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吳傑臻律師,廣東廣強律師事務所副主任暨高級合夥人,著名家事律師,廣東省法學會婚姻法研究會理事。
今天要講一個甄別戲精的故事。
其實,大部分人都遇到過這種橋段:
在你萬念俱灰,鼓起勇氣起訴他離婚的時候,他突然跑過來一把鼻涕一把淚地跟你求和,希望不離婚。
這個時候,你是否曾經猶豫過?
你是否會心一軟,再給他一次機會,對婚姻再賭一把?
我們也遇到過不少這樣的故事了。
今天要講的這個特別不靠譜。
女方找到我的時候,已經是第二波律師了。
第一次起訴,後來在丈夫軟磨硬泡的攻勢下主動撤訴了(第一次起訴後又主動撤訴的情形,在離婚官司中很常見)。
第二次起訴,就找到了我。
說實話,她也不知道丈夫有多少錢。只知道丈夫經營一家KTV。反正婚內就沒買過房子,只有一套房子是婚前買的。
她丈夫每個月只給她1萬家用。
她原想著,只要能給個50萬,她就願意離婚走人了。
幸虧她掌握了老公四五個銀行賬戶。
我們花了幾周時間,把對方的賬戶查了個遍,從這幾個賬戶的流水中又找到幾個賬戶(離婚官司中,查對方銀行流水是經常要做的工作)。
最終查出來的存款(包括一些理財、保險等)有500多萬……
這下好了,女方震驚之餘,憤怒了!
原來他老公竟然瞞著他存著這麼多錢!
她的胃口一下由原來的50萬,變成250萬的預期了。
男方也太過自信了,萬萬沒想到會被女方全部查出來啊。
關鍵是,這500多萬都被凍結住啊!
怎麼辦呢?
他想了四招:
一,多次想約見我。
男方電話裡多次暗示以後會有很多業務合作。但我沒有見他,主要是因為:
第一,銀行流水尚未調回來,還不知道如何去談;
第二,他見我無非就是想讓我勸解他妻子解凍存款(方便他轉移);
第三,可能會許諾給我一些好處;
第四,他把這個交談錄音下來,讓我日後為其所驅。
二、許諾給女兒設立一個基金。
我心裡清楚,他的目的在於拉攏女兒,讓女兒到時作假證,證明他們夫妻感情還很好。
三、上了法庭淚流滿面地說自己做錯了,自己多愛這個家,不想離婚。
四、庭後多次找到女方,追憶往事,打大感情牌,並且許諾以後每個月給3萬家用。
戲演到這份上,女方還似乎真的有點信了!
畢竟都45歲了,離了婚又能怎樣?
還不如湊合著過。
再加上,這個時候女兒也跑來說情了。
女人的心一下就軟了……
我不得不佩服啊!
心計玩得一絕了。
如果當初我見了他,他鐵定就以此離間我與當事人了。
這讓我想起最近熱播劇《虎嘯龍吟》裡司馬懿對戰諸葛亮,司馬懿明知打不過諸葛亮,就在後方離間他和劉禪之間的君臣關係。最後,阿斗就讓諸葛亮收兵回去覆命了。
一個女人,到了45歲,被男方就這樣哄住了,又有女兒說情,律師又被離間了。
這婚十有八九是離不成的了。
這釜底抽薪真的絕啊!
對於男方而言,如果離婚,不管自己的律師多高明,這麼多存款被凍住了,肯定損失慘重。
如果不離婚,就沒有損失了。
每個月3萬,也不過一個月理財的利息而已。
這個時候,女方如果問我,你能肯定男人不是浪子回頭,真心待我嗎?
我能說他是戲精嗎?顯然不能!
但是,看一個人是否真心想挽回,只要看這一點就夠了:
你想檢驗他是不是為了保住財產才不想離婚的,你就問他肯不肯跟你籤一個財產協議,把250萬給你,放你賬戶裡。
因為,離婚他也是要分給你的。
不離婚,你們若是百年好合,錢放你那存著,將來也是他和女兒繼承。
他有什麼損失呢?
如果他不肯給你,你這次撤訴了,他的存款是長翅膀的,會不翼而飛。
如今你封住他的錢,穩操勝算,他尚且不願意分給你;等錢都不見了,你求著他,他會給你嗎?
若他真心挽回這段婚姻,根本無需計較把250萬給你。
若他不肯給你,恰恰說明挽回婚姻對他而言只是一種保住利益的手段啊。況且,你不是要他全部,只是不到一半的存款而已,本來就屬於你的。過分嗎?
這一點放在所有婚姻中都是適合的。
▍注:為保護隱私,本文為改編故事,細節與真實案例不同,但道理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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