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道丨科普!经济学到底在讲些什么?

文丨朱海就

经济学是随着人们对社会合作法则的认识而出现的,是关于社会合作的学问。经济学考察人的行为,但不是孤立的个体人的行为,而是社会合作中的人的行为。也就是说,经济学不是考察人的行为本身,而是考察社会合作之法则。米塞斯说,经济学对合作法则之研究,就如同物理学家之研究自然法则。

论道丨科普!经济学到底在讲些什么?

图为奥地利经济学派代表人米塞斯

有合作,才有社会。但如米塞斯所说的,在以前人们并没有认识到这一点,他们要么是推测上帝的意志,要么是想按照自己的意志来组织社会,认为社会应该如何,如社会条件不符合他们的愿望,那就把它归咎于人的道德不够,他们不去寻求社会合作的一些法则。确实,一种流行的观念认为社会发展滞后,是因为人们的道德不够,假如人人都成为圣贤,那么问题就解决了。

一个例子是最近一位著名数学家说“科技至少倒退二十年”,在他认为导致这一问题的原因是学术风气不好,学者缺乏修养。然而,问题的根源是这一领域市场机制的缺失,政府主导科研资源的配置,在没有市场价格信号的情况下,科研资源一定是根据行政的意志配置的,也就是说,不能配置到最能满足人的需求的那些科技领域中。改善学风并不意味着改善科研资源的配置,因为它不能替代价格等促进合作的机制。实际上,恰恰是权力主导资源配置才导致了寻租和腐败,也就是他说的学风问题。

论道丨科普!经济学到底在讲些什么?

经济学的合作法则提供了检验道德的标准。准确地说,道德可以在合作法则之下讨论,有助于合作的道德才是可取的。道德伦理的重要性,在于它们在很多情况下会鼓励人类合作。虽然道德伦理法则和经济学揭示的合作法则之间具有某种程度的一致性,但前者不能替代后者。这也是自由主义和保守主义之间的区别,即自由主义强调的是有助于合作的法则,而保守主义则非常强调传统的道德伦理。作为“手段”或“策略”,保守主义会促进人们去遵循那些有助于合作的传统道德伦理,因此也是很重要的。

也有人强调宗教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确实,宗教和道德伦理一样,在一定程度上会促进人类的合作,但宗教也不能替代经济学揭示的合作法则。事实上,对合作法则的遵循,才能使坚持不同教义的宗教得以和平共存。没有合作,人类不能生存和发展,也就谈不上宗教或文化。

长久以来,一些违背合作法则的观念占据着人们的头脑,比如“不患寡而患不均”。持有这一观念的人不明白

富人合法致富就是帮助了穷人及其他人,也不知道穷人的贫困不是因为富人的富有导致的。这种观念显然抑制了企业家才能的发挥和资本积累。

论道丨科普!经济学到底在讲些什么?

同样违背合作原理的,还有清末洋务运动中提出来的“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一种制度,假如事先就已经被设定为“体”,那就意味着对任何可能会改变“体”的行为进行限制,就会导致冲突。正确的说法应该是“自由为体,文明为用”。

人类的一切成果,无论是科技还是制度,也无论中西,都可以借鉴。受这种错误观念的指导,洋务运动昙花一现,终归失败也就不足为奇了。

经济学早就有合作的思想。比如在斯密的《国富论》中,一开始就谈分工合作,他提出的“看不见的手”也是指合作。斯密认为市场是一个“自然的体系”,会自发地实现合作,不需要政府干预,他也从“道德情操”的角度揭示了合作的自然性质。但是,相比“合作”主题而言,古典经济学家更关注财富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问题,以及相关的价值、工资、地租、利润和利息等的决定和相互关系问题。也即他们在合作的“结果”这个层面进行讨论,而不是在合作的“原因”这个层面讨论。

边际革命之后,经济学家有了深入讨论合作的分析工具,那就是主观价值的思想。合作是人的行为,这种行为的发生是建立在不同的“主观评价”的基础之上的。以主观价值,尤其是边际效用思想为基础,经济学不仅解释了合作的原因,也更好地解释了合作的条件,包括个体财产权,价格和货币等等,米塞斯的“经济计算”思想是对此的精彩概括。

在合作问题上,哈耶克对米塞斯似乎有一个误会。米塞斯说:“全部社会合作都是被理性地认识到的效用的表现……”,对此,哈耶克说“不敢苟同”,他认为这句话是“极端理性”的表现。这牵涉到两位对“理性”这个概念的不同认识。在米塞斯的理论体系中,理性和行动是同一个意思,“下意识”地遵循某种规则也是“理性”的,而哈耶克则把遵循规则视为“理性不及”的结果。可见米塞斯的理性概念比哈耶克的更广,放在更广的理性概念下,两者没有分歧。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