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蘭錦觀城業主堅決反對物業漲價倡議書

秀蘭錦觀城全體業主:

大家好,鑑於物業公司在2018年12月份提出的對錦觀城小區的物業費、電梯費的上浮的決定,全體業主對此深表氣憤,堅決反對。

自小區最早的一批業主入住小區12年的時間,親歷了秀蘭物業從一個比較優秀的服務公司淪落到現在被萬夫所指的一個垃圾物業的全過程,而物業公司對於自身的墮落,不但絲毫沒有自我提升的覺悟和意識,居然還在物業費事宜上一而再,再而三的連續漲價,關於此項決議,全體業主表示堅決的抗議,具體陳述如下:

一、物業服務水準連年下降,物業費卻連年上漲

2007年的物業服務:每棟樓裡配兩名保潔員,無論是樓道還是周圍的綠化帶都非常乾淨整潔,那時候經常看到保潔員很認真的清掃路旁冬青樹下的每一片落葉,那時的我們真心地給秀蘭物業一個大大的贊。那時小區內年輕的保安全部列隊出入,無論白天晚上都按時按點巡邏,物業公司的值班室內,通宵有人值班,業主們遇到困難隨時都可以找到物業尋求幫助。

1.1 2007年的物業收費:

物業費:0.25元/平米;電梯費:5元/每戶起步,從二樓起每漲一層電梯費上浮5元。

物業服務等級:四級物業

1.2 2013年第一次物業費漲價:

物業費:0.57元/平米;電梯費:5元/每戶起步,從二樓起每漲一層電梯費上浮5元。

物業服務等級:三級物業

物業服務水平的下降:

2013年的物業服務:

早已從07年的每棟樓裡配兩名保潔員減為了每兩棟樓配備三名保潔員;

小區內按點巡邏的保安不見了,物業公司的值班室內,通宵沒人值班,業主們遇到困難都找不到物業尋求幫助。

“唯一業績”:一件未完成的豆腐渣工程,在入戶口處裝了樓宇對講門,給各家各戶配發了對講電話,然後就沒有了然後,沒做任何調試,業主家中的電話也沒接通,這就算是完成了樓宇對講門的安裝。

物業就憑這項半拉子工程,硬將物業費從0.25元/平米漲到了0.57元/平米,對業主沒有任何公示行為和徵求意見的過程,就這樣自說自話的完成了自己的物業服務升級,並且完成物業費漲幅高達128%的優秀業績。

1.3 2019年物業第二次漲價:

物業費:0.95元/平米,電梯費:0.3元/每平米(12樓以下),電梯費:0.35元/每平米(12樓以上),對需要二次加壓的(四層以上)給水運行費用按照0.06元/每平米,每月收取。

物業服務等級:二級物業。

2018年底,秀蘭錦觀城物業,跟全體業主又上演了一次自說自話的流氓行動,在對業主沒有任何公示行為和徵求意見的情況下,也沒有和業主簽訂新的物業合同的情況下,再一次完成了自我的物業服務升級,而且又一次完成物業費漲幅70%的優秀業績。

我們全體業主再一次被秀蘭物業的無恥行為碾壓,只是因為我們對物業上一次漲價行為的態度很寬容嗎?所以我們就這樣變成了一群弱勢群體?

物業費再一次過山車似的飛漲,難道是物業的服務水平有了質的飛躍嗎?讓我們再一次回顧一下這五年來秀蘭錦官城物業服務服務水平的改變吧。

物業服務水平持續的下降:

自2013年漲完物業費之後,過了沒多久,就由原來每兩棟樓裡配三名保潔員減為了每棟樓配備一名保潔員。

保安由原來的年輕人換成了老大爺,南門站崗的有兩位,北門值班室內有兩位,除此之外再見不到任何保安了。

而且車輛完全自由出入,即使外來小區車輛,也不攔,不問,不登記,試行全開放式管理。

物業公司的值班室內晚上沒人值班,只要業主晚上有事,就找不到任何人解決。

1.4 縱觀周圍和錦觀城與周邊同期交房的小區的房價和物業服務對比:


秀蘭錦觀城業主堅決反對物業漲價倡議書


再看物業貼出的這份聲明書中的表述,“實現您資產的增值保值”,不知道物業公司是如何將實際情況與自身問題相結合的?這樣的話堂而皇之地說出來難道不會有愧於心嗎?


