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歌為趙曉菁發聲!元芳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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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說企事業單位培養不出人才,我問過圈內人士,浦東警方敢發這個公告是經過至少局長及以上級別的領導同意才能發的,但是我看了公告以後就知道這幫警察平時看病基本不走正常途徑,連預約掛號和插隊都分不清楚,預約掛號後也是要排隊看病的,你以為就你一個人預約啊,第二枉顧事實,案件的定性基本都是遵照病人的口供來定的,既不詢問證人也不看監控,第三強制傳喚是使用在什麼場合情況下的,非重大刑事案件的當事人有當地戶籍且有穩定工作可根據案件的調查進展隨時接受傳喚,首先病人報警你不能聽他一面之詞你要調查(調查不一定要傳喚雙方當事人錄口供調查的,但凡有糾紛的事情,雙方的口供基本都是兩個不同世界的版本一致的地方少之又少),調查出來後才能決定是否要傳喚正在工作的當事人(三甲醫院的科主任好歹也是個正科或者副處的領導跟派出所所長是平級的),或者延後傳喚,完全沒必要當場傳喚還升級為強制傳喚。公告基本的目的就是在枉顧事實的進行護短,任何一個人有正義感的人都無法容忍如此明目張膽的濫用公權對一個士大夫進行人格侮辱。胡歌也看不過去了😂😂😂


忽悠老狼


去年底帶母親去北大腫瘤胸外二科看病近兩個月,期間也去北京醫院,空軍總院,積水潭醫院看病,對專家出診有了些許瞭解:

1.專家診都是規定病號數的,但是因為來北京醫院看病的來自全國各地,專家號一號難求,有的需要提前一個月預約。對特殊情況是有加號的,比如外地來的病號,比如院內介紹的等等,都是給醫生額外增加工作量,很多專家上午的專家診都能看到下午一兩點鐘,這樣的醫生看病都認真仔細,中午都是吃不上飯的(去北大腫瘤看的專家就因此得過低血糖)。

2.看專家診時間真沒法定,遇到特殊的,複雜的患者看的時間就更長了,要了解病史,查看全部的片子,很多患者多年的片子亂七八遭的,醫生的助理還要幫助整理,還有的患者對病情說不清楚,醫生還要反覆詢問,所以等待是必須的。

3.專家診絕對排號的,門口有顯示,插隊醫生不允許,患者也不會允許的。

4.加號都在最後看,讓你幾點來的時間都是大約在這個時間,準時反而是不正常的,如果遇到複雜的病人,時間都會往後拖,這樣的醫生是有責任心的。

5.在地方醫院檢查結果一般都不排隊,拿進去問一下大夫就給你答覆了,大醫院專家看片子也是需要讓你排隊的,因為看的仔細,要前後反覆對照的,特別是對外院的片子,醫生對比的要更加仔細認真,這是對患者負責任的表現,另外專家和醫生看病的時候是不允許別人進去的。


家常菜廚娘


頭條的一篇文章:

反轉:醫生拒插隊引矛盾被帶走,因接待胡歌朋友親戚耽誤約定時間

小小蜜蜂

10小時前

近期醫生拒插隊引矛盾被帶走的事情鬧得沸沸揚揚,大家都替醫生抱不平。小編期初也是憤憤不平,覺得這又是一起醫鬧的案子,患者看病,不按規定排隊,在被醫生拒絕後,憤而攻擊醫生。看完了我真是氣不打一處來,這患者也太可惡了,醫生按章辦事,沒有為之開綠燈,居然奮起攻擊。警察來後,居然帶走了堅持原則的好醫生,這另我們不能接受,起碼應該先把鬧事患者帶到警局問話吧。真是壞人得逞,好人流淚啊。

可是最近我得到的消息卻令整件事情出現了反轉。

其一:患者並非插隊,而是早已預約時間。患者上午就來到仁濟醫院掛號,中午12:50分趙曉菁醫生為其就診。醫生讓患者去做CT,下午3:30再來就診。下午患者提前十分鐘來到診室門前,當時醫生正為演員胡歌朋友的岳母就診,於是便讓患者出去等候,而不是在室內等候,室內還有6名患者排隊,(胡歌朋友岳母後面還有六名患者)。也就是說患者最快也要排第八位了。3:30過後,患者再次進門詢問就診時間,醫生讓患者出去。患者不服,遂發生口角。

