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 廣東發佈大波利好措施!

從牽頭的項目首獲國家科技進步獎特等獎到中國散裂中子源通過國家驗收,從11家國家高新區排名全部實現提升到全面啟動建設珠三角國家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範區……2018年,廣東已取得科技創新領域的多個突破。

日前,中國科技發展戰略研究院發佈的《中國區域創新能力評價報告2018》顯示,2018年廣東省區域創新綜合能力蟬聯全國首位。在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中,打造國際科技創新中心作為合作重點領域是重中之重,與此同時,廣東正大力推進科技體制機制改革,釋放創造新活力,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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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CBD珠江新城風貌。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深化科技體制機制改革,省政府日前發佈實施《關於進一步促進科技創新的若干政策措施》(簡稱《科創12條》)。據瞭解,系列配套政策和實施細則還將陸續出臺。

《科創12條》以粵府1號文推出,體現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科技創新的深入發展。《科創12條》堅持問題導向,聚焦創新主體需求,注重體制改革和開放創新,積極探索、先行先試,在全國率先提出系列突破性政策措施,增強企業、高校、科研機構和科研人員“獲得感”:

新型研發機構可自主審批下屬創投公司最高3000萬元的投資;


允許新型研發機構管理層和核心骨幹持運營公司“大股”;


高校獨資設立的資產管理公司可將高校委託或劃撥的科技成果自主作價投資,對科技人員實施股權激勵;


允許使用財政資金為外籍人才購買商業養老和醫療保險;


鼓勵地市對科技型中小企業增按25%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標準給予獎補,將其加計扣除標準提高至100%。

《科創12條》允許高校、科研機構建設的孵化機構租金收入可全額返還,用於孵化器建設與運營、科技服務人員獎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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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企業創新普惠性、鏈條式支持

政策圍繞激勵提升企業創新能力,推出對企業稅收返還、企業研發財政獎補、高企認定培育獎勵、創新產品採購等系列普惠性政策,為初創期科技型企業、高新技術企業、高成長性科技型企業的鏈條式、階梯式發展提供政策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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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某製造工廠。

新政策提出發揮企業家在科技創新中的重要作用,搭建企業家職稱評審綠色通道;激勵企業特別是民營科技型企業加大研發投入,降低研發成本,放水養魚、育苗造林、涵養稅源,提出系列政策組合拳,包括:

提出鼓勵有條件的地市比照提高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至100%,對科技型中小企業增按25%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標準給予獎補。


鼓勵有條件的地市對入庫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稅收予以反哺,切實降低初創期科技型中小企業成本負擔,幫助其跨過死亡谷。


提出用好用活科技創新券,改革創新券使用管理,實現全國使用、廣東兌付,讓我省科技型中小企業可以利用創新券購買全國技術創新服務。

另外,為暢通創新鏈與產業鏈的鏈接通道,加快科研成果從樣品到產品再到商品的轉化,提出探索建立符合國際規則的創新產品政府首購制度,解決創新產品、特別是首次投放市場的創新產品初期推廣難的問題。

省實驗室和新型研發機構有一系列利好

對標國家實驗室,在重點領域建設10個左右省實驗室。支持省實驗室實行新型管理體制和運營機制,文件賦予其人財物自主權,可自主評審正高級職稱,自主決策孵化企業投資,自主設立的科技項目視同省科技計劃項目,重點引進的人才團隊納入省重大人才工程;自主選擇登記省或市事業單位,不定級、不定編。

文件賦予新型研發機構自主審批孵化投資決策權。目前,廣東部分省市參與建設的新型研發機構,存在國有資產投資決策權限不夠等問題,亟需通過制度創新來打破約束,激發動力。新政策在全國率先提出:省或市可授予新型研發機構自主審批下屬創投公司最高3000萬元的投資決策權,激發創業孵化積極性。

目前,事業單位性質的新型研發機構受制於固有的體制機制約束,對管理層和核心骨幹激勵手段和力度不足。新政策提出:允許這類新型研發機構管理層和核心骨幹持運營公司“大股”,即可用貨幣出資方式持有50%以上股份,並且“絕對控股”,由運營公司負責新型研發機構經營管理,可在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前提下,盈餘的國有資產增值部分按不低於50%的比例留歸運營公司,調動管理層和核心骨幹積極性。

