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官員到很遠地方赴任都有什麼憑據?如果有人偽造委任狀和冒充官員怎麼辦?

老羅講歷史


古代交通通信相當不發達,也沒有現代先進的照相技術,而古代封建王朝對官員的任用一般採取流官的管理方式,三年一任,定期考核調用,官員異地赴任相當普遍。那麼,古代官員到偏遠地方赴任都有什麼樣的憑證來證實其身份的真實性?如果有人偽造委任狀或冒充官員又該怎麼辦?下面就一一道來。

就像現在任命領導幹部需要有正式文件一樣,古代官員到異地任職,也需要兩樣必備的憑據。一是敕牒。這就相當於委任狀,是由吏部頒發,由專門的機構製作,造假難度較大。官員憑藉敕牒到任後還需要把敕牒存放至所在衙門備案。二是告身。告身相當於官員的個人身份證明。是由朝廷開具的包括個人身份,體貌特徵等證明材料。

應該說,在古代其他人等偽造委任狀或冒充官員的事例非常罕見,即使出現這種情況,持續時間也不會太長久,最後都要被拆穿。主要原因在於:

一是到任憑證作假難度較大。前面已經講過了,敕牒和告身都是官方專門製作的,偽造難度較大,持偽造的憑證上任,被拆穿的概率較大。

二是即使成功冒充到任,真正官員的社會關係無法冒充到位。正常情況下,異地任職的官員往往是科班出身,很多是進士出身,有著血緣同年同鄉等複雜的社會關係,就任之後需要維繫上述社會關係,冒充官員難以有效正確應付,比如說有熟識的人員因私因公來訪,西洋鏡就被拆穿了。


滄海拾遺錄


在崇禎年間,明帝國發生了一件非常戲劇化的故事,在通往廣東雷州的道路上,一名即將赴任縣官的官員被一夥劫匪給攔住了。

當時官員身邊帶的人並不多,只有幾個他的隨從手下,都不是善武的料,所以很快就被劫匪們給拿下了。

這群劫匪在翻找官員的隨身物品時,無意中看到了他帶著的各種身份憑證,一個憑證中寫有這個官員的大概信息,其中就包括了這個官員長相、身高的敘述。


在看到這個憑證的敘述時,他們不由看向了自己隊伍中的一人,因為關於這名官員的長相體貌敘述實在和自己這位同伴太相似了。

在這個巧合下,他們決定要豁出去幹下一件大事,那就是用自己這位和官員身高體貌極為相似的同伴頂替這位官員去上任。

想法產生出來後,他們絲毫也沒有手軟,當即就把官員和他的隨從們給通通殺掉了。

接下來他們就對自己這位同伴進行了改造,給他穿上官員身上所穿的衣服,讓他收斂起了以往當土匪時的兇惡,開始裝作起了一副文質彬彬的樣子,然後其餘土匪則假扮成了官員原本的隨從,就這樣簇擁著假扮的縣官趕往雷州上任了。

