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清新”,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为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中国生态环境检察做了哪些工作?成绩如何?一起来了解吧!
批捕起诉
2015年至2017年
★ 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嫌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18398件26527人,起诉58498件91131人
2018年1月至12月
★ 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嫌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9470件15095人,起诉26287件42195人
挂牌督办
2015至2017年
☞ 最高检挂牌督办54起重大污染环境案件
☞ 对腾格里沙漠系列污染案、天津市静海区万亩坑塘污染案件、甘肃祁连山系列环境污染案、广西来宾“3·14”非法跨省倾倒危险废物系列案件等重大案件进行现场督导
2018年
☞ 最高检单独或与公安部、生态环境部联合挂牌督办长江流域系列污染环境案等56起重大环境污染案件
☞ 联合林业与草原局对10起重特大涉林刑事案件挂牌督办,并赴安徽、湖北、四川督导案件办理
☞ 挂牌督办湖南省洞庭湖区下塞湖矮围“6·21”犯罪案件
两法衔接
2017年
✎ 经检察机关建议,行政执法机关共移送涉嫌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案件3104件3997人
✎ 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件2813件3524人
2018年
✎ 经检察机关建议,行政执法机关共移送涉嫌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案件3550件4782人
✎ 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件3140件3942人
生态恢复
❀ 截至2018年12月底,有30个省、市、自治区的三级检察机关会同法院、公安、环保等部门共建立生态环境恢复性检察工作机制2327个,建立各类生态环境恢复基地459个、面积21万余亩
❀ 2018年,各级检察机关结合办理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推动生态修复工作,共补植复绿树木8591万余株,增殖放流鱼苗7467万余尾,恢复耕地8.4万余亩、草场1.7万余亩,修复平整矿山519个,当事人缴纳生态修复费用3.6亿余元
❀ 各级检察机关结合办案提出生态检察建议
5202份公益诉讼
2015年7月至2018年12月底
☼ 全国检察机关共收集环境资源类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6.4万余件
☼ 提出检察建议和发布公告等诉前程序案件约12万件
☼ 提起公益诉讼4611件
2015年7月试点以来
☼ 通过公益诉讼办案,共挽回各类被损毁的林地约312.5万亩,耕地约15万亩,草原约25.2万亩,湿地约68.3万亩
☼ 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面积约121.5万亩
☼ 督促关停和整治违法排放废气和其他空气污染物的企业
4015家☼ 保护被污染土壤约23.7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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