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梯案”背后真正的社会焦虑!

来自河南郑州的因为城管执法而引起的广告工人坠楼身亡,最近在社会上持续传播,各家媒体都进行了报道。笔者从新的角度来解析下“抽梯案”。

“抽梯案”背后有着深厚的社会背景问题,真正关注抽梯案的并不是对事件本身的关注,而是对事件类型的关注,疑虑主要有这方面。

风险的如何规避。事情最后以城管出70万,安装公司出10万,广告店出40多万为赔偿。其实这是一个“和稀泥”的赔偿方案,我认为不能说城管部门解决问题速度不快。但是,我们设身处地的想下,如果我们是广告店主,是不是也可冤啊,明明简单的事情,最后赔了几十万,作为一个小店,可能这一个事,就会倒闭,我们在社会上的所谓的中产阶级,都是不能遇事的,遇事就一夜回到解放前,就像前几天的案件,一人楼下被高空坠物匝死,整栋楼的人要赔偿,身亡之人固然值得我们可怜,但整栋楼的人赔偿是不是也是很冤啊,这种判例,明显是宁可错杀,也不放过的标准。幸好赔偿数额不高。前段时间,经常会发生,一桌人喝酒,一人事后因喝酒身亡,一桌人赔偿,死者我们尊重,这一桌人是不是也冤啊(当然极端劝酒而导致身亡的例外)。所以,我们生活在社会上,会遇到林林种种的意外风险,这种风险,无法规避,而往往出一例在当事人身上,就是一个家庭的破碎,一个家庭沉重的负担,那么,我们应该怎么办。

笔者认为,这就是我们真正应该解决的问题。

解决之路,笔者认为有两个方法,一,由保险公司出一种商业险,这种意外险,不仅保自己,也保别人,保因为自己的原因而对他人造成人身和财产的损失,收费标准低,尽量能让更多人参加。低收入群体,可以由国家进行补贴缴费。赔偿标准,以一定数额内不赔,大额的赔为主。

二,由国家成立一个专项基金,专注于这类个人赔偿不起的,无人赔偿的等类人群,消除社会顾虑,成立全国统一的标准,成立专业的赔偿委员会,来认定那些应该赔,那些不应该赔。

通过各类方法,给整个社会减负,给整个社会的人减负,消除社会人的生存疑虑,提高人们的生活幸福感,这才是此类事件应该带给我们的沉思。

笔者得观点也仅仅是抛砖引玉,希望大家能够有更好的方法,为社会进步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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