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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气瓶爆炸原因
1、 氧瓶氢瓶混充,没有专瓶专用
在气瓶爆炸死亡事故中,氢、氧瓶混充占很大比例。氢瓶氧瓶螺纹不同,氢瓶(可燃气体)瓶阀为左旋,氧瓶(非可燃性气体)瓶阀为右旋,氧气瓶阀当然装不进氢气瓶。但有的操作人员无知硬装,结果酿成惨剧。如1998年5月26日大同市发生的氧气瓶爆炸事故,先两名工人装不进气瓶减压表,一位无知领导就批评他们,然后自己去装,还是装不进,看是否瓶内有气,在开阀瞬间“氧”气瓶爆炸,结果这位领导与另一名工人当场炸死。气瓶必须专瓶专用,严禁混充。
2、 不留余压气用尽,燃气回灌隐患存
只顾个人赚钱,不管他人死活。现在不少个体户,为了多营利,将气用尽,不留余压,这样就易造成焊割作业时乙炔气回灌。去充氧时,充装站又不作检查,就留下事故隐患。按《89瓶规》,瓶内剩余压力应不小于0.05MPa。
3、 违反规程操作,不按规章作业
有些事故是不按操作规程、违章作业造成的,如超压致爆、开关阀门动作过快、带油脂作业、瓶子不检超期使用、未禁烟火等等。必须遵循《89瓶规》的“八个严禁充装”!即(1)钢印标记、颜色标记不符合规定及无法判定瓶内气体的;(2)改装不符合规定的或用户自行改装的; (3)附件不全,、损坏或不符合规定的; (4)瓶内无剩余压力的;(5)超过检验期限的;(6)经外观检查,存在明显损伤,需进一步进行检查的;(7)氧化或强氧化性气体气瓶沾有油脂的;(8)易燃气体气瓶的首次充装,事先未经置换和抽真空的。
4、 氧气含水入瓶,腐蚀钢瓶变薄
氧气带水,钢瓶内残余水不按时倒掉,就越积越多,使钢瓶遭腐蚀,壁厚减薄,尤为水的界面,出现“界面腐蚀”。有几例瓶爆事故,爆破口就发生在腐蚀界面(界面爆破)或壁厚减薄处(薄壁爆破)。例如1996年5月13日,烟台气体压缩机总厂一只氧气瓶发生爆炸。原因为瓶体受到严重腐蚀减薄,最薄处仅1.8mm,气瓶又经曝晒,气体压力升高,在薄弱处致爆(爆前没有作定期检验)。再如1996年9月4日,天津华北氧气厂一只正在充装的氧气瓶爆炸。经调查,为接触海水作业的气瓶,有海水倒灌人瓶,使瓶壁腐蚀减薄(最小壁厚处仅2.2mm)所致。
5、 买卖失效钢瓶,超期不检仍用
现在市场买卖也混乱,有的地方处理钢瓶后转卖再用。有个爆炸钢瓶,从1958年出厂后一直转来转去使用,未作瓶检,40年后终于造成惨剧。《89瓶规》规定: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每二年检验一次;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每五年检验一次。发现有严重腐蚀、损伤或对其安全可靠性有疑虑时,应提前进行检验。对超过检验期限的气瓶,严禁充装。以前,对报废的气瓶,作“钻孔打洞”处理,避免了转辗流失被人再用、留下事故隐患的问题。
6、 野蛮装卸碰撞,曝晒升压致爆
气瓶严禁敲击、碰撞,必须轻搬轻放,可竟有将气瓶用脚从汽车上踢下来的卸法。气瓶应防止曝晒,杭州曾发生过一只放在船尾上的氧气瓶突然爆炸的事故,致使一位到运河河埠洗东西的妇女被炸身亡。原因是:该瓶受夏天烈日曝晒(未遮盖),升压后致爆。为此,夏天装运瓶氧时,要有遮阳物覆盖,尤其是露天堆放的气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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