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陕西省“众创空间”孵化基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陕科办发〔2018〕224号
各设区市、韩城市科技局、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示范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关于支持众创空间建设发展促进科技型创业的行动方案(2016-2020)》(陕科高发〔2016〕114号),指导和推动我省众创空间健康可持续发展,努力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支撑和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省科技厅拟开展2018年度省级众创空间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陕西“众创空间”孵化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陕科高发〔2015〕163号)规定的基本条件要求。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1.申报单位在线申报。各申报单位注册登陆陕西省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地址:http://skpt.sstrc.gov.cn/,建议使用火狐、谷歌或IE10以上浏览器),完善基本信息并通过审核后,按照要求填报有关数据和资料,同时组织入驻企业/团队注册填报有关数据信息并进行审核。网上填报时间为2018年10月29日-11月25日。
2.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市级科技管理部门、高新区(示范区)管委会通过平台系统对辖区内申报单位填写的有关资料进行审核把关,提出推荐意见,填写《省级众创空间推荐信息汇总表》(附件1),对符合条件的单位以书面形式向省科技厅推荐。请各主管部门于2018年11月28日前完成线上审核推荐,11月30日前将书面推荐文件报送至省科技厅。
3. 申报单位纸质材料报送。待平台系统显示“已推荐”,即可在线打印申报材料,请于2018年11月30日前将纸质材料加盖公章一式三份报送至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A区一层)众创服务办公室,未经推荐的将不予受理。
三、注意事项
1.在线注册、申报及推荐操作具体流程详见服务平台系统首页“系统使用说明”或陕西省创新创业服务平台使用手册(附件2)。
2.申报单位、空间入驻企业/团队账号自主注册。推荐单位账号由系统管理员统一分配,负责同志可联系管理员获取。
3.申报单位应对填报数据信息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对弄虚作假的单位一经发现,取消其申报资格。各推荐部门要严格做好审核把关工作。
四、相关政策
通过评审及实地考察,对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由省科技厅统一发文认定为陕西省“众创空间”孵化基地。对建设成效明显、示范作用突出的众创空间,择优采取后补助方式予以支持,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备案众创空间。
五、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1.省科技厅高新处
席蒙、韩继花:029-88440994(传真81294883)
2.申报平台技术咨询
白耀:18691490809 张涵:15529527068
附件: 1.众创空间推荐信息汇总表1.doc
2.陕西省创新创业服务平台使用手册2.doc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10月29日
相关政策解读,请咨询
陕西省中小企业服务平台政策咨询中心
联系人 :王倩
电话:029-88609077
1377219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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