在他們來到目的地後,他們憑藉著極為高超的演技以及那位官員隨身所帶的各種真實憑證瞞過了當地官衙裡面的人,成功當上了當地的縣令。

這位土匪在當地假冒官員期間,他很是熱心腸地為當地做下了一系列為民著想的事,他所做出的事情百姓們是看在眼裡的,因此他在當地很受百姓們的愛戴。



如果不是那位官員的兒子在不告而來的情況下發現了縣令假冒者的身份,並上報給了上頭,可能他們還能一直在當地風光下去。

在他們被上頭派人拿下之後,當地的百姓們甚至還為他們求過情,可見他們在假冒期間所做出的事情有多麼受人愛戴了。

在上面這個歷史事件中,雖然那些土匪們假冒官員是帶著真實憑證去假冒頂替的,但是從這件事情我們也可以看出當時的審查以及監管力度有多麼之低。

如果真有人能接觸瞭解到正規官員的憑證並把它們偽造出來的話,那他們就距離假冒成功接近了一步。

以古代信息傳遞的緩慢,人們還真不一定能分辨出高仿憑證的真假,不過普通人根本無法接觸到這種憑證。

明朝另一個假冒官員的案例

除此之外,明朝還有另一個關於假冒的案例,在明朝萬曆年間有一個名叫楊春的人給自己偽造了一系列的頭銜以及憑證。

在這些身份中,最重要的頭銜是戚繼光手下的“招兵主任”頭銜,除此之外還有其他“參軍把總”、“崔都司委官”等種種一大串的頭銜。

他憑藉著這些頭銜直接來到了一個地方,以徵兵的名義在當地徵了幾百名想要參軍的人。

接下來,他對這些人進行了訓練,同時也展開了他的勒索,在他各種威脅以及畫大餅的誘惑下,那幾百人給他奉獻了不少的金錢。

不過他最終還是被人們給識破了,在被發現身份後,他趕緊捲款逃跑。

他的事情對朝廷的震動很大,朝廷在得知此事後,當即派人去追拿他,追拿成功後,很快把他的頭給砍了。

在以上這種情況中,這個名叫楊春的人並不能製造出與真實憑證相似度很高的憑證,但是他有演技。

他知道自己的憑證會很輕易地被那些相關官員給識破,所以他就儘量避開那些跟官員有關的地方,來到了一些普通百姓中。

憑藉著自己精湛的演技以及那些被他下三濫製造出來的憑證,矇騙了那些什麼都不懂的百姓。

在這種普通人無法辨別憑證真假的情況下,演技是唯一的考量。

普通人無法辨認憑證的真假

從上面兩個故事我們可以得知,古代相關人員對於官員憑證是有一套相關辨認方法的。

如果想騙過這些人員,除非他們拿真的來頂替,或者把這些憑證偽造得跟真的一模一樣,要不然休想騙過其他的官員。

當然除了這些能辨認的人員之外,其他更多的人根本區分不出真和假之間的區別。

古代官員們身上的憑證

瞭解以上這些後,我們來了解一下古代官員都有什麼憑證,在古代,人們經常使用一種叫做“符”的憑證,這種符一般分為虎符、龜符或者魚符。

在隋唐時期就非常流行使用魚符。

隋朝時期的魚符是木材製造的,而發展到唐朝的時候,魚符則開始採用起了金屬鑄造。

魚符一共有兩半,合起來就是一條完整的魚,其中一半會保留著朝廷內部,另外一半則頒發給即將擔任某項官職的官員,以供他們證明自己的真實身份以及調動各項相關權力。


唐朝時期的魚符橫截面上有個字,這個字就是“同”。

一半魚符上有一個凸起來的“同”,在另一半則有一個凹下去的“同”,如果這兩個魚符能合起來,那就證明這個魚符是真實無誤的。

不過這些魚符更多時候是權力的象徵,並不是身份的象徵。

一般赴任的時候,他們還要攜帶等同於委任狀的敕牒以及另外一種名叫做告身的書面憑證。

這個告身並不是用紙寫的,因為用紙寫的非常容易破損,所以古代就採用了異常珍貴的綾羅書寫了告身。

一般的告身中會寫下這個官員的相關長相特徵以及各種個人資料,我們上面所說第一個案例中的土匪,就是通過告身中的體貌特徵描寫產生出讓與這個描述類似的同夥假扮縣令的。

所以說這就是古代官員赴任所需要帶的憑據,如果古代有人偽造這些委任狀以及憑證去假冒官員的話,除非他們偽造得特別真實,要不然他們是很難騙得到當地官員的,只能騙一些辨認不了真假的普羅百姓。


孤客生


崇禎年間,一個南京人帶著家眷前去雷州擔任知府,只不過半道上遭到一夥山賊打劫,官員和家人們都被殺害,隨後山賊的首領無意中發現了官員被委任的文牒,居然就帶著手下來到雷州,接替了前任知府的位置,做起了雷州知府。