秀蘭錦觀城業主堅決反對物業漲價倡議書


新一代c區,世紀華庭,警盾家園,秀蘭錦觀城,都是2007年前後相繼交工的小區,各個小區的物業收費水平相差不大,但是從錦觀城的物業服務和硬件設施上來看,相距甚遠,隔壁小區在大門口車輛出入設有車輛門禁卡,不刷卡不能進入小區,偶爾有外來車輛因急事進入小區的,也通常會在門禁處登記,起到了最基本的安全預防機制,防止外來不法分子的車輛駛入小區。

周圍小區在其他非主出入口開設了專門供行人通過的小門,方便了小區業主的出行,但也增加了安全防護措施,在每個小門處安裝有人員出入門禁卡,只有自己本小區的業主刷卡才能從小門進出,很好的做到了非本小區人員不得私自入內的防護作用,也在很大程度阻止了外來人員的進入,對保護本小區居民的人生財產安全起到了基本的保護作用。

樓宇對講,治安巡邏,保潔衛生,車輛和人員的門禁卡的設置,這些雖然都是一些不起眼的小事,卻是樁樁件件都關係的每一位業主的切身利益的大事。俗話說,“一屋不掃何以掃天下”,物業服務本就沒什麼驚天動地的大事可言,都是我們小區住戶的一些生活瑣事,可從物業這麼多年的服務管理上來看,不僅在服務小區居民的基本職能上嚴重缺失,在業主們遇到困難時,物業公司除了袖手旁觀和無所作為之外,沒有看到任何有建設性的工作和服務,以至於全體業主都認為物業公司除了會收錢,不知道還會做什麼?

房屋漏水? 這個我們也沒辦法。

暖氣不熱? 你們找熱力公司吧。

樓燈壞了? 你們自己去買個燈泡吧。

車被劃了? 要不你去報個警?

你家被偷? 你趕緊報警呀!

樓宇對講? 我們要向總公司申請。

門口的醫院私搭亂建? 這個我們也沒辦法呀! ……

二、秀蘭錦觀城的物業的在服務和管理上存在的諸多有待改善的方面,主要問題概括如下:

1. 物業管理混亂,面對業主們生活中出現的各類問題,一直是無作為狀態,小區的一些基礎設施遲遲不能安裝到位。

1.1因小區沒有安裝監控,導致各類盜竊事件頻發,試問物業的基本職責何在?

事例:6號樓業主將三輪車停在樓門口,上樓10分鐘,再下樓時,發現電動三輪車已經被盜。11A樓的地下室集體被盜,6號樓的地下室也曾多次被盜。

11B1901,2017年車子停在地下車庫被砸碎玻璃,盜取車內物品,盜失2萬,當時報警了。

11B1012018年丟過兩輛電動車

11B1204今年5月份車被劃, 由於沒有監控無法查證

11B6011業主2008年被盜,派出所有備案

11B104業主家汽車2018年剛買回來,就被從車頭劃到車尾燈,底漆都劃了,沒有監控,沒法查證。

上面彙總的這些被盜經歷只是冰山一角,還有大量的被盜事件和被劃車事件在此處不再一一列舉(文後附件見詳情)。綜上種種被盜事件的頻發,究其根本原因一是因為小區內沒有安裝任何監控措施,二是雖然安裝了監控不一定能百分之百的杜絕偷到事件發生,但一定會給犯罪分子有一定的威懾力量,不至於如此猖狂,大白天的就公然行竊。如果安裝了監控,起碼報警之後,可以讓不法分子的音像資料在派出所留檔,以備日後抓捕犯罪分子取證所用。

1.2樓宇對講門,從入住到現在,12年過去了,雖然經業主們多次申請,最後只是將樓宇門進行了安裝,就沒有課任何實際進展,樓宇對講系統到現在仍然屬於荒廢狀態。

1.3面對業主們的房子頻繁出現漏水現象,業主們一再向物業提出,物業多年以來從來都是不聞不問,這樣的不作為行為,又怎能厚著臉皮向業主提出漲價要求。

事例1:8號樓業主,家中每逢下雨都會屋內漏水,多年連續向物業反映無果。最嚴重的一次,晚上下起了傾盆大雨,業主家中成了真正的水簾洞,為了防止家中被淹,業主一晚上沒閤眼一直在家中淘水直至清晨。

即使面對如此惡劣的房屋漏水,物業仍是置若罔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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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業主自己託人找關係,才找到了一個專業的施工隊伍,在工人腰上綁著繩子從18樓順下,掛在業主家的外牆面上施工,打開樓體的保溫層,在牆體外側做完防水處理,再恢復外牆原狀,刷上防水漆。因為是純人工高危作業,一個施工隊整整弄了一週才弄完。

