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全面完成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淘汰完成率提前达到100%

怒江州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在州委、州政府的高度重视、高位推动下,全州上下齐心协力,层层动员、压实责任、强化措施、精准施策,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

2018年11月28日怒江州全面完成辖区1127辆黄标车治理淘汰任务,淘汰完成率为100%。

怒江州全面完成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淘汰完成率提前达到100%

一、强化组织领导,认真部署

7月20日,省政府召开全省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怒江州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对全州开展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

怒江州全面完成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淘汰完成率提前达到100%

8月8日,怒江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州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陆永昌主持召开局党委会议,专题听取全州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报告。要求尽快下发怒江州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落实补贴资金,召开联席会议、签订责任状,全力推进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确保在2018年12月完成黄标车治理淘汰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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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2日,怒江州人民政府召开第32次常务会,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怒江州公安局关于《怒江州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州委副书记、州人民政府州长李文辉任组长,州人民政府副州长陆永昌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在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成立治理淘汰工作办公室,抽调成员单位人员集中办公,负责统筹怒江州治理淘汰黄标车各项工作。

怒江州全面完成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淘汰完成率提前达到100%

8月15日下午,怒江州人民政府组织召开全州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陆永昌副州长出席会议并对全州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并与各县市人民政府签订责任书,要求四县市同步制定符合辖区实际的工作方案和成立领导小组,统筹市县治理淘汰黄标车各项工作。9月3日,怒江州公安局、怒江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怒江州财政局、怒江州环境保护局印发《怒江州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公安交警部门第一时间发布全州黄标车车辆明细,以及补贴范围、补贴标准和申领流程。10月29日,怒江州人民政府发布《怒江州人民政府关于全州范围内禁止黄标车通行的公告》最大限度地压缩黄标车活动空间。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积极部署行动,为全州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政策保障和资金支持。

二、强化任务目标,认真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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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委、州政府在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上与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安排保持高度一致,形成“一盘棋”的工作格局,各级各部门紧盯各阶段任务目标,细化工作措施,克服一切困难,不讲任何条件,按规定的时限完成各阶段任务目标。9月30日,完成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108辆黄标车淘汰任务,淘汰完成率100%;10月19日,完成2005年底以前注册营运的32辆黄标车淘汰任务,淘汰完成率100%;10月31日,全州累计治理淘汰黄标车861辆,剩余266辆,淘汰完成率76.3%,圆满完成省政府“9.29”电视电话会议上任军号副省长提出的10月份全省治理淘汰黄标车要力争达到“三个100%、一个60%”的目标。10月29日,怒江州综合分析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的推进情况,下发了《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治理淘汰黄标车时限的紧急通知》,将我州治理淘汰黄标车截止时限由2018年12月20日提前到2018年11月30日。通过全州各级各部门艰苦奋战,11月28日,我州1127辆黄标车全部治理淘汰完毕。

三、强化协同共治,认真履职

怒江州全面完成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淘汰完成率提前达到100%

“政府主导、部门参与、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是怒江州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圆满提前收官的根本保障,全州各级成员单位,在州、县市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认真履职,协同共治,扎实推进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全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强化大局意识,带头执行黄标车淘汰各项政策;机关事务管理、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认真履行协调推动和监督指导职能,简化报批审核程序,及时办理相关部门单位车辆报废更新手续,逐一督促淘汰,切实发挥带头和示范引领作用;州财政局按照《怒江州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迅速行动,积极筹措资金,提前预拨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省、州级补助资金979.1万元,为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怒江州交通运政管理处分别于年9月5日、9月12日在《怒江报》发布《关于依法注销营运黄标车〈道路运输证〉的公告》,依法对全州注册登记的183辆营运黄标车《道路运输证》公告注销,9月27日,怒江州交通运政管理处将全州183辆营运黄标车《道路运输证》全部注销完毕;环保部门根据《怒江州环境保护局 怒江州公安局转发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公安厅关于黄标车认定及淘汰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对我州尚未淘汰的黄标车开展复核认定工作,截止11月28日,全州共27辆黄标车通过环保认定;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强化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监督管理,传达治理淘汰黄标车的工作要求,督促其主动与公安交警部门沟通,切实履行报废车辆回收拆解职责;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各级基层组织层层发动,加强宣传,全力参与治理淘汰工作。公安部门通过车辆登记管理、舆论宣传教育、科技布控预警处置、路面管控查缉、源头追缴控制,着力营造强大整治氛围。自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开展以来,全州共投入警力6000余人次、警车1200余辆次、派出外流黄标车追缴组9组,开展宣传讲座19场次,发放《黄标车限期淘汰的函》、《黄标车提前淘汰流程》和《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标准》等宣传资料9800余份,推送手机短息、微信1.56万条,张贴《关于城区内禁止黄标车通行的公告》5000余份。

四、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稳步推进

怒江州全面完成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淘汰完成率提前达到100%

州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办公室建立了日通报机制,确保领导和成员单位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州治理淘汰黄标车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分析研究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9月19日至21日,州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办公室组织开展全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黄标车淘汰工作督导检查行动,签订限期淘汰承诺书18份,约谈四家州级党政机关负责人。

10月15日,泸水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市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办公室、市安监局、市交警大队成立联合工作组,对辖区所有乡镇开展为期一周的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进行督导检查。10月18日至22日,州人民政府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督查组对泸水市、兰坪县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要求两县市人民政府必须担起黄标车治理淘汰的主体责任,组织协调各相关单位部门,把淘汰黄标车的详细数据按照属地原则,层层分解至乡镇、办事处、村村委会、居委会,将车辆落实到具体人,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每辆车都有责任人去做工作。10月20日,兰坪县政府督查室约谈全县黄标车治理淘汰进度缓慢的营盘镇、啦井镇以及工作推进不力的县工信委、县环保局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11月16日,兰坪县公安局工作组深入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督办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要求公司克服困难,限期淘汰剩余黄标车,扎实推进了黄标治理淘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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