這個知府上任不久,就下了一道奇怪的 命令:禁止南京人進入雷州地界,也不允許百姓接待。

可能天高皇帝遠,這個首領居然在雷州連續幹了一年多的知府,還為當地百姓做了不少好事,民間評價也很不錯。“甚廉幹,有治狀,雷人相慶得賢太守”,雷州百姓都慶幸得到了一個好官。

但這個官員還有個兒子,當時未隨行,因為父親2年外出赴任,一直未有家信,心存疑慮,就千里迢迢來雷州找父親,沿途雷州百姓都不敢接待他,他心裡就更奇怪了,最後好不容易到了官府,結果發現端坐堂中的知府,知道大事不好,就迅速報告了當地的錦衣衛。

錦衣衛聞訊大驚,就精心安排了一局“鴻門宴”,把這夥山賊騙到一個地點赴宴,隨後一網打盡,首領被俘後,交代了事情經過,這些人後來都被押到南京斬首示眾。

古代,中國曆朝歷代都有較為嚴格的戶籍管理制度,不過也只限於在太平盛世時管用,一到天災人禍,天下大亂,亂民四起,戶籍制度也形同虛設了。

古代官員外出赴任,在沒有照片沒有即時通訊的年代,傳個消息來回恨不得要個把月,給了作假充足的時間空間機會,而歷代朝廷也有相應的法子來應對,雖然不能百分百保證萬無一失,但還是能最大限度防止冒充事件的發生。

對於即將赴任的官員,朝廷一般給予他們2個必帶的東西,一個是敕牒,一個是告身。

敕牒是朝廷頒發的委任狀,蓋著吏部大印,作假非常難。官員到任後,首先交出敕牒作為憑證,並將這個敕牒質押在報道的衙門裡備案。

告身相當於朝廷出具的身份證明,類似於“茲證明……”,上面寫著這個人的身份信息、體貌特徵之類,為防止作假和仿製,朝廷安排專門機構進行定製,一般外人不可能仿製。

在唐代,朝廷為官員還配備了“魚符”,三品及以上官員用黃金製作,三品以下則用銀或銅製作。魚符上刻官員姓名、任職衙門及品級等,用以證明身份。

而對於山賊,他們如果想實現“截殺朝廷命官、走上人生巔峰”的夢想,他們只要克服以下幾個困難,就能實現這個偉大夢想了。

當然,這個夢想即使實現了,也最多隻能娛樂個幾個月,時間一長早晚露餡。

首先山賊遇到的問題是“如何找到朝廷命官”?

山賊一般都是窮苦人家出身,為了生計,不得不呼嘯山林,為了避免政府的打擊,他們一般活動在各個府縣的結合部,“三不管”真空地帶。

古代一般正常情況下,全國有上千個縣,最基層的朝廷命官就是縣令,一級級往上,正常情況下,三年一屆任期,需進京述職,朝廷根據你的表現來決定是否升遷、調任、留任等。

理論上,山賊即使一年到頭等在路邊,10年20年也碰不到幾個赴任的官員。

然後山賊們得知道遇到的是朝廷命官。

山賊們一般窮苦出身,目不識丁,更不可能瞭解官員身上帶的那些憑證,如果他們能看懂,也不至於淪落為山賊了。

那我們姑且假設一個山賊在打劫之餘,還勤奮讀書,也恰巧殺了一個朝廷命官,然後就去做官了。

然後你就得學會如何做的像個朝廷命官。

讀書人嘛,即使貧寒出身,多少都有家國情懷,舉止風雅,無論吟詩作對還是品茶論道都還不錯。

這個素養對於山林裡的山賊來說實在太難裝了,分分鐘就被人懷疑,即使當面不說,各種舉報的摺子已經飛到朝廷或者上級官員那裡去了。

作為官員,他的社會關係往往是很複雜的,有同鄉的官員、同年的官員、還有老師、同僚等等,日常往來各種書信是不斷的,這個關係網,山賊很難應付。

不回書信也就罷了,如果上級官員或者老師來訪,你見還是不見?

