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交通运输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指导意见》要点

《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交通运输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指导意见》要点

《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交通运输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指导意见》要点

1月21日,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交通运输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指导意见》2019〔9〕号文指出:

为推动交通运输科技创新和科学技术普及(以下简称科普)工作协同发展,更好服务于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现对加强交通运输科普工作提出以下意见。意见指出:

到2025年,着力培育建设一批高质量的科普教育基地,优质科普内容供给能力不断提升;科普信息化水平大幅提高,科普传播网络持续完善;科普人才队伍稳定发展,结构持续优化;科普经费渠道更加多元;社会公众对交通运输科学技术的认知水平和广大交通运输从业者及管理者的科学素质均得到显著提高。

2035年,建成适应交通强国建设需求的现代交通运输科普体系,交通运输科普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发挥科学家和专家在科普传播中的主力军作用。 聚焦公众需求,结合交通运输科技创新重点方向、重点科研平台、重大工程建设和新技术推广应用等,激发科技工作者积极开展科普创作热情,创新科普内容表达方式,通过科普图书报刊、讲座咨询、展览展示、 新媒体等形式,打造一批水平高、社会影响力大的交通运输原创科 普精品。 建立完善专家审核和公众纠错相结合的科学传播内容把关机制,提升交通运输科普的科学性,积极推介优秀科普作品参与国内外相关奖项评选活动。

依托交通运输点多、线长、面广的特点,深入挖掘交通基础设施、运输装备及观测站点等的科普潜力。 结合各地实际,积极探索开发客货枢纽场站、城市公共交通站点、交通基础设施长期性能观测站等场所的科普功能,推动优秀科普作品在媒体及门户网站、科 普场馆、交通枢纽及场站的广泛传播,更好发挥交通运输系统对国家科普工作的支持作用。

促进交通运输科普与宣传工作深度融合。 结合重大工程及科研项目进展及时做好科普宣传,进一步提高交通运输科技的展示度,提升行业形象;在行业组织开展的微视频竞赛等活动中突出科普内容;依托科普专家队伍及多种形式的传播渠道,围绕社会关切解疑释惑。

推动“互联网+交通运输科普”建设。 通过一次创作、多次开发、多媒体呈现,实现科普内容跨媒体、跨终端、跨部门传播,构建传统型、网络型、创新型“三位一体”的科普传播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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