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掠奪式”採挖售賣3.6公斤未成熟松露,涼山一村民被罰款

涼山州會東縣是中國松露最早發現地,也是中國松露產區面積最大、產量最多的產區縣,全縣常年產量達80噸。

8月31日,成都商報記者從會東縣獲悉,8月28日,會東縣森林公安局破獲一起違規採挖售賣不成熟松露的案件,一位村民被處以2000元罰款,並現場收繳未成熟松露3.6公斤,這是該縣首次對違規採挖售賣松露的行為進行處罰。

“掠夺式”采挖售卖3.6公斤未成熟松露,凉山一村民被罚款

會東松露

松露還未成熟

就遭遇“掠奪式”採挖

松露,學名塊菌,是一種珍貴而稀有的野生食用菌,被譽為“廚房裡的黑鑽石”“上帝的食物”,和鵝肝、魚子醬一起被稱為世界三大頂級美食。松露分佈的地域較狹窄,世界上天然商業松露集中分佈中心僅有歐洲及中國的西南部-攀西地區和鄰近的雲南省部分地區。

但是,松露還未成熟的七八月,部分商人過早收購,個別菌農們就開始“掠奪式”採挖,使松露的口感、營養價值、品質受到嚴重影響,導致市場價格低廉,嚴重影響經濟收入和資源持續利用。“以前,一斤鮮松露的價格只要十幾二十塊錢,後來漲到了幾百塊甚至上千元一斤。”會東縣松露保護協會會長楊遠朝介紹,正是松露價格年年上漲,提前“掠奪式”採挖,導致松露的質量和經濟價值劇減。

松露一般長在松樹下,就埋藏在地面表層,輕輕一刨就能找到,也不需要費多大力氣。“往幾年,男女老少都上山挖,誰挖到就是誰的。”曾有會東縣的村民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挖兩三個月的松露,一家人的收入就有幾千元甚至上萬元。

“根據松露的生長屬性來看,每年10月至次年2月是成熟期,但是未成熟的松露,沒多大營養價值。”楊遠朝介紹,受利益驅使,以往每年6月中旬之後,就有很多村民上山採挖松露,而真正到了松露成熟的季節,松露反而少了,“真正成熟的松露可以賣到幾百一斤,而未成熟的就只能賣到幾十塊錢一斤,價格至少相差十倍。長此以往,松露的市場也遭擾亂,價格受到很大影響。”

“在國外,一斤成熟的中國鮮松露要賣到上千元,而不成熟的松露根本賣不掉。”會東縣地金元松露產業發展有限公司負責人表示,他們從事松露出口多年,目前每年出口幾十噸松露,到法國、德國、意大利等10餘個國家,“在國內,很多松露產地都出現了無序、過早採挖的現象,導致中國松露品質參差不齊,在國際上的口碑和價格大打折扣。”

“掠夺式”采挖售卖3.6公斤未成熟松露,凉山一村民被罚款

會東縣松露培育基地

縣政府出臺政策

3月至9月嚴禁採挖銷售松露

“近年來的無序、提前採挖,松露產量出現減少傾向,所以進行合理保護很有必要。”會東縣林業局局長普會明介紹,為了進一步保護會東縣野生松露資源,會東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出臺了多項措施。

早在2015年,會東縣就頒佈了《關於依法保護松露資源促進產業發展農民增收的決定》,對採集松露的時間、大小等作出規定。今年7月16日,會東縣人民政府採取緊急措施,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松露資源保護工作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根據松露資源的生物學特性,規定每年3月1日至9月30日為松露資源的禁採期。

通告顯示,禁採期內,禁止在松露林產區實施一切採挖松露的行為,禁止實施當年產松露的市場出售、購買和加工行為。松露經營者銷售往年庫存松露,需取得松露保護協會或松露專業合作社或村民委員會證明方可在市場內銷售。禁採期內,禁止在縣城市場內外擅自擺攤設點交易松露。

“掠夺式”采挖售卖3.6公斤未成熟松露,凉山一村民被罚款

松露生長環境

“每年10月1日以後,縣人民政府宣佈松露開山採挖以後,各松露專業合作社和松露林地權屬人,方可根據當地松露成熟情況,有組織、科學、有序地開展松露採挖活動。”通告還對採挖行為做了相應的規範,禁止採挖直徑小於1釐米、未成熟的松露;禁止採取刨挖的掠奪性、毀滅性方式採挖松露,要求採挖後需進行土壤回填等保護松露生長環境的措施,並鼓勵採取培訓松露犬等方式科學採收松露。

違者分別由公安機關、林業、工商等部門依法依規進行處罰。通告還表示,鼓勵廣大幹部群眾監督和舉報違法違規採挖、收購、加工、銷售松露的行為,經調查核實後,給予相關舉報人員適當的獎勵,引導廣大人民群眾積極參與保護會東松露資源。

“掠夺式”采挖售卖3.6公斤未成熟松露,凉山一村民被罚款

耿某指認挖採的松露

“掠夺式”采挖售卖3.6公斤未成熟松露,凉山一村民被罚款

違規售賣的未成熟松露

採挖售賣3.6公斤未成熟松露

一村民被罰2000元

就在不久前的8月初,會東縣還查獲兩起違法違規販賣松露的行為,聞訊逃脫的三個違規販賣者正在全力追查中。

8月28日,會東縣森林公安局接群眾舉報後,破獲一起違規採挖售賣不成熟松露的案件,涉案人鰺魚河鎮王家墳村二組村民耿某被處以2000元罰款,並現場收繳未成熟松露3.6公斤。“這位村民在本村的小溝邊(小地名)林區挖採松露後,然後拿到市場上售賣,最終被舉報並查處。”民警表示,耿某交代,之前也看到了政府發佈通告,知道現在屬於禁採期,但是為了賺錢鋌而走險,被處罰後感到十分後悔。

據會東縣森林公安局的民警介紹,耿某的行為違反了《四川省野生植物保護條例》第八條第三款以及第九條第三款的相關規定,同時還違反了會東縣人民政府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松露資源保護工作的通告》第一條、第五條的規定。因此,會東縣森林公安局根據《四川省野生植物保護條例》第二十三、第二十四條規定,對耿某採挖的3.6公斤未成熟松露予以沒收,並處以2000元的罰款。

在會東縣做松露生意的鄭女士表示,因為政府出臺相關政策,目前全縣禁止採挖松露,“往年到處能看到賣松露的人,但最近很少看見。”鄭女士說,8月31日上午,有人在會東縣一農貿市場售賣松露,結果很快被公安幹警帶走。對此,會東縣森林公安局的民警也證實了此事,目前還在調查處理中。(部分圖片由會東縣委宣傳部提供)

成都商報客戶端記者 江龍 攝影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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