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發佈重汙染天氣紅色預警


鄭州市發佈重汙染天氣紅色預警


根據河南省環境攻堅辦《關於調整重汙染天氣預警級別的緊急通知》(豫環攻堅辦〔2019〕2號)要求,按照《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鄭州市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2018年修訂)的通知》(鄭政文〔2018〕177號)規定,經市政府研究決定,1月4日18時發佈重汙染天氣紅色預警,並立即啟動Ⅰ級應急響應。

一、Ⅰ級應急響應減排措施

(一)健康防護措施

1.兒童、老年人、住院患者和患有心腦血管、呼吸系統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內,確需外出的,應當採取防護措施;一般人群避免戶外活動,如不可避免,應當採取防護措施。

2.醫療機構增設相關疾病門診、急診,增加醫護人員,24小時值班。

3.停止所有戶外大型活動。

(二)建議性應急措施

1.幼兒園、中小學採取相應防護措施。

2.倡導企事業單位可根據重汙染天氣實際情況、應急強制響應措施,採取調休、錯峰上下班、遠程辦公等彈性工作制。

3.倡導公眾綠色出行,鼓勵公眾儘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電動汽車等方式出行;駐車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

4.生產過程中排放大氣汙染物的企事業單位、各類工地等,自覺調整生產工期,減少塗料、油漆、溶劑等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可在達標排放的基礎上提高汙染治理設施效率,調整有大氣汙染物排放生產工藝的運行時間,主動減少大氣汙染物排放量。

(三)強制性應急措施

1.揚塵源及其他面源減排措施。

對城區主次幹道、城鄉結合部道路、重要國道省道市道縣道在日常道路保潔頻次的基礎上,增加吸塵、清掃等防治揚塵作業4次(非冰凍期)。

牽頭單位:市城管局、市交通委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2.工業汙染源減排措施。

(1)增加對重點大氣汙染源的執法檢查頻次,對重點汙染源實施駐廠監管,對治理設施不能有效運行的,依法提請當地政府採取關停措施。

牽頭單位:市環保局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2)工業企業按照重汙染天氣應急響應行業“一廠一策”停限產措施紅色預警或錯峰生產要求,從嚴實施停產或限產。

牽頭單位:市環保局、市工信委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3.移動源減排措施。

(1)全市停止渣土、水泥罐車、物料運輸(市政府批准的應急搶險工程,且持有“紅警通行證”的除外)。

牽頭單位:市城管局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市城建委、市環保局

(2)全市非道路移動機械(含裝載機、平地機、挖掘機、壓路機、鋪路機、叉車等)停止使用(經市政府批准的應急搶險工程和電動非道路移動機械除外)。

牽頭單位:市環保局

配合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城建委、市城管局、市工信委、市市場發展局、市物流與口岸辦

(3)加大公交、地鐵運力保障,加密營運班次,延長營運時間,增加清潔能源公交車的使用,倡導市民綠色出行。

責任單位:市交通委

(4)全市鋼鐵、建材、焦化、有色、化工、礦山、大型批發市場和物流園區等涉及大宗物料運輸的重點用車企業,原則上不允許柴油貨車進出廠區(經市政府批准的保證安全生產、運輸民生保障物資或特殊需求產品,且持有“紅色通行證”的除外,但要使用國五及以上排放標準的車輛)。重點企業和單位在應急管控期間要每日登記所有柴油貨車進出情況,保留視頻監控記錄三個月以上。

牽頭單位:市工信委、市市場發展局、市物流與口岸辦

配合單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市國土資源局、市環保局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4.其他汙染源減排措施。

(1)全市所有工地停止施工(經市政府批准的應急搶險工程除外)。裸露場地應當增加灑水降塵頻次。

牽頭單位:市城管局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控塵辦、市城建委、市交通委、市園林局、市水務局、市軌道公司

(2)碳素行業按計劃實施停產。

牽頭單位:市環保局、市工信委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3)電廠汙染防治設施要全部開啟,脫硝設施滿足工況條件下優化運行降低氮氧化物濃度。

自備電廠壓減生產負荷,力爭汙染物排放量減少20%。

牽頭單位:市環保局、市工信委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4)市發改委積極向省發改委協調,力爭全市上網電廠發電量壓減20%。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

(5)有RTO處理工藝的汽車、空調、電子機械設備等製造企業要加強VOCs治理設施運行維護,達標排放,並儘量減少汙染物排放量。

垃圾焚燒、醫療危廢焚燒等單位,要進一步優化生產計劃,在達標排放的基礎上,儘量減少汙染物排放量。

環保部門及轄區政府要加強監管,充分發揮“三員”作用,排放超標的堅決關停。

牽頭單位:市環保局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6)充分發揮社區居委會(村委會)以及環境監管網格員作用,嚴查“無煤化”區域散煤使用反彈等問題。在不具備清潔取暖條件的農村地區,確保使用潔淨型煤。

牽頭單位:市工商局

責任單位:市城管委、市環保局、市質監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7)加強執法檢查,禁止農作物秸稈露天焚燒;禁止露天燒烤和垃圾焚燒,未按要求安裝油煙淨化設施的餐飲單位停業;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露天堆放的散裝物料全部苫蓋,在非冰凍期內增加灑水頻次。

牽頭單位:市禁燒辦、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工信委、市環保局、市城建委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8)根據氣象條件採取可行的氣象干預措施。

責任單位:市氣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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