還有老家的七大姑八大姨的來拜訪,如何搞定?

還是過過幾個月的官癮,見好就收,趕緊跑路,不然可就人頭不保了。

但即使跑路了,這種事情也早晚被朝廷得知,朝廷一旦下決心把這個醜事給整肅,全國追緝,那山賊也很難逃多久。


雲中史記


大概是電視劇和文學作品看得太多了,又或者對古人的智慧過於低估,使得我們許多人竟然認為半路攔截一個走馬上任的官員,然後拿著他的信物就可以直奔上任,從此開啟完美開掛的香車寶馬,三妻四妾,作威作福的官老爺人生。要是更牛逼的,直接冒充狀元榜眼探花,走到哪都風光無限,直接走上人生的巔峰。

可是,事實真的如此麼?真的這麼簡單,一搶劫,一冒充就可以了?小夥子,想象很美好,現實很骨感,以你的智商能想到的,朝廷這些精英們早就想到了,早就製作了防火牆,隨時準備防偷官冒名頂替的賊。


他們設置的第一個防火牆就是委任狀,上面蓋了吏部的章,說明了你過去要做什麼樣的官,寫了各種關於這位官員的詳細信息,還有各種防偽設計,不但要在地方官署存檔,吏部也有一模一樣的檔案,在這位官員走馬上任之前,也早已經有通知發到地方,將各種信息給予了詳細的交待。偽造是不可能的,即使搶劫了,到了上任地,如果和地方收到的公文一對,對不上,那就別說當官,還會有殺頭大罪。

接下來,還會有個符,有魚符,虎符等等依舊不同的官員級別和官員屬性而製作的符,這個符上也有許多重要的信息,設置有防火牆。此外,官員還有自己的印信,也就是印章啥的,都是在官方做了備案,到了任上也需要進行驗證。


當然,不同的時代,還有不同的具體細節,這個吏部都會進行詳細的設計,普通老百姓,尤其是搶劫的土匪強盜,根本搞不懂那麼許多彎彎繞繞。即使用了強,矇混了一時,到了任上也得露餡,即使任上也通過各種方法搞定了,那麼三年一次的進京述職,和對官員信息瞭如指掌的吏部一對上,那也得露餡,一旦露餡,就可能得面對殺頭滅族之罪了。一般人真不敢冒這個險。


李藝泓




在西遊記中有這樣的橋段,唐僧的父親陳光芯在去江州上任途中被土匪劉洪劫殺,劉洪代替陳光蕊擔任了江州知府。18年後才沉冤得雪,母親殷溫嬌自殺身亡。

實際上像這樣的情節,在歷史上是很難發生的。從唐朝開始,官員上任除了官印外,還要帶上一個魚狀的物品,稱之為魚符。上邊記載了一個人的基本信息,名字,簡介,官品。


同時還要有另外一個東西,那就是告身。從南北朝時期就開始推行這個制度。它一般由吏部統一製作,採用綾羅作為材質。上邊主要記載姓名、籍貫、年齡、體貌特徵。這個東西是需要交給當地官府確認無誤後,才算正式上任。

其實像冒充官員身份上任的事,在歷史上很早以前肯定發生過,因此吏部早就設計了相關的防範措施,儘量杜絕類似事件發生。



官員上任的另外一個憑證叫敕牒,類似於現在所說的委任狀。上邊加蓋有吏部的印章,相當於現在的介紹信,說明政府委派官員事宜,需要報呈官府備案審查。

上邊所說的魚符,類似的還有虎符、龜符、龍符和兔符,它們的作用都是一樣的。宋朝有牙牌和腰牌,也是官員證明自己身份的良民證,上邊刻有官員的姓名和官職等重要信息。

在歷史上想驗證一個人的身份,還有其他的很多特徵。比如衣服的材質和飾品,不是可以隨便亂用的,反映了一個人的地位和身份。



就算是魚符,它也有好多種。三品官員以上的是用金子打造的,三品和五品是用銀子打造的,五品以下的官員是用銅材質打造的。一般的普通老百姓根本就不懂這些細節,如果偽造的話就很容易被拆穿。



