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公安向侵犯民警执法权威说不!

汉中公安向侵犯民警执法权威说不!

汉中公安向侵犯民警执法权威说不!

2017年除夕,在哈尔滨一家KTV中,5人因喝酒发生口角。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太平庄派出所民警曲玉权、李振东迅速赶到现场。在依法处置斗殴事件时,遭到违法犯罪嫌疑人袭击,曲玉权受伤被送到医院,救治无效不幸牺牲,年仅38岁。

2018年12月30日,“裁判文书网”公布了该案的终审判决书。

2019年1月20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关于王喜海等六名被告人故意伤害民警曲玉权致死一案的情况”,王喜海等六名被告人犯故意伤害等罪,分别判处十三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备受社会舆论关注。

在一篇关于“民警曲玉权案”的文章《袭警判决为何引发争议:司法必须考虑示范效应和公序良俗》中,点赞量前几位的留言是这样说的“保护好警察,才能更好地保护民众”“警察连自己都保护不了,还怎么保护人民”

“如果所有基层民警束手束脚,佛系执法,受到伤害的,最终只是人民群众”

“佛系执法”、“佛系民警”,

是群众之忧,也是执法者之患。

改革开放40年来,全国共有1.3万余名民警因公牺牲,为公安事业献出了宝贵生命。这些流血牺牲有相当一部分是由于民警在执法执勤过程中受到暴力袭击、报复伤害、妨害阻碍所造成的。

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赵克志先后多次作出批示指示,强调“该严格执法的没有严格执法是失职,该支持和保护严格执法而没有支持和保护,同样是失职”

为保障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和民警执法权威,更好地打击犯罪、保护人民,公安部制定出台了《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

是我国公安机关第一部

维护民警执法权威的部门规章,

是我国公安机关第一部

政机关维护执法权威的部门规章。

于2019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

汉中公安向侵犯民警执法权威说不!

公安部警务督察局副局长韩超在公安部召开的“”通报《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相关情况“”新闻发布会上针对《规定》第十四条说到:

“只要民警是严格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履职,其行为就是代表国家在执行法律、而非个人行为,由此而产生的后果就应当由国家来承担,并且民警个人及其近亲属的人身、财产安全也不应当因此受到侵犯。”

这是民警对社会的承诺,

也是国家对民警的承诺。

说出你们的故事

警民之间,从来都不是对立的关系。

工作中互相的不理解都是可以理解的。

留下你们对彼此的不理解,

或是有摩擦的小故事。

陕西公安愿倾听双方的声音。

①微信留言②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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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张 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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