其二:患者三根肋骨受傷,絕非是醫生所說只是推了出去。由於趙曉菁正在為胡歌朋友岳母耐心的診療,對患者突然進入十分的不滿,在很多病人在室內等候的情況下,強令已經預約的患者到門外去等候,患者不出去的情況下,發生了推搡,(患者說毆打)致使患者三根肋骨骨裂。

其三:警察履行的是正確程序。推搡發生後,警察到來,鑑於患者三根肋骨骨裂。警察要求雙方到警局做筆錄,趙醫生已正在診斷病患為由,拒絕前往,要求警察等一個半小時左右,警察拒絕,強制將其帶離現場途中,趙醫生與警察產生肢體衝突。據網上視頻顯示,多名醫務人員與民警發生推搡和言語衝突,雙方情緒激動,甚至有人被推倒在地。

由此我總結,在此事的處理過程中,民警的做法是合程合規的,一直保持克制。醫生與患者均有不對的地方,醫生不應該因正為明星朋友親戚診病被打斷而遷怒於患者,患者在受氣後也不應該與醫生產生衝突。

經過此事,所有人包括小編我,真的上了一課,當你沒有看到過事實真相的時候,千萬不要被媒體帶著走,因為首先聯繫上媒體的肯定是話語權高的,事實真相需要潮水退去方能顯露,我們不做網絡暴民


凝望天涯99


一群人把警察正常的執法往病人是否插隊,是否醫患矛盾上引。

其實對執勤警察來說,這有毛關係。

警察面對的是報警,出警,雙方當事人發生過沖突,有一方已經躺在地上,口頭傳喚當事雙方放派出所接受調查,一方以忙為由拒絕配合,警察等待二十多分鐘後依舊拒絕配合,在口頭傳喚無果的前提下強制傳喚。

除去醫生,病人,醫院各種標籤,警察的執法沒有任何問題。

也許考慮到是公眾聚集場所的原因,沒有使用催淚噴射器,否則更容易帶走。

不要把醫生職業當做抗法的擋箭牌,也不要把自己看的太重要,什麼職業都該配合正常的執法行為,自己去接受調查了,醫院會安排其他醫生來上班,不是正在搶救人的手術檯,還死不了人。

無非就是不想配合執法的藉口。

警察執法不應該因對方職業而出現特殊性,同為醫生治病,也不應該根據病人職業不同而出現不同治療。



曲靖論壇


上海仁濟醫院胸外科趙曉菁主任沒有因為醫術精湛全國聞名,沒有因為成立慈善基金全國聞名,卻因為一起簡單的醫鬧事件和一副手銬全國聞名,帶給他的是什麼感受?

上海警方公告的內容提示大概意思是,患者不是醫鬧;趙醫生沒有違法;警方沒有執法過當或者瑕疵。


如此看來這起轟動全國的醫生被銬事件,最後竟然沒有一個過錯方,最後的意思估計是息事寧人。

可是有一個人名人站出來了,他就是胡歌。他當時在現場而且是事件的目睹者,他和他的家人在找趙主任就醫過程中先後多次被陳某夫婦多次干擾。陳某夫婦強行進入診室,並衝撞診室的門,最後導致自己受傷。然後躺在診室地面上不起,並報警謊稱醫生毆打他們。接下來就是大家都知道的情況了。

這裡需要釐清幾個問題

  1. 陳某夫婦是不是醫鬧。即使陳某夫婦是趙醫生預約來的患者,趙醫生有權選擇什麼時間給他們診治。如果他們有意見可以去醫院投訴趙醫生,讓醫院來處理趙醫生,而沒有權利在趙醫生的診室粗暴干擾正常的診療行為,甚至衝撞診室和威脅醫生和其他患者的人身安全。既然做了,不論他們是否是預約的病人,都不改變他們是醫鬧的行為。

  2. 在醫院妨礙正常的醫療秩序,使用《治安管理辦法》是不是合適。中國醫師協會也對這點提出了質疑,認為醫鬧行為不應該等同普通民事衝突案件。警方執意要按照普通民事糾紛來處理問題好像略有瑕疵。

  3. 就算按照民事糾紛處理問題,口頭傳喚為何一定要變成強制傳喚。趙醫生有提出要求給他一個小時左右時間處理好等待看診的患者,然後自行去派出所接受問詢。事實是當事民警給趙醫生上了手銬強制帶離後,到了派出所後又很快把趙醫生送回來繼續看門診,然後門診結束後趙醫生自行去派出所繼續接受問詢。這就說明警方當事的處置有失妥當。

