資管理人的浮動管理費!


以上為兩個指標的主要區別,下次看到理財產品使用“業績比較基準”標明的,一定要注意看下產品說明書,看清其中“浮動管理費率”高低,再做比較和選擇!

最後祝各位2019投資順利!如有幫助麻煩點贊加關注,支持一下,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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