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兒時夥伴(之一)——虎虎

我的兒時夥伴(之一)——虎虎

兒時的小夥伴

虎虎是我的鄰居。

小時候家裡還沒有電視機,夏天晚上吃完晚飯,小朋友們都跑到宿舍大院裡瘋玩,玩累了回家睡覺。那時家家戶戶睡覺都比較早,每天關了燈,我還半天睡不著。這時就能聽到隔壁不時地傳來“卡塔”聲,沒什麼節奏,但是一會兒會響一聲。這時,如果爸爸媽媽還沒睡著,就會說:“哈,隔壁孩子又在玩燈繩了。”

這個製造卡“塔聲“的隔壁孩子,就是虎虎。所謂燈繩,就是家裡照明燈的開關。那時基本上都是白熾燈,能發出昏黃的燈光,給每一個小家庭披上溫馨的色彩。電燈的開關是從接線盒裡引出一根線繩。繩子的長度和走向可以根據主人的方便,其另一端或下垂至一進門手邊可以摸到的地方,或延長至床頭,方便晚上睡醒了要開燈。虎虎家的燈繩就是延長至床頭,方便晚上上下床。對於孩子來說,反覆開燈、關燈觀察燈光明滅和聽取清脆的開關等聲響,是一項莫大的樂趣,至於燈泡的壽命則不是我們所考慮的範圍。而大人經過無數次與孩子的鬥爭後,只能無奈地得出一個“這孩子記吃不記打“的結論,最後一笑了之。

虎虎長得很結實,是個面貌周正,虎頭虎腦的小胖孩子,虎虎這個名字對他來說名如其人。一眼看去,虎虎就具有那種大部分大人心目中“小小子兒”應有的虎氣和可愛,屬於宿舍大院裡人見人愛的孩子。虎虎吃起飯來,從不讓大人操心,只要是能吃的東西都愛吃,也不用追著哄著餵飯,每次吃東西都狼吞虎嚥地吃個精光,這更增加了大人們的喜愛,以及家裡有孩子的鄰居們的豔羨。在吃飯方面,虎虎也是那個年代“別人家的孩子”的典範。

虎虎比我小兩歲,但是我們是同一個單元樓門洞的鄰居,而且他長得結實高大,而我長得瘦弱,我們倆也能玩到一起,所以虎虎是我的好朋友。由於年長兩歲,虎虎一般都聽我的指揮。我也帶著他跟一群比我還年長一些的孩子一起玩兒。

我家裡面只住著我和父母一家三口,但是虎虎家裡除了他們一家三口,還住了虎虎的叔叔和嬸嬸。由於住的是一樓,我們經常會爬到他叔叔嬸嬸的陽臺上窺探,好想要採集什麼情報一般,其實屋裡黑糊糊的並看不到什麼。我經常會跑到虎虎家裡去玩,但他叔叔嬸嬸的房門一般都是關著的。現在回想起來,他的叔叔嬸嬸那時應該也是新婚燕爾,我們這些小孩子不管不顧地衝進去可能確實不太合適。

大部分時間我都比較照顧虎虎,畢竟他是我的好朋友兼小兵,可是我也有發賴欺負他的時候。記得有一次,一群小朋友都捧著碗在院子裡一邊吃晚飯,一邊玩耍。在夏天,小朋友不好好在家裡吃晚飯,都捧著碗出來到院子裡邊吃邊玩是很流行的。那天,正好人比較多,有好些個比我們大的孩子都湊在一起。孩子多了,自然壞水兒就多了,當天的虎虎成了大家言語和行動上的捉弄對象,當然,一般情況下胖子總是成為被捉弄的對象。我為了在大孩子們面前表現得更積極,從地上撿起一塊不知道什麼時候、誰扔掉的爛餅子一下拋進了虎虎的飯碗裡,飽受捉弄的虎虎在這一刻看著自己的碗,哇地一聲大哭起來,而我還在一旁邀功似地得意洋洋,完全不知已經闖禍了。虎虎的哭聲很快引來了他的叔叔,得知情況後,一把捏住了我的後脖領子,我覺得自己很可能要騰空了。我覺得他叔叔眼睛裡的怒火是我從未見過的,我想他可能要把我狠狠地揍一頓了。好在這位年輕的叔叔在拎了我片刻後,終於忍住滿腔的怒火沒有揍我,只是兇狠地警告了我一番,具體內容我不記得了,大意是如果我再敢這樣就會嚴厲地收拾我。而虎虎在換了一碗新的晚飯後,儘管還掛著眼淚,但已經破涕為笑。可是我緊張了很久,很長時間都怕見到虎虎的叔叔。而且,我對自己的舉動也極為後悔,因為其實在那幫人裡我還是跟虎虎更要好,但是那一刻我都不知道自己會“威武”地幹出那樣的蠢事來。