在古代歷史上,和現在的345線城市一樣,被稱為熟人型社會。不管是在外做官還是經商,都流行以地域為特徵建立一些社團,由同在異鄉的同鄉人組成。口音就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特徵,同鄉人還有其他共同的習慣,如果是假冒的,就很容易被識別出來。

官員每三年要到京城去向皇帝和吏部述職,去上任以前同樣如此。吏部官員對委派出去的官員的相關情況非常熟悉,並且有自己的檔案。像陳光蕊被假冒頂替18年的情況根本不可能出現,這純粹是沒有當過官的人,胡編亂造出來的。


在姜文的《讓子彈飛》中,土匪張牧之代替官員去上任,就是電影最大的敗筆。張牧之曾經擔任過孫中山的衛隊軍官,他不可能不知道官員上任要帶些什麼東西。如果果真像電影中說的那樣,就算有十條命也不夠死的。

在古代歷史上,天下都是皇帝一個人的,官員有神聖不可侵犯的權力。敢假冒官員是重罪,判死刑是很正常的,就算株連九族也不為過。因此那些真正想做官的人,完全可以花錢去買個官,這樣可以堂堂正正的去上任,又何苦去當假冒偽劣產品呢?


新知傳習閣


呵呵!古代人的智慧是現代人不可以想像的。因為交通和信息交流的不方便,速度慢。又因為山高皇帝遠,為了杜絕有人冒認官員,或者使用官員的身份為非作歹。古代形成了一套完整的防偽制度。

最重要的就是花押。所為花押,其實有點像現在的個性簽名,把文字和圖案結合起來形成的特殊符號。而且這種符號往往不只一個,可能是數個。對應不同的公文。公文上的花押出現了問題,就會有吏部的人下去核查。

秀才中舉了,名義上是皇帝的門生,可是還是會認某個主考官,做為其門生,以此套關係,為今後的留京或者外放打通關節。自然就有拜帖,書信。外放後沒有任何書信來往,那一定是出問題了。還是有人會核查。

同學,同鄉,同僚,同黨,上官家人都不聯繫了嗎?古代的知識分子可沒有找別人代寫書信的。

離京前要在吏部留花押,留畫像,留下詳細的對個人的外貌的文字說明。方便外放官員考核時核對身份。

日常需要上報的公文,花押不對,吏部馬上會發現。

何況還有走親訪友,那個更容易露出破綻。

這些制度和關係網,會使冒充者很快露出破綻。根本就沒有機會長時間冒充。


當爹的大灰狼


古代官員上任一般要有兩個東西作為憑證:一個是吏部頒發的委任狀,一個是朝廷發給的“官憑”,也是一種特殊身份證。偽造冒充理論上有,但嚴酷的刑罰古代讓賊大膽兒都望而卻步。

一、委任狀相當於今天的人事任命文書

吏部在製作任命文書的時候,會製作兩份東西,一份有被任命人拿著帶去上任,一份由吏部存檔,也就是說已經給這個人建立了個人檔案。這個檔案可不是隻記載了他的姓名、籍貫等簡單的信息。而是記錄了這個人的生平,父親、祖父、曾祖父等幾代人的信息,已經什麼時候考取的功名,甚至寫過什麼出名的作品,參加過什麼事件等等。也就是說在任命這個人之前,吏部已經把他的祖宗十八代和過往歷史翻了個底朝天了。今天叫政審。

委任狀一般用紙質或帛制,上面蓋有吏部的專用印章。上面註明了由什麼人、什麼時間、去什麼地方、任什麼官職?這份東西到了地方要有地方存檔的。吏部這個打印一般無法作假,別說製作的印記複雜了,見過的人都不多。民間想偽造出來一個幾乎沒什麼可能。

