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維修中的N個作業安全問題,千萬不可大意!

發動機拆卸安全操作規程

01 發動機的拆卸必須在完全冷卻的狀態下進行,以免機件變形。

02 發動機拆卸前必須排放冷卻液和機油,並釋放燃油壓力。

03 拆卸燃油管時,因燃油管中有壓力,在鬆開軟管接頭前,應先將抹布放到分離點處,然後小心地拔下軟管以卸壓,並用抹布擦淨流出的燃油。

04 拆卸蓄電池接線柱引線時,應拉動插座本體,以免損壞引線。

05 在拆開真空軟管時,必須在其端頭做出安裝位置標記,以保證安裝的準確性;在脫開真空軟管時,只能拉動軟管的端頭,不允許拉軟管的中部。

06 在拆卸線束連接器時,只能用手握住連接器並拉開,不允許拽動線束。

07 拆卸和安裝散熱器時,切勿拉伸、扭曲或彎折製冷劑管路和軟管,以免損壞這些管路及冷凝器。

08 發動機起吊時必須連接牢固,以確保起吊的安全性。

09 使用千斤頂等舉升機具時,必須確保支撐點正確無誤,並使支撐穩固可靠,否則不得進入車下進行操作

10 吊裝發動機等總成時,必須由專人負責指揮,操作過程中不可將手腳伸入易被擠壓的部位,以免發生危險。

11 車輛總成解體時,應使用專用工、機具按照分解順序進行;對較難拆卸的零件,必須採用合理有效的方法,不得違反操作規程。

12 對於螺紋連接件的拆卸,應選用合適的呆扳手、梅花扳手或套筒扳手及專用工具,不可使用活扳手或手鉗,以免損傷螺母或螺栓頭的稜角。

13 對重要件的拆卸,首先要熟悉其結構,並按照合理的工藝規程進行。

14 在任何零件的加工面上錘擊時,都必須墊以軟金屬或墊棒,不可用錘子直接敲打。

15 所有零件在組裝前必須經過徹底清洗並用壓縮空氣吹乾,經檢驗確認合格後方可裝配。

16 凡是螺栓、螺母所使用的平墊圈、彈簧墊圈、鎖止墊圈、開口銷、墊片及其他金屬索線等,必須按照規定裝配齊全;主要螺栓緊固後螺紋杆部應伸出螺母1~3扣;一般螺栓要求螺紋不低於螺母上平面,在不妨礙使用的情況下,允許高出螺母。

17 對於螺栓、雙頭螺柱,如有變形則不可再用;如果螺紋斷扣、滑牙不可修復時,都應更換。

18 使用砂輪機、空氣壓縮機等機具時,必須嚴格遵守有關安全操作規程,防止發生安全事故。

發動機裝配安全操作規程

01 裝配前必須認真清洗零件,保持設備、工具、工作場地的清潔,應注意仔細檢查和徹底清洗氣缸體、曲軸上各潤滑道,並用壓縮空氣吹淨。

02 不可互換的機件,如氣缸體與飛輪殼,各活塞連桿組與其對應的氣缸等,應按照其原位安裝,不得錯亂。

03 對於相互位置有記號的零部件,如曲軸與飛輪及配氣點火正時等,必須按照標記對準,不得錯位。

04 各螺栓、螺母所用的鎖止件,如開口銷、墊圈、鎖片等,應按規定裝配齊全可靠,不得有遺漏和損傷。

05 關鍵部位的重要間隙必須合理地給予保證,如活塞與氣缸壁的間隙,主軸頸、連桿軸頸的間隙,曲軸、凸輪軸的軸向間隙,氣門間隙等。

06 滑動軸承與軸頸以及有相對運動的摩擦表面在裝配時應塗以機油。

07 裝配過程中,應隨時檢查各運動零部件之間有無運動不協調現象。

08 必須明確零件配合性質和要求,掌握過盈配合及間隙配合的技術標準。對過盈配合和間隙配合的零件,應嚴格按照規定的裝配工藝進行裝配。

09 嚴格按照規定的擰緊力矩和擰緊順序進行螺紋連接件的緊固。例如,連桿螺栓、主軸承螺栓、缸蓋螺栓等重要螺栓應按規定力矩進行緊固;螺栓組必須分次交叉均勻擰緊,如缸蓋螺栓應從中央到四周按對角線分次交叉均勻擰緊。

