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是否也曾經有遭受過“禁足”???

前段時間特朗普取消達沃斯之行,禁止白宮高官和國會議員遭禁足。我不禁在思考,美國總統是否也曾經有遭受過“禁足”?原來總統出訪當年也曾被禁止。尤其是禁止與歐洲君主會晤,聲稱這是政治雷區。而全面改變這一現狀的應該是1972年的尼克松訪華。

現代美國總統的工作之一就是對國外進行正式的國事訪問。布什和奧巴馬在各自任期內都訪問了數十個國家,唐納德•特朗普(Donald Trump)也這麼做。然而,在19世紀,美國總統進行哪怕一兩次國際訪問的想法都是聞所未聞的,更不用說50多次了。

早期總統沒有離開美國的部分原因與當時可用的交通工具有關。1918年,美國總統伍德羅·威爾遜(Woodrow Wilson)花了九天時間,乘船前往歐洲。威爾遜是第一批對海外進行正式訪問的總統之一。40年後,學者理查德·埃利斯(Richard Ellis)在他的著作《總統之旅》(Presidential Travel)中指出,艾森豪威爾(Dwight D. Eisenhower)乘坐飛機進行同樣的旅行只花了9個小時。

但是,19世紀的總統們留在美國的不僅僅是緩慢的交通。正如威拉米特大學(Willamette university)政治學教授艾略斯(ellis)在他的書中所寫的那樣,禁止總統出國並與歐洲君主交往也是一個強烈的禁忌。

他寫道:“禁止總統出國旅行的禁忌之所以經久不衰,是因為共和黨人對君主制盛世和權力的恐懼一直縈繞在美國人的腦海中。”“美國人擔心,一位出國旅行的總統會被邀請參觀宮殿和宮廷,與國王和王后寒暄和頂禮膜拜。”

範德比爾特大學(Vanderbilt University)政治學教授提佐克查韋斯(Tizoc Chavez)說,美國人不一定擔心總統在與國王會晤後會希望獲得更多的行政權力;而是說,在會見君主時,“他會降低美國自由和脫離舊世界的形象。”

國內旅行讓總統與選民建立了聯繫,似乎比去其他地方更合適。查韋斯說,事實上,不離開美國大陸的習俗根深蒂固,尤利西斯·s·格蘭特(Ulysses S. Grant)顯然認為有某種法律規定總統不能出國。

這一切在1906年開始改變,當時西奧多·羅斯福參觀了巴拿馬運河的建設。這是美國總統第一次對另一個國家進行外交訪問,為總統訪問在國際關係中發揮作用鋪平了道路。

美國總統是否也曾經有遭受過“禁足”???


羅斯福的這次出訪沒有太大爭議,因為他當時正在監督一個美國項目(這也是他作為總統的唯一一次海外之行)。相比之下,國會中的共和黨人則對民主黨人伍德羅·威爾遜(Woodrow Wilson)在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時為期兩個月的歐洲之行提出了強烈批評。在他們看來,這表明威爾遜過於關注外國事務,而犧牲了自己對國家的責任。查韋斯說,在威爾遜出國期間,國會甚至試圖通過一項法案,將總統的權力移交給副總統。

即使是富蘭克林·德拉諾·羅斯福出席1945年雅爾塔會議——盟軍領導人會見了斯大林——也受到了批評,儘管主要是在他去世和冷戰開始之後。查韋斯說,這是因為一些人認為這是“虛弱多病的羅斯福出賣了東歐,導致了冷戰”的一個例子。

雖然美國的全球角色在二戰後有所擴大,但國際外交仍未被視為總統職責的必要組成部分;雅爾塔成為總統們應該呆在家裡的又一個例子。在接下來的幾十年裡,各國總統小心翼翼地將他們的國際訪問框定為友好使命,而不是談判行程。

查韋斯說,這種情況隨著時間的推移慢慢演變。這一轉變的一個重要時刻是1972年理查德•尼克松(Richard Nixon)的中國之行,他的政府仍將其定性為兩國關係的開放,而非外交行為。

他說,在“二戰後的冷戰環境下,美國是自由世界的領袖,總統需要在世界上發揮積極作用”,這有助於總統的海外訪問更加正常。現在,外交已經演變成總統的責任,而不是分散他對憲法職責的注意力。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