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新動作:北京互聯網法院首次電子送達裁判文書

9月27日下午,隨著當事人展示已簽收的調解書,北京互聯網法院首次以電子送達方式發出的裁判文書正式生效。


又有新動作:北京互聯網法院首次電子送達裁判文書


這是9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互聯網法院審理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施行後,北京互聯網法院以“網上糾紛網上審理”為基本原則,通過線上方式送達的首份調解書。這也是文書智能生成技術在北京互聯網法院案件審理中的首次應用。

這是一起著作權侵權糾紛案件。因發現某科技有限公司未經授權擅自在其經營的網站上直接使用原告享有版權的圖片,原告徐某將該科技公司訴至北京互聯網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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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正新法官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線上調解

北京互聯網法院受理案件後,盧正新法官依法適用簡易程序對本案進行審理。因原、被告均表示有調解意願,盧法官分別於9月13日和9月27日,組織雙方通過北京互聯網法院電子訴訟平臺進行線上調解。最終,原告徐某與被告某科技有限公司達成調解協議。

據瞭解,本案立案、繳費、證據交換、談話、調解、送達等環節均全程通過電子訴訟平臺進行。線上調解過程中,語音識別系統自動生成調解筆錄,雙方當事人查閱筆錄無誤後,通過掃描當事人端屏幕上的二維碼進行線上電子簽名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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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通過掃描二維碼完成電子簽名

當事人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後,依託北京互聯網法院主持研發的文書智能生成平臺,法官助理根據電子調解筆錄自動生成調解書草稿。

盧法官對調解書草稿進行審核、簽章,經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並徵得雙方當事人同意後,將調解書通過電子訴訟平臺送達至原、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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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電子調解筆錄自動生成調解書草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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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正新法官審核調解書草稿

網上案件網上審理,裁判文書自動生成、電子送達,最大限度為當事人提供了訴訟便利,有效提升了司法效率。原告代理人表示,立案、提交材料、交換證據、調解等訴訟流程的在線辦理非常方便,“盧法官組織了兩次談話,但是我一次都不用跑法院,非常便捷,很歡迎這種訴訟方式。”他如是說。

被告代理人認為,雖然通過線上方式進行調解,但是與傳統的面對面調解一樣,可以充分與法官及對方當事人進行交流,調解效果非常好。相比於通過電話方式進行的調解,又能清晰地看到證據展示,有利於明確責任、達成調解。這種線上調解是一種非常好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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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主持在線調解全貌

盧正新法官認為,“網上案件網上審理”,不僅為當事人訴訟提供了便利,也能讓法官從繁忙的事務性工作中抽離出來,專注於疑難複雜案件的審理。互聯網時代的審理模式,能夠促進法官不斷學習提升,助推技術持續創新升級,使審判與技術達到深度融合,推動互聯網案件審理方式的創新突破。

法律鏈接:

2018年9月7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互聯網法院審理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五條第三款規定,經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並徵得其同意,互聯網法院可以電子送達裁判文書。

原標題:北京互聯網法院首次電子送達裁判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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