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别‘三无‘交易 明年1月起个人代购必须有营业执照

在朋友圈,微博等社交平台上,充斥着各种代购广告。但代购一直被看做是三无产品集结地,如今这种现象将结束了。1月1日起,经过多次公开征求意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即将实行。

告别‘三无‘交易 明年1月起个人代购必须有营业执照

《电子商务法》明确,电子商务经营者指的是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其中,“其他网络服务”涵盖微商、直播等形态。

今后,代购如果想继续做生意,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首先,代购、微商们都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在工商局进行工商登记,拥有营业执照。否则将面临最高1万元的罚款。值得注意的是,个人销售自家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需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的不在范围内。

其次,必须依法纳税。《电子商务法》规定,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此外,第十二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需要取得相关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取得行政许可。这意味着,如果你卖的是食品,还需要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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