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相關合同的基本內容都包含什麼

01

許可使用合同應包括哪些基本內容?

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許可使用的權利種類;

(2)許可使用的權利是專有使用權或者非專有使用權;

(3)許可使用的地域範圍、期間;

(4)付酬標準和辦法;

(5)違約責任;

(6)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內容。

02

轉讓使用合同應包括哪些基本內容?

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作品的名稱;

(2)轉讓的權利種類、地域範圍;

(3)轉讓價金;

(4)交付轉讓價金的日期和方式;

(5)違約責任;

(6)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內容。

03

著作權法規定,著作權人向報社、期刊社投稿的,自稿件發出之日起十五日內未收到報社通知決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收到期刊社通知決定刊登的,可以將同一作品向其他報社、期刊社投稿。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04

出版者可以修改作者的作品嗎?

(1)圖書出版者經作者許可,可以對作品修改、刪節。

(2)報社、期刊社可以對作品作文字性修改、刪節。對內容的修改,應當經作者許可。

05

出版演繹作品和彙編作品應注意什麼?

出版改編、翻譯、註釋、整理、彙編已有作品而產生的作品,

(1)應當取得改編、翻譯、註釋、整理、彙編作品的著作權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權人許可;

(2)支付報酬。

著作權相關合同的基本內容都包含什麼

06

出版者對其出版圖書、期刊的版式設計權保護期限有多長?

圖書和期刊的版式設計權的保護期為十年,截止於使用該版式設計的圖書、期刊首次出版後第十年的12月31日。

07

表演者享有哪些著作權權利?

表演者對其表演享有下列權利:

(1)表明表演者身份;

(2)保護表演形象不受歪曲;

(3)許可他人從現場直播和公開傳送其現場表演,並獲得報酬;

(4)許可他人錄音錄像,並獲得報酬;

(5)許可他人複製、發行錄有其表演的錄音錄像製品,並獲得報酬;

(6)許可他人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表演,並獲得報酬。

被許可人以第(3)項至第(6)項規定的方式使用作品,還應當取得著作權人許可,並支付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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