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物業誠信評價有了“辦法” 失信物業服務企業將上“黑名單”

2019年1月1日,《宿州市物業服務企業信用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式實施,施行時間為5年。《辦法》實施後,物業服務企業信用情況將定期向社會公佈,物業服務企業是“紅”是“黑”,都將亮相於公眾面前。

皖北晨刊記者從市房管局物業管理辦公室瞭解到,目前,對物業服務企業的監管由物業資質管理轉為信用評定,並通過開展物業服務綜合評價,建立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辦法》明確了物業服務企業信用信息主要包括企業基本信息、守信行為和失信行為信息。按照“誰處罰、誰記錄,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級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採集、記錄物業服務企業信用信息後,將履行監管職責,按照信息公開規定予以公開。也就是說,物業服務企業是上了“紅名單”還是“黑名單”,公眾都將一目瞭然。

“企業守信行為信息公開期限一般不超過3年,失信行為信息公開時間至主管部門認定該企業已改正違法違規行為之日。公開期限屆滿後,將終止公開發布,轉為信用檔案保存。”市房管局物業管理辦公室負責人告訴記者,守信行為突出的物業服務企業將被列入物業服務市場主體“紅名單”,給予在日常及專項檢查中減少檢查頻次、開展表彰活動時優先列入表彰候選名單、推薦在有關信用網公示等獎勵;有失信行為的物業服務企業,將採取重點監管、加大檢查頻次、對其法定代表人或者項目負責人進行提醒、約談、告誡,並在信用信息系統記錄提醒、約談、告誡等;對有較為嚴重的失信行為的物業服務企業,建議採取限制其參加表彰、評先、評優活動,限制其參與本地區物業管理投標資格、依法限制其參與政府採購等懲戒措施,限制其申請財政性資金項目、參與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至於有嚴重失信行為、造成不良影響的物業服務企業,將被納入物業服務企業失信“黑名單”,採取嚴格懲戒措施。

該負責人表示,《辦法》的實施,將建立健全物業服務企業信用體系,促進物業服務企業誠信自律,規範物業服務企業經營服務行為。 (記者 徐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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