偏偏禍不單行,這位業主剛剛自己解決了房屋漏水的事情,緊接著自己在地下室存放的一批商場專櫃的貨品再一次因物業失誤,全部遭水浸泡,造成貨物損失高達3萬元。

加上之前業主自己請施工隊處理牆體漏水,還有業主自己因多年房屋漏水造成的裝修和傢俱因泡水造成的經濟損失高達五萬元,面對業主這樣的損失,物業只做出了一項決定,所有的損失都折算成業主的物業費,逐年抵扣。

遭遇家中漏水的又何止6號樓的業主,這樣的情況幾乎每棟樓裡都有,這麼多年,只要逢夏天下雨,屋內就會漏雨,業主們多年持續向物業反映,均是無疾而終。

1.4物業公司強行給業主斷水

在2018年11月、12月份,居住在3號樓 、6號樓、8號樓、9號樓,11A號樓 12號樓,銀色星座B座,的多名住戶均遭受到了物業公司的屢次強行斷水的,給業主的生活帶來了極大的不便。為此,業主找到物業詢問緣由,秀蘭錦觀城的物業的現任經理吳繼輝態度極其惡劣,在解決與業主的糾紛過程中,語言強橫,振振有詞,以水費的二次加壓歸屬物業費為由,只要業主不交物業費就給予停水的行為屬於物業權利,這種強行將物業費與水費進行捆綁的行為太無恥了。

1.5物業管理換亂

1.5.1水費亂收費現象

曾有多名業主反映物業代收水費存在諸多貓膩,物業水費單子上的表底數字從沒查過水錶,都是物業員工隨便估計一個數字填上去的。業主們曾當面揭穿過物業的這套騙人把戲,業主在物業交完水費之後, 覺得自家的水費太多,於是自己上樓查看水錶,結果水錶上蒙著一層厚厚的土,根本不像是物業說的上週才抄過表字的樣子,看完表底發現比業主繳費的單子上的表字少了10噸水。

事情雖小,卻證明了物業在工作上的不嚴謹、不作為,試問這樣的工作態度,如何能取信業主?

1.5.2 私自將業主取暖費挪為私用。

虛報小區取暖費,明明業主已經交了取暖費,卻偏偏誣陷業主沒有繳納取暖費,利用職權騙取業主取暖費。

多名業主反映在2009年度(那時的取暖費由物業公司代收),許多已經交過上年度取暖費的業主卻收到了熱力公司的催繳單,單子上寫的是業主拖欠上一年度的空置費,幸好業主自己留有繳費的底單,這才證明自己已經交過了全額的取暖費。

麻煩貴公司,稍微動動腦子,如果想投機取巧,矇混過關,也請做法高明一些,動動手做做假賬,好歹也別漏了陷,別大家看笑話呀!

2. 關於小區暖氣問題,物業每次都置身事外,將自己物業的基本職能都忘了。

2.1 由於管道問題,每年的供暖期,總有小區內的部分業主反映暖氣不熱,但每次業主找到物業,物業都以不在自己管轄為由拒絕給業主提供任何幫助,雖然小區供熱屬於市政集體供熱,但在小區內部無論是管道問題還是泵閥的加壓問題,物業都有責任和義務幫助業主協調熱力公司進行維修,但這麼多年物業一直處於無作為狀態,只要業主碰到暖氣不熱的時候,都是業主自己跑,自己聯繫。

就在2019年1月2號,小區業主再一次因為暖氣問題,自己組織去大唐反映,併成功爭取到了大唐技術人員來小區維修泵閥,還爭取到了每家每戶減免半個月取暖費的權益。試問,所有的工作都由業主自己承擔了,還有物業公司做什麼?

3. 小區內部車位的問題

在小區交房之初,物業公司就在地面上鋪設了820個地上停車位,並租給小區住戶使用。除此之外,當時小區內還有好多空餘的公共車位,可以供業主臨時或輪換停車,隨著近幾年業主們對車位數量的需求越來越大,在小區內出現了大量私定車位的現象,物業公司對此不過問,不治理,於是導致原來本可以輪換停車的公共車位越來越少,對此物業沒有出臺相應的積極的措施,而是將小區內部大量的綠地剷平,樹木砍掉,來開闢車位,並將新開闢出來的車位租給物業的關係戶。

事例1:在8號樓北邊,之前是一個車位和路燈,為了謀取利益最大化,硬是將路燈拆了改成一個可以放兩個車的小車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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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小區原有的車位還是後來破綠地重新開闢的車位,根據《物權法》第74條,地上的所有無產權車位都應歸全體業主共有,而物業公司在這件事情上,沒有向全體業主徵求意見,也沒有公示其收益情況,不僅將全部額外收益都中飽私囊,居然還提高小區的物業管理費,此舉實在讓業主們難以接受。

在2018年下半年,物業連續幾個月,私建幾十個車位,粗略統計了其中一部分車位的數據如下,全體業主強烈要求物業公司對此項收入向業主公示。

4. 周邊商業門臉對業主利益的侵害

4.1 周圍商業門臉在小區內私自圈地,佔為己用,侵佔業主的公共區域。

事例1:在2號樓北面,南門的飯店私開後門,並用私建圍欄,圈地亂佔,侵佔業主的公共用地,請問物業應盡的職責何在?

