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原副省長沈培平受賄1615萬元一審獲刑12年

云南省原副省长沈培平受贿1615万元一审获刑12年

3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雲南省原副省長沈培平受賄案進行公開開庭宣判。被告人沈培平認為判決是公正的,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要從行為和思想上認真改造,爭取做一個有益於社會的人。

據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微博消息,3日上午,北京市一中院對雲南省原副省長沈培平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以受賄罪判處沈培平有期徒刑12年,並處沒收其個人財產200萬元。

法院經審理查明,沈培平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1615萬元。

沈培平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云南省原副省长沈培平受贿1615万元一审获刑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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