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政策│小微企業快來搶普惠性減稅紅包吧

稅收政策│小微企業快來搶普惠性減稅紅包吧

1月9日,召開了國務院常務會議,再一次推出一批針對小微企業的普惠性減稅措施,具體如下:

一、 大幅放寬所得稅小微企業標準

對其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100萬元到300萬元的部分分別減按25%、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使稅負降至5%和10%。這一優惠將覆蓋95%以上的納稅企業,其中98%為民營企業。

舉例:某納稅企業2019年的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為80萬,可以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即80×25%=20萬元,應繳納企業所得稅為20×20%=4萬元,稅負為4÷80=5%,比新政策前節約稅款為80×50%×20%-4=4萬元;

某納稅企業2019年的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為200萬,對於100萬元部分,可以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即100×25%=25萬元,應繳納企業所得稅為25×20%=5萬元,該部分稅負為5÷100=5%,對於100-200萬元部分,可以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即(200-100)×50%=50萬,繳納企業所得稅為50×20%=10萬元,稅負為10÷(200-100)=10%。合計應繳納所得稅為5+10=15萬元,比新政前節約稅款為200×25%-15=35萬元。

在這裡,小編認為,小微企業擴大到應納稅所得額為300萬,所以300萬元以下均適用20%的所得稅稅率。

二、 提高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起徵點

主要包括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的小規模納稅人,將增值稅起徵點由月銷售額3萬元提到10萬元

增值稅起徵點只針對小規模納稅人哦,銷售額為全部銷售額,包括自開的專用發票、普通發票、無票收入等,但是不包括由稅務機關所代開發票的銷售額。

三、 將部分財產和行為稅的減徵權限下放至省(區、市)政府

允許各省(區、市)政府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在50%幅度內減徵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印花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佔用稅等地方稅種及教育費附加等。

四、 擴展投資初創科技型企業享受優惠政策的範圍

讓投資初創科技型企業的創投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獲得更多的稅收優惠。

上述減稅政策可追溯至今年1月1日,實施期限暫定三年,預計每年可再為小微企業減負約2000億元。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