事例2:9號樓的樓門口正對著的路口好幾年了被堵,多年找物業無果,物業光動嘴不行動。

北門的超市後門開在小區內,每次超市卸貨都會堵著業主的車位,因為物業收取著超市的相關服務費,所以對此不聞不問,請問為何以侵佔業主的利益來謀取私利,還振振有詞?試問這樣的物業怎麼讓業主信服。

4.2南門的太行中醫院嚴重侵擾了3號樓業主的正常生活,請物業公司拿出應有的態度來積極應對此事,而不是一味地坐視不管,讓業主們自己為了自己正當權益而四處奔走,難道物業公司的職責就是收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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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行中醫院早在2016年就在3號樓內開設了CT室和核磁共振室,這樣的大型放射檢測設備就按照在三號樓居民電梯的背面,對此醫院從未告知,物業也祥裝不知,故意隱瞞小區住戶,業主找到物業反映此事,物業居然還強詞奪理替醫院辯護。

醫生的利慾薰心並沒有就此停止,在2018年12月份,太行醫院又開始在3號樓東側安裝牆外電梯,位置在小區南門西側便道內,這是小區全體居民出入的人行通道,現在成了醫院的醫療通道,影響小區居民的正常出行。太行醫院在此處安裝電梯破壞了二樓三樓的主體結構承重牆(後面有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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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醫院要破牆修電梯門外,醫院對所租用的樓層室內牆體圈樑的各種合併破拆,這嚴重破壞三號樓主體結構根基,增加地基及樓宇結構的承重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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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在小區門口建造電梯,並且在樓頂鑿牆開門,欲往樓頂平臺肆意妄為,請問這樣的明顯的違章建築,物業管理為何置若罔聞,置業主的權益於不顧,3號樓業主找到物業辦公室,和醫院相關人員協調過程中,物業沒有起到任何協調和調停作用,

平日無作為,收費的事情卻如此積極,請問職業道德何在?

4.3小區四面被商鋪環伺,各個商鋪就竭盡所能佔地,圈地,擾民,輻射傷害,噪音汙染,空氣汙染,這些種種都是以犧牲業主的權益為代價,而由此換來的鉅額收入卻落入物業公司囊中,物業對此不僅不知道回饋業主,在面對業主和商鋪的糾紛之時,還為了經濟利益壓制業主的訴求,與商鋪同流合汙。

5. 小區當年的施工規劃與現狀嚴重不符,為了謀取經濟利益,不顧業主權益,私自更改小區規劃,請物業公司對此作出合理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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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錦宴公館最初設計的為小區內公共設施,屬於業主的活動中心,後經秀蘭集團私自賣給了個人,變成了餐飲企業,該舉措從未知向業主公示,該項收益也未回饋業主。

5.2在小區最初的規劃圖中,小區外圍的西南角和東北角的大片空地均為業主的活動廣場,可是業主入住12年了,西南角的的樓體樣板間至今未拆除,並租給商戶從事商業活動,而且還有大片空地被周圍飯店徵用,用圍欄圈成了飯店的專屬停車場。

在小區外圍的的東北角的大片空地,也被物業私自賣給了商業機構,圈地佔為己有從事有償商業活動,不僅剝奪了業主的合法權益,還將其鉅額收入再次中飽私囊。

如果不能將上述兩處空地很好的改造成活動廣場,也可以將其建成業主的公共停車場,也算是為業主們提供了一項便利設施,環顧四周,那個小區周邊沒有自己小區住戶的公共停車場,只要秀蘭錦觀城的物業為謀私利,將其全部賣給商鋪,致自己小區業主的權益與不顧,怎麼還能就此提出物業費漲價呢?

小區規劃之初的綠地覆蓋率為38%,試問現如今還能在小區內找到一片完整的綠地嗎?

綜上所述的種種問題,均是多年以來秀蘭錦觀城物業公司的不作為所致,錦觀城物業居然在自己管理如此混亂的情況下,還提出物業費漲價行為,實屬厚顏無恥,希望我們全體業主團結起來,共同抵抗物業的漲價行為。

秀蘭錦觀城全體業主

2019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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