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溯:传销的大概发展过程

追溯:传销的大概发展过程

20世纪40年代,由于二战的影响,二战以后,美国生产力得到了极大的提高,经济由此也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产品丰富、品种齐全,同时,电视、广播等广告媒介发展日趋完善,信息渠道也越来越多、越来越有效率。人们消费的选择性越来越强,同时,由于收入分配极端不平衡,市民购买商品的积极性并不高。传统的销售方式受到了极大的挑战。美国国内商业竞争大为激烈,厂家销售严重受阻。为了扩大产品销售量、增强消费者购买的信心和热情,一些企业开始别出心裁地采用直接上门寻客为主的销售方式。于是一些生产企业便撇开商业企业,而借助直销商让产品顾客直接见面,从而使厂家获得较高利润,顾客又能购买到优质产品(“双赢”),

于是美国开始出现一些推销行业,随着推销业在美国逐渐发展,它在销售业中的作用越来越大。后又出现一些以多层次销售模式的公司。

多层次销售是属于访问销售的一环,包含了「销售」与「介绍」两部份,因此销售商除了销售商品的利润外,还可获得自己所推荐及训练的销售网之拓展组织奖金。可说是兼具消费者、销售者与经营者三者角色。

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一些公司已经开始设立一些有若干上下级分销商的等级制度。部分不法商人开始和利用多层次销售的结构原理加以变化,用作敛财工具,使多层次销售的本意变质。

公司也有销售产品,但是销售产品的利润远低于拉人入会的报酬,于是形成组织中的成员置销售产品于不顾,套用多层次传销之外衣,而制度的基本目的是拉人塞货。公司虽然销售货品,但销售货品的毛利远较拉人入会的利润低,于是形成组织中之成员置销售货品于不顾,而一味拉人塞货,一味地通过拉人塞货,赚取差价和拉人头的佣金。

并常常以不实或者欺骗的手法劝诱他人入会,隐瞒公司及市场实际情况。当会员发觉销售全不如想象中容易,而人员已接近饱和状态,拉人愈来愈困难,而导致无法回收投资成本,公司也不肯接受退货时,才恍然醒悟发觉是上当受骗。金字塔销售计划,老鼠会开始出现。

后美国的一些传直销公司企业进入日本,有名的大企业陆续在日本开业。直销公司一进入日本就取得了辉煌的成绩,引起日本流通业的大革命。80年代的日本在商贸流通领域,精益管理和质量管理方面取得了超越美国的进步。高速发展中,日本也出现了“金字塔行为”的非法公司。一些不法公司在被美国政府打击后也开始转到日本等国。

80年代末日本一家卖磁性保健床垫的公司未经任何官方的经营许“偷渡”中国开展传销业务,标志着传销或者直销在中国开始萌芽。

在这段初入中国截至1998年的时间里,“传销”作为中性名词,仅被认为是一种新兴的营销模式。

1990年3月22日,美国雅芳广州公司成立,标志着国际传销正式登陆中国内地市场。随后沿海各大城市传销公司蜂拥而至,以广东、广西两省为最盛。

1993年起,随着非法传销引起各种纠纷被媒体不断曝光,政府有关部门开始关注传销行业的发展动态。

1994年以“老鼠会”手段传销珠宝饰品的红安聚富东窗事发。

1994年8月11日国家行政工商管理总局发出《关于制止多层次传销活动违法行为的通告》(233号文),9月2日再次发出《关于查处多层次传销活动中违法行为的通知》(240号文)。非法传销的发展速度得到了遏制,但由于《通告》只是要求查处违法行为,并未说是禁止传销行业,地方政府的态度就比较暧昧,加之种种原因特别是地方保护,这两个《通知》并未真正贯彻落实。

伴随传销从沿海城市迅速向内地市场挺进,加上官方尚未来得及出台一套针对“这种‘新型’销售模式”行之有效的管理法规,以及人们暴富的心态,使得非法传销公司的发展速度大大超过正当传销公司的发展速度。行业陷入严重混乱以及媒体的频频曝光中。

1995年3月28日,国内贸易部发文,宣布正式成立“多层次传销管理条例”立法工作机构,着手起草多层次传销管理办法。

1995年时中国的传销规模已达“双200”(200家传销公司,200万传销商)。

1996年4月28日,国家颁布了《准许多层次经营传销意见书》,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广东从化市向41家传销公司授牌。

1997年1月10日,国家工商行政治理局颁布了《传销治理办法》,提出单层次传销和多层次传销的定义。

《办法》指出“单层次传销可以由省市自治区批准”,许多金字塔式的诈骗公司纷纷改头换面,声称他们是“单层次的传销” ,到省、市、自治区审批。

1997年9月,国家工商总局又在青岛市向500多家传销公司授牌。

以兴田、爽安康为代表的企业大打 “传销赚钱”洗脑口号,报大单购买以“摇摆机、保健品”为代表的模式大行其道,加之大批非法传销公司推行老鼠会制度,以至于非法传销大肆猖獗,国家对传销企业的管理几乎失控。

1997年兴田爽安康在湖南长沙召开万人大会,会场拥挤不堪,而场外还有太多人无法挤进去,哄闹场面致使场内无法正常会议,场外人质疑场内人切断他们的信息获取权力,阻碍他们发财,场内场外由口水战演变为一场恶劣的拳脚战,最终会议未能进行,死伤无数。这场震惊全国的传销暴动事件,直接成为“一刀切”的导火线。

1998年4月18日,国家工商总局下发《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有关情况》;

1998年4月21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全面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规定“一律立即停止传销经营活动”。

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全面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规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应一律立即停止传销经营活动”。《传销管理办法》同时失效,传销企业进入严冬。

非法传销活动也开始转入地下活动,并开始逐渐演变成各种各样的形式!

传销发展到今天,危害十分严重,害得很多人血本无归、亲友反目、众叛亲离,害得很多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滋生刑事犯罪等社会问题。随着工商公安等执法部门深入打击传销,传销的形式越来越多样化,越来越隐蔽,虽然传销已成过街老鼠,但还是有很多人无法及时识别防范传销,被骗进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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