  4. 既然這次事件已經轟動全國,就應該認真嚴肅處理。否則他帶來的示範作用太強烈。如果此次衝撞診室的行為沒有嚴厲處置,一定會有其他效仿者。就如奔馳女車主坐奔馳車上維權一樣,她自己都知道這是一種不好的示範。

事件的經過其實很簡單,一副手銬戴在一個醫生手上很容易,如果一個業界大咖級的醫生都會被如此對待,以後我們這些小醫生該如何自保。很多醫生的精神上已經戴上了一副精神的手銬,不除掉手銬怎麼醫治其他患者。



就醫者給醫生一巴掌,有些醫生一定會丟掉善心,一副手銬戴在醫生手上,有些醫生一定會學會先自保。冰冷的事實如果凍住了醫生的心,受傷害的一定是整個社會。

最後謝謝胡歌站出來說除了真相。


麻醉醫生小康


既然你都點名了,那我就必須說道說道啦。當然,即便你不點名,我也想多嘴幾句。

今天看到這個胡歌的事情經過,我沒在意,以為只是一個和胡歌重名的人而已,沒曾想還真是胡歌本尊,而且見證人還是其丈母孃,胡歌很少在自己平臺發聲,特別是對新聞事件,今天他之所以發聲,可能也是氣不過,想還原事實給趙醫生以清白。

如果事情經過屬實,那麼我認為趙醫生的處理是沒有問題的,隊伍想插隊的病人來講,算得上仁至義盡,人家考慮到你們遠道而來,貼心的給你們做了安排。我想每一個到大醫院看病的人都應該有深切體會,每個醫生後面都排著一長串的病人名單,而且多以大病重病為主,大家都想快速看病治療,但總該有個先來後到吧?你愛惜生命,人家也愛惜生命。

從病人的表現看,這老兩口絕非等閒之輩,在生活中屬於那種不賺便宜就吃虧的主兒,什麼事都要順著自己的意才對,不然就吵就鬧。

我感覺趙醫生保持了足夠的涵養,你們三次強行闖進診室,而且最後還以自殘形式去鬧。說實話,擱一般火氣大的人,可能早忍不住啦。



元芳有看法


第一病人是來求醫問藥的,不會主動向醫生髮難。第二醫生讓其下午三點半去看病,病人及家屬遵守了。第三從胡歌的證據來看,完全是醫生為胡歌名人的岳母看病,無視與病人約定。第四醫生為討好名人的岳母,對按約定來看病的普通患者態度很差,否則正常處於弱勢群體的患者不會得罪醫生的。第四醫生不是法外之人,更應守法,不能認為高人一等。第五從警察公告可以看出來,警察以很給醫生面子了,等待了二十多分鐘,而且病人家屬有傷的情況下,依然未採取強制手段,是到大廳後醫生鬧事發生衝突後,才強制帶手銬的,警察做的很好,沒有問題。第六現在都在打擊醫鬧,可是每次發生醫鬧都是醫院存在過錯引起的。第七天津發生的一家三口殺醫案現在為什麼不公佈內情,如果有辦法,一家三口會鬧嗎?


老畢


支持胡歌,也支持醫生!

這個事件有諸多不合理的地方,警方的調查也沒有說清楚。

1.警方說患者沒有插隊,那醫生為什麼打那名患者家屬?有過上海大醫院看病經歷的人都知道,醫生忙得連上廁所時間都沒有,怎麼就無緣無故的打人?

2.警方說那東北人幾根肋骨骨折骨裂,卻沒有說誰造成的。如果真是醫生造成的,那事後為什麼沒有追究責任?

從網上幾位知情人和目擊者的帖子來看,那個東北人是通過關係介紹加號的,這本來就不是正常排隊,而且沒有在仁濟醫院拍片檢查,用其他醫院的片子(一般來說都會讓你重新檢查),這兩點說明醫生已經給予了照顧。這種情況下,無論如何都難以想像,醫生會無緣無故的拳腳相加,要把一個人打成骨折要多大的力。也有說法是舊傷或這人耍賴撞牆造成的。

這個事件必須還原真像,不能因為那東北人驗出了傷就各打五十大板。中國現在各種鬧,醫鬧、火車霸座、機場鬧、插隊、搶方向盤、碰瓷等等都是嚴重擾亂公共秩序,應該嚴懲的。而不能僅根據後果來判定是否追究,難道非要到公交車墜河那樣的慘劇出來後才追究嗎?