說到威武,其實雖然虎虎比我小,但是他比我更有氣概,或者說比大部分小朋友更有氣概。記得有一次,我們大概五六個小朋友在一起玩耍,這時“賴偉偉“來了。賴偉偉與我同歲,他可是一個我們這個年齡層裡的小惡棍,除了經常曠課、學習不好之外,也經常幹一些欺負同齡小朋友的事情。由於他打架不要命,下手狠而且不顧後果,同齡的或年紀稍長的孩子都不敢惹他。賴偉偉這次並沒有想參加我們幾個人的遊戲,他就是純粹來搗亂的。不一會兒弄得大家都沒法繼續遊戲了。虎虎年紀最小,他對賴偉偉的到來極為不滿。而賴偉偉也選中了他做最後的捉弄對象,用小石子不停地扔他。突然之間,虎虎從地上抄起一根很粗的棍子,棍子的長度應該比我們都高,粗細也明顯超過我們的手臂。虎虎掄起棍子,嘴裡“嗷嗷”地叫著朝賴偉偉衝過去,不管不顧地朝賴偉偉身上就招呼。賴偉偉目瞪口呆地竟無法移動,呆在原地被結結實實地掄了一大棍。他可能真的不相信,小胖墩兒虎虎敢真拿棍子揍他,換過神來,他一邊後退一邊威脅。但是虎虎此刻已經不聽不看,只管掄棍子了。賴偉偉叫囂了幾下後,灰溜溜地逃走了。虎虎還扛著大棍子追了幾步,最終因為棍子實在太重停了下來。這是我唯一一次見到賴偉偉被一個孩子收拾了,而這個人是最小的虎虎。

印象中虎虎的爸媽還都是大學生,在我們那個宿舍大院裡幾百戶人家,估計大學生也是屈指可數的,大部分人家都是工人,孩子混到到十六歲就可以獲得一個頂替父親或母親的名額,繼承一份當工人的工作,這就是宿舍大院裡大部分孩子們的宿命。虎虎的爸爸和媽媽都總是笑眯眯地,對人總是很客氣,但是和院子裡大部分的大人都不是很熟。虎虎的叔叔嬸嬸也挺客氣,但是很少跟院子裡其他的大人閒聊。後來,虎虎一家搬走了,留下他叔叔嬸嬸住整套房子,我也就再也沒有去隔壁竄過門了。

最後一次見到虎虎,是在他搬走後的一個夏天,爸爸帶著我到公園的湖裡用自制的簡易漁網撈湖裡的小魚,正好虎虎的爸爸也帶他到公園遊玩,我們在湖邊碰到了。虎虎依舊胖乎乎的,兩位父親寒暄著互問近況、天氣、社會“大事”,而我們兩個孩子很快就混在一起撒網、起網、抓魚。虎虎那雙胖乎乎的小手笨拙抓魚的樣子,給我在歡樂之餘留下了最後的深刻的印象。暑假裡的命題作文——《記一件有趣的事》我就選擇了和虎虎公園偶遇一起撈魚的事情,也記敘了他那雙胖乎乎的、笨拙的小手。

自此,我再也沒見到或聽說過虎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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