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12年受賄1615萬 雲南原副省長沈培平當庭認罪

被控12年受贿1615万 云南原副省长沈培平当庭认罪

雲南省原副省長沈培平受賄案在北京一中院開庭審理。北京一中院供圖

新京報快訊(記者王巍)今天上午,雲南省原副省長沈培平受賄案在北京一中院開庭審理,檢方指控沈培平為企業在兼併公司、處置礦區群體性事件等事項中提供幫助,12年裡收受企業負責人賄賂1615萬元,沈培平當庭認罪。

據北京市一分檢指控,2000年到2012年,被告人沈培平利用其擔任中共騰衝縣委書記、雲南省人民政府副秘書長、思茅市人民政府市長、普洱市人民政府市長、中共普洱市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騰衝縣恆益礦產品經貿有限責任公司、思茅市山河工貿有限責任公司等單位,在兼併公司、銷售鐵礦石、協調治理超載運輸、開發大平掌銅礦項目、處置礦區群體性事件等事宜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上述公司負責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1615萬元,應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上午9點,滿頭白髮的沈培平身著一身黑色休閒西服被帶上法庭。與一年前在任期間最後出現在公眾視線時相比,他消瘦許多。在法庭上,他對公訴機關的指控表示認可。

11時50分,審判長宣佈休庭,該案未當庭宣判。

【歡迎提供新聞線索】

手機:18611096717(10:00~22:00)

新京報微博:http://weibo.com/xjb

郵箱:[email protected]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