如果鬧、耍無賴可以得到好處,那會有越來越多人以身試法。不能再有駕駛員無責賠償的可笑法律。這事件至少有兩點是值得修正的:

1、對於碰瓷、霸座、搶方向盤,以及各種鬧都應該在立法上明確適用“擾亂公共安全罪”,在執法上必須嚴格,給社會以正確的引導,規範公民行為。這點應該向西方學習。

2、現在大城市醫院醫生負荷太重。應該向西方學習,實行現地就醫原則,現地醫院無法救治再憑轉院證明到上一級醫院就醫。這點在合理分配醫療資源,提高醫保水平的作用很大。值得我們借鑑。


砂粒6


1、在上海一個醫生需要處理的患者多到難以置信,雖是預約就診,也需要遵守醫生的安排,而不是嘈鬧撒潑;這醫生真是個好醫生,他寧可與患者爭吵,也沒有對其敷衍,他完全可以隨便處理的。2、這兩名患者進門吵鬧甚至打滾賣萌,真是不可理喻,同時韓姓男子的身上就有了骨折的情況,這是舊傷還是新患,警方沒有說明,如是新傷那就是刑事傷害,如是舊患,就有誤導讀者之嫌,需要法醫鑑定才可說明,此處警方的說明不清。3、建議趙醫生今後要“以德報德,以直報怨”,作為著名的心血管專家,對於壞蛋及其家人可以袖手旁觀,管他去死!


佛狸1212


關於仁濟醫院趙曉菁主任的遭遇全國醫生都很憤慨,包括我本人在內的很多醫生都在發生,但是很遺憾,任何一個平臺,不是審核不通過?或者內容違規被舉報?反正都刪除了。

那麼網絡上的觀點當然是被選擇留存下來的觀點!

關於衝突性質

為什麼在場患者和趙曉菁主任都說韓某違反診療秩序插隊?我們都到醫院看過病,預約時間不等於你能夠就診的時間,15.30預約時間到了,病室內還有患者當然不能停下正常就診患者去為本身就是加號的韓某就診,而且韓某這個號本身就是趙主任在午休時間不休息給韓某看後約定的看ct報告時間,為什麼韓某一定要優先於其它就診患者?三次未經允許闖入診室,干擾其他患者就診,被拒絕用頭撞牆躺診室地上耍無賴,這不是趙主任說的,在場至少三個非醫院的就診患者及家屬作證!



警方的處理方式

先來說一說浦東警方的甲骨文式的通告,從來沒想過警察也玩文字遊戲,通告說韓某不是插隊違反診療程序,是正常預約,診療程序是人家醫院的,不是你警察認定的,診室內還有患者就往裡闖了三次,躺地上耍賴,不是違反診療程序是什麼?

韓某驗傷肋骨骨折,骨裂,警方通告中說的,但警方沒說是趙主任或者醫院工作人員造成的,韓某是去看胸外科的,骨裂是剛剛傷的?誰傷的?還是陳舊傷?浦東警察顯然不想考慮這個問題。


趙主任被要求到派出所協助調查,一個50歲的國內知名胸外科專家,沒犯任何錯誤,已經同意協助調查,而且第一批警察已經同意趙主任看完最後幾個患者再去派出所協助調查,為什麼第二批警察來了就要求趙主任立刻停止工作去派出所協助調查?而且對一名德高望重的國內知名專家運用刑事案件常用的抱摔手段將一名近50歲的老專家抱摔在地,而且趙主任明確不反抗不逃跑的情況下仍然堅持上手銬強行傳喚?而且傳喚到派出所後又立即放趙主任返回醫院繼續看預約門診患者?這樣的強制傳喚既詭異,又沒有必要!!!

依法傳喚不等於濫用公權!尊醫重教不是掛在口頭上!一名維護在診患者權益的門診醫生,被幾個著裝的人民警察壓在地上,狠狠摩擦!摩擦的不是趙曉菁主任,摩擦的是中國醫生的尊嚴!!!摩擦的是國家尊重醫生的承諾!!!摩擦的是千千萬萬個醫生的職業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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