二、官憑就是個特殊的身份證,證明你就是委任狀上說的這個人。

官憑在不同時期有不同的體現形式。比如戰國時期的“虎符”,他就是一種官憑,信陵君竊符救趙的時候,就是盜用了虎符。到了唐代,因為李淵的爺爺叫李虎,所以都改為“魚符”了,宋代叫“腰牌”,明朝叫“牙牌”。形狀改了,內容沒有變,都是官員的身份證明。上任的官員到了之後,把委任狀交給地方,把官憑出示給地方的人事官員核對,嚴明身份後方可上任。

三、偽造憑證上任的情況歷史上也出現過,不過屬於典型的“二貨”,不但很容易都能被發現,而且冒充朝廷命官的罪名,足以“滅其九族”。

北宋時期有個官二代叫李飛雄,這個人曾經偽造憑證假冒欽差,在官驛中白吃白喝,還帶上了一些趨炎附勢的驛站小吏(可能有些是臨時工),到處招搖撞騙,終於在清水縣漏出了馬腳,被押送回去,夷了三族。官場中,自有廣場的規矩和語言,不是象《西遊記》裡的強盜都能冒充陳光蕊當了十八年的官。地方官自有在朝中待過的,官員之間的裙帶關係相當複雜。冒充這樣的事情先別說做起來難度大,光被發現後“誅滅九族”的酷刑都能讓正常人都望而卻步。

以上共探討!


牧漁子


漢武帝初年,各地官吏依靠著裙帶關係結黨營私、勢力盤根錯節,導致了中央政府的政令不通。為了維護中央集權,防止官員結黨營私,漢武帝採取了“官員迴避政策”,即異地為官的政策,隨後這一政策逐漸完善並且延用千年。



東漢時期,朝廷以明文規定,官員不得出任本鄉和妻子故鄉的官員。宋朝規定,朝廷大員的親屬子嗣不得出任京官,不得出任監察官。明朝時,迴避政策達到了頂峰,如果想要做官,必須是“北人南官、南人北官”。即便是清朝政策有所放鬆,也規定了官員上任需要到本鄉500裡以外的地方任職。

這種異地為官的政策避免了人情關係網的產生,同時也加強了中央集權。不過新的問題也隨之而來,那就是新任官員到達地方府衙時,又該如何證明自己的身份呢?

一般來說,朝廷派遣的官員時,吏部會頒發給官員兩樣東西。一個是“委任狀”,古代稱為“敕牒”或者“旨授”等等。另一樣東西稱之為“告身”。



告身的性質相當於現代的個人簡歷,上面會寫明委任官員的出身、籍貫、年齡、以及外貌特徵。為了防止出錯,每個審核人員都必須在上面蓋章,最後加蓋吏部專門用於告身的大印。

告身的審核看似繁瑣,但古代沒有照相機,上面沒有照片,僅憑文字的描述,根本無法確定官員的真實相貌。所以告身實際上存在非常大的漏洞。

在這種情況,古代朝廷還有一項重要的防偽措施,那就是定期的檢查,以及官員每隔三年需要回京述職。以此看來,《西遊記》中,唐僧的父親陳光蕊被強盜劉洪殺死後,劉洪假冒陳光蕊17年,基本上是不可能發生的。



長期的冒充官員不可能,但短期冒充,或者是冒充一些不用委任狀和告身的官職有一定的可能

1899年,一個長相清秀的年輕人,帶著一個老僕人到了武昌地區,並且租住在一個公館之中。

當時這名年輕人氣度不凡,老僕人說話略帶娘娘腔。而且老僕人經常對著年輕人行跪拜大禮,稱呼其為“聖上”,自稱則為“奴才”。很多人看到這兒,以為是光緒皇帝從皇宮中逃了出來,紛紛前來巴結。而且他們還看到了這名年輕人吃飯用的碗上面是五爪金龍,更加確定了眼前的人就是光緒皇帝。