理順高校資產管理公司科技成果作價投資機制

新政策還為了提高高校科技成果轉化的積極性,打通科技成果轉化“最後一公里”,從理順高校資產管理公司科技成果作價投資機制著手,允許高校資產管理公司持有企業國有股份收益分配及退出可由高校自主審批,提出其開展科技成果作價投資,不納入國有資產對外投資保值增值考核範圍,免責辦理虧損資產核銷手續,激發科技成果轉化積極性。

新政策還規定:高校和科研院所利用自有物業建設的孵化機構,可自主招租或授權運營機構招租且租金收入全額返還,主要用於孵化器建設與運營、科技服務人員獎勵等,激發創辦孵化機構動力。

加快高新區改革創新發展

推進國家級高新區地市全覆蓋,並在3年內佈局新建40個以上省級高新區。聚焦高新區管理體制改革,提出建設專業化專職化管理隊伍、配強配齊管委會班子、賦予一級財政管理權限等,支持地市實行高新區“稅收反哺”。

針對民營科技型企業融資難問題,提出建立企業創新融資需求與金融機構、創投機構信息對接機制,對金融機構的科技信貸和融資風險進行補償。推廣廣州、深圳等經驗,支持地市以財政獎勵方式吸引風投創投機構落戶,鼓勵創投企業和創投管理企業將財政獎補重點用於獎勵高管及骨幹人員,引入優質風投創投資源和高層次金融人才集聚我省,積極打造國際風投創投中心。

另外,新政策還強調加強對科研人員的科研誠信和科研倫理教育。在生命科學、醫學、人工智能等前沿領域的財政科研項目,應當在立項前實行科研倫理承諾制。對嚴重違背科研誠信和科研倫理要求的行為零容忍,實行終身追責、聯合懲戒。

除了“新鮮出爐”的“科創12條”,廣東還在哪些方面力推科技創新?

廣東出臺意見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國際科技創新中心

2018年9月,廣東省人民政府發佈《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的若干意見》,《意見》提出,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包括促進粵港澳人才合作與交流、加強粵港澳項目及平臺合作和推動粵港澳創新要素互聯互通。

在促進粵港澳人才合作與交流方面。支持建立粵港澳科研協作機制,鼓勵粵港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業開展合作研究,支持粵港澳高水平研究型大學和科研院所共建傑出青年人才培養基地。

在加強粵港澳項目及平臺合作方面。重點支持粵港澳學者在生命科學、環境科學、人工智能和智慧城市等領域開展深度合作,推進建設粵港澳聯合實驗室,共同爭取國家實驗室、大科學裝置落戶粵港澳大灣區。

在推動粵港澳創新要素互聯互通方面。創新粵港澳基礎科學研究合作體制機制,推進科研儀器設備通關便利,加速實驗室、大科學裝置、大型科研儀器設備、科學數據、動物模型實驗平臺等創新資源互聯互通與開放共享。

廣東“外資十條”支持研發創新

2018年9月13日,廣東省政府召開新聞發佈會,正式公佈《廣東省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積極利用外資若干政策措施(修訂版)。

廣東省對符合條件的外資研發機構給予財政資助。其中,外資研發機構被認定為省級新型研發機構的,省財政對上年度非財政經費支持的研發經費支出額度擇優給予不超過20%的補助,單個機構補助金額不超過1000萬元。外資研發機構被認定為博士後工作站、兩院院士工作站的,最高資助100萬元。對外資研發機構通過評審的省級企業技術中心創新平臺建設項目,省財政最高資助200萬元,資助資金用途限於外資研發機構購置儀器設備和軟件。

科技部與廣東支持大灣區科技創新發展

2018年9月23日,科學技術部與廣東省人民政府在廣州舉行2018年工作會商會議暨新一輪會商合作議定書籤署儀式。

根據協議和會商議題,部省雙方將共同探索科技支撐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體制機制、支撐構建現代化產業體系、打造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加強原始創新能力建設、推進產學研合作與軍民科技融合發展、大力發展社會民生科技事業、發揮深圳高新技術產業示範帶動作用,加快建設創新型省份和科技創新強省,為全國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提供有力支撐。同時,進一步完善部省會商制度,成立部省合作委員會,加強會商任務的跟蹤落實。

泛珠發佈綜合:新華網、南方日報、科技日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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