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7」複印件上加簽姓名 涉嫌合同詐騙被批捕

「707」复印件上加签姓名 涉嫌合同诈骗被批捕

「707」复印件上加签姓名 涉嫌合同诈骗被批捕

近年來,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髮展,利用合同詐騙的案件頻發,嚴重侵犯了他人合法財產權益。近日,襄城區檢察院依法對一涉嫌合同詐騙的不法分子張某某批准逮捕。

「707」复印件上加签姓名 涉嫌合同诈骗被批捕

2014年6月,鄭某、張某、李某三人想找活幹,恰好聽說張某某有廠房要建,想找人承包工程,鄭某三人便決定去看看。

見面後,張某某給三人出示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甲方是湖北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恆溫車間三期工程,乙方是湖北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襄陽分公司,張某某作為乙方法定代表人在合同上籤了字。

鄭某三人看到“施工合同”上簽名、蓋章齊全,商量後覺得可以做,便同意了。隨後,三人給張某某打款60萬元作為保證金,簽訂了施工協議書。

到了承諾進場開工的期限,鄭某三人卻遲遲未收到開工通知。經多次詢問未果後,三人要求張某某退還質保金,張某某卻稱質保金已交給甲方,現甲方資金未到位,只要資金到位立刻就能開工。就這樣張某某以各種理由不斷推諉,始終不肯退還質保金。

直到2017年2月,李某親自找到乙方公司負責人瞭解情況,方知被騙。此時張某某已經失去聯繫多時。

2018年12月11日,經群眾舉報,張某某被公安機關抓獲。

經查,張某某根本不是乙方公司法定代表人,也從未接到授權進行建築施工,只是恰好認識乙方公司的人,拿到了該公司的建築工程施工合同複印件,為騙取鄭某三人的信任,張某某在合同上的乙方法定代表人一欄簽上了自己的名字。

檢察官審查後認為,張某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在他人合同複印件上法人代表處加簽自己名字的方式,騙取被害人信任,以其公司的名義將甲方公司的廠房工程轉包給被害人,並以質保金為名騙取了被害人60萬元。其行為涉嫌合同詐騙罪,且嫌疑人在偵查階段拒不認罪,沒有賠償被害人損失,有逃匿情節,應當依法逮捕。

檢察官提醒,由於合同詐騙本身具有隱蔽性、欺騙性,在籤合同之前一定要提高防範意識。

「707」复印件上加签姓名 涉嫌合同诈骗被批捕

一要多方蒐集信息。尤其是對於首次交易的對象,可以利用各種社會關係,蒐集不熟悉的交易對象的各種信息,著重獲取對方經濟實力、履行能力方面的信息。

二要充分利用政府職能部門及金融系統資源,核實對方提供的資信材料及用於抵押的物品票據的真實性。

如確認對方的公司企業是否存在、是否已被撤銷,營業執照內容是否真實,提供的資質證書是否有塗改或偽造等。此外,交易過程中如果碰到對方以房產或票據作為抵押的情況,應該儘快通過房產、銀行等部門核實用來抵押物品的真實性及是否重複抵押,降低受騙的幾率。

三要注意交易過程中的反常現象雖然很多不法分子絞盡腦汁想出了不少較為隱蔽的合同詐騙方法,但在實施過程中,並非無跡可尋,這就需要大家在交易過程中多留幾個心眼,注意一些反常現象。

四要對那些不熟悉的公司儘量避免聽取對方的空頭或遠期承諾,這是實施合同詐騙犯罪分子的慣用手法。

審核:張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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