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3年九月,天津《大公報》的第一版上。連續三天刊登了一則離婚啟事,揭開了有冬皇之稱的民國女神孟小冬,被騙婚始末。
之所以說是騙婚,是因為這場婚姻,壓根就不存在:
這是我在百科上的截圖,是孟小冬自認為她所嫁的那個男人的親屬關係(上圖,圖不太清楚,建議放大了看)。
是的,孟小冬自認為她嫁的那個男人,就是梅蘭芳。他有兩位妻子,一位姓王,一位姓福,卻獨獨沒有她孟小冬的位置。
孟小冬登報的內容,還是有點長的,我就截取其中的一段,來說說這騙婚的始末:
旋經人介紹,與梅蘭芳結婚。冬當時年歲幼稚,世故不熟,一切皆聽介紹人主持。名定兼祧,盡人皆知。
乃蘭芳含糊其事,於祧母去世之日,不能實踐前言,致名分頓失保障。雖經友人勸導,本人辯論,蘭芳概置不理,足見毫無情義可言。冬自嘆身世苦惱,復遭打擊,遂毅然與蘭芳脫離家庭關係。是我負人?抑人負我?
請容我將一切的故事,從頭開始講。
那一年,孟小冬18歲,在南方已成名許久,便北上,去了北京發展。
剛到北京,就受到了極大的歡迎。熱烈程度直逼北京的三大名角:楊小樓,梅蘭芳,餘叔巖。很快,孟小冬和梅蘭芳一同唱了幾場戲,更是大受歡迎。
尤其是那一場《游龍戲鳳》,更是引得好事者起鬨,成了戲迷眼中的良偶佳配。在友人撮合下,兩人便結婚了。
但起初,孟小冬是不願意的。
因為當時梅蘭芳已經有了兩位妻子。孟小冬嫁過去,只能做妾。當時的孟小冬如日中天,怎肯嫁與同為戲子的梅蘭芳為妾?
但是這位友人,實在是有著三寸不爛之舌。
他和孟小冬說,梅蘭芳的正妻王明華當時已經重病(下面的意思自己體會)。而梅蘭芳自己,本身也是有著兼祧的責任。
正是這個兼祧,讓孟小冬,覺得自己可以成為梅蘭芳的妻子。
兼祧是清朝的一種說法,就是一人頂兩門,負責兩邊的香火傳承。因為當時梅蘭芳的大伯家裡,只有女兒,沒有兒子。
所以,梅蘭芳為了兼祧傳宗接代,是可以娶兩個妻子的。他的平妻福芝芳也就是這麼嫁給他的。
也就說孟小冬能嫁給梅蘭芳,相當重的一個原因,就是如她在啟事裡所說:名定兼祧。
而且,福芝芳在孟小冬面前,也沒有什麼競爭力。因為首先在長相上,她就不可能比得過孟小冬,其次她是文盲。
孟小冬給自己定位,除了是梅蘭芳的妻子外,更是他精神的伴侶。
但是,現實很快給了她沉重的一擊。在梅蘭芳的祧母,也就是他的大伯母去世的時候。孟小冬以祧妻的名義去拜祭,卻被拒之門外,沒有人承認她的地位。
去找梅蘭芳理論,而他只會含糊其辭,置之不理。
高傲的孟小冬,如何能受的下這份屈辱,就在報紙上登上了離婚啟事。
在啟事中,有一句話,讓我覺得,她對梅,是動了真情的:
是我負人?抑人負我?
一場欺騙,讓她的一生,都蒙上了陰影。
愛情就像一間狹小的屋子,容不下第三者。梅蘭芳曾經說過,他愛福芝芳,那他和孟小冬又算什麼呢。難道僅僅是《游龍戲鳳》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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