這件事越傳越大,整個武漢三鎮鬧得沸沸揚揚。一時間登門拜訪“光緒”的人絡繹不絕。每個人都獻寶獻物,三跪九叩。就連當地的知縣也來了,並且詢問“皇帝”微服出訪的目的。

“光緒”當時回答說,必須要見了張之洞才能說出來,結果這件事最終傳到了張之洞的耳朵裡。張之洞混跡官場多年,並沒有立即去參拜“光緒”,反而是先給慈禧發了電報,詢問光緒的處境。得知光緒依然被囚禁於瀛臺後,立即逮捕了假光緒。



經過審訊得知,年輕人是一個戲子,曾經入宮表演,見過光緒皇帝幾次。發現自己和光緒身形相似,看到很多人假冒欽差大臣,賺得盆滿缽滿,所以便和一個宮中退休的太監串通來到了武昌城行騙。

最終審問清楚後,假光緒和太監判處了斬立決,假光緒案件也草草收場。


我是越關


這個問題很有意思!且聽縱橫跟大家侃一侃!

從唐僧父親陳光蕊被冒名頂替看中國古代官員調任制度

看過《西遊記》的同學應該都知道唐僧的父親陳光蕊的悲慘經歷,新科狀元,娶了丞相的女兒殷溫嬌,在魏徵的推薦下到江州擔任知州,套用現在的話“好嗨呦!感覺人生已經到達了高潮!”

然而,在赴任的路上竟然被水賊劉洪所殺,並且替代陳光蕊擔任了江州知州!

從明清的情況來看,高中狀元普通情況下不會外調擔任地方官,而是授翰林院修撰,相當於從六品,榜眼和探花擔任翰林院編修,正七品。正常進士到地方也就是擔任個縣令,這些天子門生儘管出身高,但都是起點低,必須從最小的官做起。

所以,陳光蕊從狀元直接當江州知州,有點跳躍性,其實也有一定的合理性,就是科舉考試是在隋唐時期才興起的,官員所任何職並沒有固定的去處,而是哪裡有缺去哪裡,尤其是隋唐時期的進士很難考,不像明清時期二十歲就能考中,在隋唐時期很多人考了一輩子也考不上,有一句話叫“三十老明經,五十少進士”,所以,在魏徵推薦下讓陳光蕊去擔任知州也有可能。

這是有科舉的情況下才出現的進士赴任,那麼,在沒有科舉的情況下,地方官都是哪裡來的?橫豎不能是天上掉下來的吧!

在科舉制出現之前,主要有察舉徵辟制以及九品中正制,實際上都是有人舉薦,然後官府在任命,尤其是察舉徵辟制,根本就是在地方上選舉人才,向朝廷舉薦,而九品中正制和察舉徵辟制最大的區別在於,朝廷要對選舉的官員進行考察,實際上並沒有改變地方官出自地方的情況。

也就是說,在隋唐科舉制成型之前,極少可能出現官員到很遠的地方赴任。

科舉制打破了古代門閥對地方政治的控制,通過科舉出來的士子來幫助中央控制地方,實際上也是一種加強中央集權的措施。

只有唐朝時期才出現士子大規模去地方任職的現象。

想要冒充官員在古代是極為困難的一件事情

說到這裡,大家對古代的官員選拔應該有一定的瞭解,實際上古代的官員,特別少,越往前越少,能夠稱得上官的,別管是幾品,那都是命官。

古代最小的官是縣令,“皇權不下縣”表示皇帝能夠任命的官也就是到縣一級,然而古代的縣可比現在少很多,宗女查的資料是,唐朝往後基本保持在1500個縣左右,而現在光縣級行政單位就有2800多個,有二倍之多,鄉鎮一級更是達到4萬多個。

所以,古代的官員真的沒有幾個,尤其是那些官員都是飽讀詩書,經過層層選拔才出來的,不是每個人都會寫八股文,會吟詩作對,也不是每個人都會寫字。

古代的文化都是被知識分子壟斷的,沒有身份,沒有錢,你連讀書都沒有資格。

而古代的土匪,大部分都是不識字的,會寫字的都是文化人,相當於現在的大學生,隨便在街頭擺張桌子給人寫信都夠活了,誰還去當土匪,土匪都是被這個社會逼迫的,沒有生存能力,才落草為寇。你想想土匪殺了命官後再去冒充,那不是自投羅網嗎?