10 制動零件應牢固可靠。螺栓、螺母、鎖片、開口銷、鎖絲等凡是一次性使用的零件,不能重複使用。鎖片的制動爪和倒邊應分別插入軸槽和貼近螺母邊緣;彈簧墊圈的內徑要與螺栓直徑相符,張距近似為墊片厚度的2倍;對於成對成組的固定螺栓,可在每個螺栓頭上的每一個面鑽上通孔,當擰緊後,用鋼絲穿過螺栓頭上的孔,使其互相連鎖。

11 密封部分應防止“三漏”,即漏油、漏氣和漏水。三漏的原因一般是裝配工藝不符合要求,或由密封件磨損、變形、老化、腐蝕所致。密封的質量往往與密封材料的選用、預緊程度、裝配位置有關。凡是一次性使用的密封件,一經拆卸必須更換。

12 曲軸的配重不能互換;各缸活塞、活塞連桿組的質量差不能大於允許值,以免造成運行時的劇烈振動。

13 對於出廠前已塗有密封緊固膠的零件,在重新安裝時必須除淨殘膠、油汙,塗上所規定的密封緊固膠加以密封或緊固。

14 安裝發動機時,注意將所有管路(如燃油管、液壓管、活性炭罐管、冷卻液和製冷劑管、制動液管、真空管)及所有導線恢復到位;所有運動部件及發熱部件間應留有足夠間隙。

15 在裝配過程中,應儘量採用專用工具,以防損壞零件。

16 注意防火、防漏電等。

車輛事故的預防措施

01 不管車輛制動性能好壞,一定要在車輪前、後部墊三角木或採取其他防車輛下溜的措施。

汽車維修中的N個作業安全問題,千萬不可大意!

02 不能在車輛後方作業或站立其他人員。

03 不允許維修人員在生產區隨便亂動車輛和隨便亂試車。必須持相應證照的人方可試車,試車時應按指定路線行駛,路試時不得搭乘客和貨物等。

04 在把車輛舉升到離開地面時,按安全操作規定,應在車身下面加設硬性支撐。

05 在維修車間內人工移動車輛時,必須有專人指揮,並安排專人負責隨時塞緊車輪,防止溜車傷人。

06 人工移動車輛的指揮人員,必須首先熟悉車間內被移動車輛周圍環境,並選擇安全位置操作。

07 嚴禁用軟連接的方式拖拉、救援有轉向、制動操縱機構故障的車輛。

防止燙傷的預防措施

引起燙傷的原因:

01 發動機溫度過高,冷卻系統散熱器(水箱)“開鍋”,操作人員打開水箱蓋時被噴射出的蒸汽燙傷。

汽車維修中的N個作業安全問題,千萬不可大意!

02 工件局部焊補後,操作人員疏忽而使身體裸露部分燙傷。

03 拆卸發生高溫故障的零部件(如氣缸蓋、制動鼓、排氣管等)時灼傷皮膚。

04 檢查和排除運行性故障時,裸露皮膚接觸到溫度較高的部件(如氣缸體、排氣管等)被燙傷。

05 身體接觸蓄電池電解液等被灼傷。

預防措施:

預防此類事故,主要是加強個人防護,注意操作技巧。

01 在車輛維修時,對冷卻系統水溫過高的發動機,不得在水泵停轉的情況下不加防護地直接開啟水箱蓋。

02 儘量避免對剛熄火、零件溫度尚未降下來的車輛進行維修作業。

03 作業時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不得隨意撫摸車身表面和將身體倚靠在維修車輛的車身上。

04 避免身體直接接觸蓄電池電解液、防凍液等化學品。

用電安全措施

01 檢修電氣設備或更換熔絲時,應首先切斷電源,並在電源開關處掛上“嚴禁合閘”的警告牌;在沒有采取足夠的安全措施的情況下,嚴禁帶電工作。

02 使用各種電氣設備,應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例如,使用手提式電鑽時,必須戴上橡膠手套或站在絕緣墊上。

03 電熱設備應遠離易燃物,用畢即斷開電源。

04 判斷電線或用電設備是否帶電,必須用驗電器,如測電筆(一般在250V 以下使用)等檢查判斷,不允許用手摸試。

05 電燈開關應接在火線上,用螺旋燈頭時不可把火線接在與螺旋套相連的接線柱上,以免調換燈泡時觸電。

06 電線或電氣設備失火時,應迅速切斷電源。在帶電狀態下,不能用水和泡沫滅火器滅火,否則會使人觸電。這種情況可用黃沙、二氧化碳滅火器和1211滅火器進行滅火。

07 發現有人觸電時,首先應使觸電者脫離電源,然後進行現場搶救。

汽車維修中的N個作業安全問題,千萬不可大意!

本期內容來自圖書:《汽車維修基礎入門全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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