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樊利明 一行赴我县督导森林防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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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樊利明 一行赴我县督导森林防火工作

近期,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樊利明一行来到祁县,就森林防火工作开展督导。

29日上午,樊利明副院长和祁县副县长王海旺、县林业局局长李玉明、祁县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李宏丽、党组成员、副院长申祁军、县林业局副局长张培全、古县镇镇长李晓宇、峪口乡乡长靳茹、来远镇镇长马勇进行了座谈。

会上,樊利明副院长传达了1月24日森林防火视频会议精神,并要求相关单位将会议精神落实到位。他还听取了相关单位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情况汇报,详细了解火情信息监测点、护林防火队伍建设、灭火装备配备和护林防火责任落实等情况,详细查看了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台账、各防火检查站、瞭望塔位置、林业局“春节”值班表等相关资料,并提出了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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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樊利明 一行赴我县督导森林防火工作

随后,樊利明副院长强调了“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求大家做好森林防火自查自纠,结合森林防火的实际,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人物加强检查和监管,确保各项防火工作落实到位;落实好古县镇、峪口乡、来远镇森林防火责任制,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建好专业扑火队伍;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和培训工作,将森林防火工作深入群众、学校,为确保林区防火安全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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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县镇、峪口乡、来远镇负责人纷纷表示,将严格按照上级督查组的督促检查意见,认真抓好“春节”森林防火工作,排查火灾安全隐患,发现隐患及时整改,落实好森林防火各项措施,并将督察组的意见建议及时反馈给群众,有效杜绝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文字:王梦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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