古代有自己的一套甄別官員身份的方法

儘管古代沒有身份證、戶口本這些可以隨身攜帶並且證明自己身份的東西,但是還是有一些東西可以證明他的身份。

一個是敕牒,一個是告身,敕牒就是朝廷發的委任狀,上面有吏部的印章,唐僧走的哪個國家都要拿出自己的通關文牒,想必跟這個東西差不多,就是證明你的身份;一個是告身,這個告身則是用於證明上任者本人的真實身份,為了防偽,也是由專門的部門印製,在告身上面註明了上任者的籍貫,年齡等,有特殊的生理特徵的也會寫入。

有了這兩樣東西,基本就很難被頂替了,除了這些之外,大部分在社會上有地位的人,都會有“魚符”“腰牌”的一些東西來證明自己的身份。

明朝崇禎年間雷州知府在上任的路上就被山賊殺死,並且被頂替,然後他兒子來投靠他的時候案發,這個人應該是很厲害的人,竟然冒名頂替了兩年,在地方擔任三年就要回京城述職,也就是考評官員的政績,冒牌的官員怎麼敢回京!

說點題外話,開個腦洞!

再回過頭來說說劉洪的事情,劉洪更厲害,以一個水賊的身份,竟然冒充了18年,唐僧長大後找到擔任宰相的外公,這才捉拿了劉洪。

你說說這個劉洪到底是怎麼成功頂替18年的?直到看了《讓子彈飛》我才明白,鵝城的縣長好幾任都被殺了,被誰殺了,表面說是被張麻子殺的,實際上卻是黃四郎,為了維持黃四郎在鵝城的權威和統治,到這來上任縣長都是自尋死路。

在陳光蕊擔任江州知府前,這裡可能也是地方舉薦,而陳光蕊新科狀元第一個到這個來的中央官員,因此遭到地方門閥勢力的針對,於是殺害了陳光蕊,並且讓他們自己人劉洪當了知州,不然不可能在江州當了18年知州還沒有升遷。


史論縱橫


赴任之前,需要先領取文憑,如果是京官赴地方為官,則直接去吏部領取,如果是外官調任其他地方,則由吏部將文憑寄給原任督撫,督撫再發給官員,官員拿到文憑後再去赴任。

宋代官員赴任之前一般需要領取兩種憑證:一種是告身,上面寫清楚姓名、年歲、籍貫等,尤其是會註明體貌體徵,如“長身品,紫棠色,有髭髯,大眼,面有若干痕記 ”,或者 “短小,無髭,眼小,面瘢痕” 等等;另一種是“歷子”,其實就是其為官的履歷以及為官的評價。

文憑是地方官到任之後檢查的唯一憑證。因此,對官員而言,一定會小心保存文憑,如清代官員保存文憑:

“憑用絹幅包好,護以油紙,再置一縀囊盛之,上牢綴掛帶,起程懸於項下,暗置胸前,夜則置之枕畔,以防不虞”,將文憑貼身收藏。

清代官員到任之後,必須要上繳文憑,並且要在文憑中寫明姓名、年齡、籍貫、赴任時期、到任日期等信息,然後交給直屬上司,並由直屬上司一直往上傳,直到再傳回吏部,由吏部核對信息是否準確。在上交過程中,官員的各級上司也要寫證明,證明該官員信息屬實、已經赴任。

當然,一旦查出偽造文憑、冒充官員等現象,冒充者、原該赴任官員均治重罪,且其各上司也要受到牽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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