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報推出“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解讀”專欄|首篇:黨旗引領新時代政法事業譜寫新篇章

法制日报推出“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解读”专栏|首篇:党旗引领新时代政法事业谱写新篇章

中共中央近日印發《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以黨內基本法規的形式,對黨領導新時代政法工作進行全面制度擘畫,為黨領導政法工作提供基本遵循,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理解好、貫徹好《條例》是當前政法機關的一項重要工作。從今天起,《法制日報》推出“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解讀”專欄,通過採訪參與《條例》起草有關工作人員、專家學者,對《條例》進行深入解讀。

法制日报推出“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解读”专栏|首篇:党旗引领新时代政法事业谱写新篇章

這是中國共產黨建黨近百年來,首個針對政法工作的黨內法規,為做好新時代政法工作指明瞭前進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

縱觀整個《條例》,堅持和加強黨對政法工作的領導,貫穿始終。新時代,為什麼要強調黨對政法工作的領導、怎樣加強黨對政法工作的領導?帶著這些問題,《法制日報》記者日前採訪了參與《條例》起草有關工作人員和權威專家學者。

立規矩定方圓

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明確指出:“增強依法執政本領,加快形成覆蓋黨的領導和黨的建設各方面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加強和改善對國家政權機關的領導。”

2018年2月,《中央黨內法規制定工作第二個五年規劃(2018-2022年)》將制定《條例》作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加強和改善黨對政法機關領導的重要舉措。隨後,《2018年中央文件和黨內法規制定計劃》將《條例》列為2018年完成的重點項目,明確由中央政法委牽頭起草,中央政法單位參加。

中央政法委政法研究所所長鬍增印告訴記者,中央政法委高度重視《條例》起草工作,成立領導小組和工作專班,深入調查研究,廣泛徵求意見,系統開展論證。《條例》(徵求意見稿)形成後,又多方徵求意見,數易其稿,最終達成共識,形成送審稿。

“《條例》以黨內基本法規的形式,把我們黨幾十年領導政法工作的成功經驗轉化為制度成果,對黨領導政法工作立規矩、定方圓,對誰來領導、領導什麼、怎麼領導等重大問題作出全面具體規定,這在我們黨和國家歷史上是第一次。”胡增印說。

胡增印進一步分析道,制定《條例》,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實現依法治國與依規治黨有機統一的重要舉措。我們要站在黨和國家工作全局高度,充分認識和深刻領會制定《條例》的深遠意義,認真做好學習宣傳和貫徹落實,不斷加強和改善黨對政法工作的領導,提高領導和管理新時代政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加強黨的領導

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把黨的領導貫徹到政法工作各方面和全過程;加強黨對政法隊伍建設的領導……《條例》九章39條,有關堅持和加強黨對政法工作的領導之表述,有數十次之多,重要性不言而喻。

新時代政法工作為什麼要強調黨的領導?

多位專家學者在接受採訪時,不約而同指向了3個方面:黨的政治地位和法律地位、政法工作的政治屬性和職責任務、長期的實踐和歷史的經驗。

中國法學會副會長、學術委員會主任張文顯分析說,在我國,共產黨既是領導黨又是執政黨、擁有對國家和社會的領導權,對國家政權的執政權。政法是黨行使領導權和執政權的重要形式,是黨實施全面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重要方面,是黨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四個全面”戰略佈局的重要力量,也是維護和發展黨長期執政和國家長治久安的銳利武器。政法各項職權是黨的領導權和執政權的組成部分,把政法機關和政法工作置於黨的絕對領導之下有其堅實的法理依據。

“政法工作是黨和國家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黨領導政法單位依法履行職能的重要方式和途徑。政法工作的主要任務是推進平安中國、法治中國建設,推動政法領域全面深化改革,加強過硬隊伍建設,履行維護國家政治安全、確保社會大局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的職責等,政法工作極其重要,這也決定了必須強調黨的領導。”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副教育長卓澤淵說。

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政法部副主任封麗霞深有感觸地說,中國社會主要矛盾轉化對新時代政法工作提出新期待,新時代政法工作的新形勢對加強黨對政法工作的領導提出新要求,這就要求我們在推進政法工作過程中,既要堅持黨對政法工作的領導不動搖,又要不斷加強和改善黨對政法工作的領導方式,不斷提高黨領導政法工作的能力與水平。

封麗霞分析道,黨的十八大以來,司法體制改革深入推進,實行司法人員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和錯案責任倒查問責制等,同時在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背景之下,政法工作也需要進一步加強和優化黨的領導體制機制,形成各政法單位職責明確、行動高效、緊密配合、互相制約,在各級黨委領導下協調行動的工作局面。

專家們還一致表示,長期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法工作實踐和歷史經驗都表明,只要黨的領導堅持得好,政法工作就能取得好的成績。反之,政法工作就會遭受或多或少、或大或小的挫折,甚至極為嚴重的後果。

條例實操性強

如何堅持和加強黨對政法工作的領導?《條例》提供了科學的、切合實際的、實操性強的路徑圖。

中央政法委執法監督局副巡視員卞忠民介紹說,《條例》明確了黨領導政法工作系列重大問題,主要包括:明確了制定《條例》目的是堅持和加強黨對政法工作的領導、做好新時代黨的政法工作,依據是黨章、憲法和有關法律,闡明瞭政法工作的性質、指導思想、主要任務和原則等重大問題;明確了政法工作的領導主體及職責,規定了黨中央對政法工作實施絕對領導等重大職權,以及地方黨委、黨委政法委員會、政法單位黨組(黨委)的主體責任等;明確了黨領導政法工作的運行機制,規定了政法工作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決策和執行、監督和責任等制度。

封麗霞認為,《條例》中有關黨領導政法工作的實現路徑,有3方面的亮點:從黨中央、地方黨委、黨委政法委員會、政法單位黨組(黨委)四個層面規定了黨領導政法工作的領導主體、職權與職責;明確了各級黨委政法委的職能定位,對黨委政法委的職責範圍、工作程序、方式方法予以制度化;規定政法工作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決策和執行、監督和責任等制度,把加強黨對政法工作的領導落到實處。

“黨對政法工作的領導,在總體上就是要構建起以黨中央為中樞,各級黨委總攬全局、協調各方,黨委政法委歸口管理、組織協調,政法機關黨組(黨委)主管主抓、各司其職的黨領導政法工作總體格局和運行體系。中央和縣級以上地方黨委、黨委政法委員會、政法單位黨組(黨委)要嚴格而分別地按照《條例》的要求,從不同方面,在不同層級協調地領導和組織開展政法工作。”卓澤淵說。

張文顯提出,在政法工作中堅持黨的領導,最根本的是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最關鍵的是要堅持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堅決聽從黨中央指揮,堅決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同時,必須主動接受各級黨委及其政法委員會的領導、指導和協調。“在堅持黨的領導這個重大政治原則問題上,要旗幟鮮明,理直氣壯,頭腦清醒,立場堅定,絕不能有絲毫含糊和動搖”。

紅色引領,黨旗飄揚。受訪專家一致表示,只要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政法工作就一定能適應新時代新形勢,有力回應人民群眾的新期待新要求,始終堅持正確的發展方向,履行好維護國家政治安全、確保社會大局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的職責任務,不斷譜寫政法事業發展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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