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朝偉和周潤發小鮮肉時期在這部片子裡一個瘋、一個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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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一直是臺前俊俏小生的爾冬升拍了第一部電影《癲佬正傳》。在1987年的香港電影金像獎上,這部電影入圍了五項提名:最佳影片、最佳導演、最佳男配角、最佳編劇、最佳美術指導。最後,獲獎的是最佳男配角(秦沛)和最佳美術指導。而且該片的編劇也是爾冬升,雖然最終並未獲獎。

都說電影帶有很深的時代烙印,可是這部電影如果放在今天,卻毫無違和感。三十年啊,就算那些沒有活夠三十年的小年輕們也懂得,這個世界不是一年前的世界了,更別提五年前、十年前、二十年前,而我們今天說的是三十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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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到底是什麼故事,讓這個世界選擇了遺忘,這麼久。

瘋子。沒錯,故事講的就是一群瘋子,無論大家表面上怎麼禮貌地稱呼為精神病患者,但內心簡單粗暴的感受才是真實的。

馮淬帆飾演的社工徐SIR這麼多年來一直堅持每三個月都要探訪一遍所有精神病患者。他不是簡單地去精神病院,而是要像尋找失蹤人口一樣在整個香港到處找,尤其是那些骯髒底層的地方。葉德嫻飾演的專欄作家劉小姐無意間看到他的工作後決定跟他一起來了解這個群體,為以後做報道。徐SIR拗不過上級命令只好帶上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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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乎收集了全城瓶瓶灌灌的老太太居住在只容得下她自己的窩棚裡。徐SIR去看望她,兩個人的對話平常得就像是看望了一個獨居老人而已。而劉小姐的出現,幾句普通的問話卻讓這個老太太拿起大剪刀追著她跑。

然後是邋遢傻氣的阿松,這個角色居然是周潤發演的。是不是從未想過咱們的發哥還演過瘋子?患病的阿松曾經和同樣有病的女人結婚,剩下一雙兒女,女人跑後,他自己帶著兩個孩子住在一個垃圾多得無處下腳的紙皮屋裡。不負責任的醫生給他兒子開藥治肝病,卻讓小孩子奄奄一息,完全不懂得阿松居然把還未斷氣的兒子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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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全,一個住過精神病院如今已經康復在家的中年男人。但康復這個詞,用在感冒、胃癌上大家相信,而用在精神病上,似乎沒人相信。他的前妻不讓他見兒子,他也找不到工作,只能依靠年邁的老媽在酒店洗豬大腸勉強度日。一個只能選擇在家胡思亂想的男人,哪怕是個正常人也會有憋出病的那一天吧。而當所有人知道自己的附近住著一個精神病之後,所有人拿著棍棒衝到了他們家,甚至不顧及年邁的老媽喊打喊殺,結果阿全大開殺戒。

而阿狗,一個有著幼稚人格的患者,就在媽媽的一句“你去死”中徹底崩潰了,他把胳膊直接伸進切割機裡。在記者的閃光燈刺激下,他也殺人了,而且殺的是他最信賴的徐SIR。必須講一下,阿狗是梁朝偉飾演的,只能說他天生就是個演員,幾乎不怎麼會說話的阿狗,看到徐SIR,就像小孩子委屈地撒嬌說,媽媽讓自己去死,真的很揪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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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無疑問,電影裡,徐SIR和這幾個精神病患者是主角,但他們何時真正主宰過他們自己的生命和生活呢?拿起殺豬刀恐嚇阿狗的攤販,對阿全拳打腳踢的鄰居,胡亂開藥給阿松的醫生。對於他們,生活每天都是一把刀,不斷捅過來,他們只能有樣學樣地捅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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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的腦子是混亂的,他們沒有判斷力,他們只能真的是把生活當作鏡子,鏡子裡是什麼,他們就做什麼。其中有幾個細節也充分證明了這一點,徐SIR扔掉刀,換成魚耍,阿狗立馬也換掉了手裡的到。公交車上對著阿全笑的小男孩,阿全回應他的也只是微笑。

而大多數人呢,在生活這面鏡子裡到底在做什麼?

想起幾年前賈樟柯拍攝的《天註定》,那個拿起獵槍大開殺戒的男人,他起碼還是個正常人呢!為什麼就認為精神病患者就是個威脅,而且還可以理直氣壯地去剷除!正常人被生活這面鏡子逼急了,和精神病患者沒什麼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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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傳媒大學李斯達殺人案最終審判結果出來了,死刑。有篇公眾號文章說,李斯達並非不可理解,他只是億萬普通人之一。而我們這些普通人又有什麼資格去審判一個精神病患者。

三十年過去了,這是個被時代遺忘了的故事。遺忘,是因為我們覺得理所當然。而遺忘的代價,也許每天都在發生。

整個故事,在今天看來都很暴力血腥,甚至有些恐怖,但給人感覺不是重口味元素噱頭,反倒是一種紀實感,自然而流暢,可見爾冬升註定該轉型做導演。此後,爾冬升也沒有拍過此類的片子,他開始走上主流市場。不過,我還是喜歡最開始的這個他,和他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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