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新規:保障民警依法履職 維護國家法律尊嚴

公安部出臺新規保障民警依法履職、禁止對長江刀魚等進行生產性捕撈……2月起,一批新的法律法規將影響我們的生活。

全國性法律法規:

公安部出臺新規保障民警依法履職 將於2月1日起施行

為保障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維護國家法律尊嚴和民警執法權威,在深入調查研究和廣泛徵求意見基礎上,公安部制定了《公安機關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規定》,經國務委員、公安部部長趙克志簽署部長令發佈,將於2019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

《規定》以《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公安機關督察條例》等法律法規為主要依據,充分考慮了當前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的實際需要,充分考慮了與相關政策、法律法規的銜接配套。《規定》共有三十三條,具有較強的科學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規定》明確,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受法律保護,不受妨害、阻礙,民警及其近親屬的人身財產安全不因民警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行為受到威脅、侵犯,民警及其近親屬的人格尊嚴不因民警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行為受到侮辱、貶損。行為人實施侵犯民警執法權威的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民警依法履職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民警個人不承擔法律責任,由其所屬公安機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造成的損害給予補償。公安機關應當嚴格依法依規開展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工作,非因法定事由、非經法定程序,不得對民警採取停止執行職務、禁閉等措施,不得作出處分或者免職、降職、辭退等處理。

2月1日起禁止對長江刀魚等進行生產性捕撈

近期農業農村部經過科學論證和廣泛徵求意見,從專項捕撈管理、漁業資源保護和長江生態系統修復等角度綜合考慮,發佈了《關於調整長江流域專項捕撈管理制度的通告》,決定從今年2月1日起,停止發放刀鱭、鳳鱭和中華絨螯蟹的專項捕撈許可證,這也是長江流域重點水域全面禁捕的政策需要。

未來,隨著長江生態環境的治理改善和禁捕效果的逐步呈現,長江的漁業資源也將在一定時期後實現恢復性增長,屆時將根據資源狀況和監測情況採取禁漁區、禁漁期、專項特許捕撈等多種方式,組織實施好長江漁業資源的有效保護和合理化利用。

地方性法律法規:

《北京市公安局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實施辦法》2月1日起實施

為切實抓好貫徹落實,有效維護國家法律尊嚴和首都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法權威,北京市公安局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公安局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共分為六章四十條,從組織及職責分工、維權範圍及管轄、依法履職免責、維權保障措施等方面做出了明確規定,將與公安部《公安機關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規定》同步施行。

《實施辦法》進一步明確了應當開展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的11類具體情形,明確將網絡上發生的侮辱誹謗、不實炒作等侵犯民警執法權威案(事)件納入受理範圍;對於採取毆打、撕扯、拖拽等暴力行為,妨害民警依法執行職務的,依法予以刑事拘留審查;對於以吵鬧、謾罵、恐嚇等非暴力方式阻礙民警執行職務的,依法予以行政拘留處罰。

遼寧大連戶籍新規2月1日起施行 取消落戶房屋轉讓限制

大連市人民政府近日印發了《大連市戶籍管理若干規定》,該規定自2019年2月1日起施行。大連落戶新規實行落戶與計劃生育完全脫鉤,取消了“參與積分落戶的房屋辦理落戶後,3年內不得抵押、轉讓”、“落戶新市區滿5年可遷主城區”等限制,並對其他條件進行了相應的難度降低。

大連落戶新規中的“八個取消”表現為:取消了綜合積分中的計劃生育扣減分指標,實行落戶與計劃生育完全脫鉤;取消了投資納稅積分指標;取消了違反稅法扣減分指標;取消了“參與積分落戶的房屋辦理落戶後,3年內不得抵押、轉讓”的規定;取消了落戶新市區滿5年可遷主城區的限制,只要在主城區有合法穩定住所即可遷移落戶;除納入國家計劃管理人員外,取消了需整戶遷移的規定;取消了夫妻投靠政策中“結婚年限及被投靠人在本市登記常住戶口年限”的規定;取消了子女投靠父母政策中“被投靠人在本市登記常住戶口年限”的規定。

湖南長沙發布多項住房公積金新政 將於2月1日起施行

湖南長沙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在《關於進一步優化住房公積金貸款和提取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中規定,徵信記錄中有連續逾期超過6期記錄、累計逾期超過24期記錄(助學貸款除外)任一情形,或其他嚴重失信行為,長沙市公積金中心將不予發放個人住房貸款等。該政策將於2019年2月1日開始執行。

提取政策方面,《通知》規定,職工家庭在非戶籍地、非繳存地購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及償還上述住房貸款本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時,不予支持;暫停長沙市行政區域外就醫的重大疾病提取和發生在長沙市行政區域外的重大災害提取等。

《廣西壯族自治區市場主體信息管理辦法》2月1日起施行

廣西司法廳副廳長潘東1月21日介紹,《廣西壯族自治區市場主體信息管理辦法》將於2月1日起正式施行,行政機關將統一集中歸集市場主體信息,並向社會公示,以此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形成“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格局。

為確保《辦法》實施落地生效,廣西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張志安表示,廣西將全力推動市場主體年報公示制度,加大清理吊銷長期停業未經營企業工作力度,引導企業應報盡報,把連續三年未上交年報的企業加入“黑名單”。

《廈門經濟特區軌道交通條例》2月1日起施行

近日,《廈門經濟特區軌道交通條例》(簡稱《條例》)歷經四審,經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表決通過,將於2019年2月1日起施行。

《條例》嚴格規範了運營服務要求。規定軌道交通經營單位應當保障軌道交通正常運營,為乘客提供安全可靠、便捷高效、經濟舒適的服務,具體包括執行運行計劃、向乘客提供運營服務信息、統籌規劃商業網點及廣告設置、設置各項便民設施、規範票務管理、建立投訴處理制度、服務質量評估制度等。鼓勵軌道交通經營單位採用大數據分析、移動互聯網等技術提升服務品質。例如母嬰室、新建車站男女廁位比例問題,都在法規中進行了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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