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名嘴傅達仁安樂死,伴著家人歌聲喝下藥水安靜離去,對於安樂死你是如何看待的?

閒雲湖影日悠悠


健康知識聽我說,我是全科掃地僧,您身邊的家庭醫生。

近期臺灣名嘴傅達仁因飽受胰腺癌的折磨,而選擇來到了瑞士接受安樂死,並在家人陪伴下安靜離世。這件事也引發了一場關於安樂死的討論,無論如何,對於傅達仁而言,他做出了自己的選擇,以這種方式結束自己的一生,也不免讓人惋惜。


安樂死是指對無法救治的病人停止治療,並採取使用藥物等方式,讓病人無痛苦的離開。但安樂死在目前也保守爭議,一些人認為公民有選擇生存方式的權利,在特定條件下,也有選擇死亡的權利;但我有人擔心,安樂死會變成一些不法之人用來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手段,這是我們需要正視的地方。

由於安樂死存在的爭議,目前世界上僅有荷蘭、比利時、瑞士、加拿大等國家允許安樂死合法化,而其他包括我國在內的多數國家都未允許安樂死。在我國,沒有法律支持任何人可以協助他人結束生命,即使是患者及家屬本人強烈要求並同意,也是違背法律規定,甚至是涉及故意殺人罪。

當然,對於一些患有不治之症,並且保守疾病折磨、難以忍受、甚至生不如死的患者來說,無痛苦結束生命也是他們迫切的需要。但安樂死的合法化還有很長的路要走,我們也期待未來能有更好的解決方法。畢竟安樂死需要患者本身在清醒狀態下的授權,而不是為了任何他人的利益,對於不治之症並已瀕臨死亡,且保守極端痛苦折磨的人來說,也不失為一個好方法,但前提需要取得社會倫理規範的承認,並且有法律的依據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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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科掃地僧


其實安樂真的應該合法化,家裡如果有一個重度癌症患者,不管是病人也好,親人也好,其實都活得生不如死!我是有切身體會的,當年我媽媽癌症晚期,抗癌6年,一直化療,住院,最後她自己意識到可能大限將至,非要出院,不願意在醫院裡走,說怕沒有在家裡,會成孤魂野鬼,非得回家裡去,回家後每天滴米沒法進,還大口吐血,全身水腫導致皮膚破裂,除了疼毫無其他意識,我們時刻守在她身邊看著她受病痛折磨,除了隔倆小時給她打止疼針豪無辦法,心疼恨不得自己去死,感覺自己去死了就看不到她難受的樣子,治病花去家裡所有積蓄,負債累累,但最終還是在痛苦撒手走了!

除開經濟不說,那種心理上的折磨太痛苦,病人後期根本不要說尊嚴,連體面都根本談不上,除了疼根本想不了其他什麼,只是在煎熬,而身邊的親人卻只能眼睜睜的看著她受罪!剜心之痛!

如果我有一天不幸病痛找上我,我一定選擇自我了斷,絕不受那份罪,也不願意把那份煎熬留給我的親人!

希望國家真的正視病人們的需求,不要因為所謂的倫理和道德,道德綁架病人和親人們,讓人生走一場離開的那麼痛苦!


-玲蘭


這個問題我太有發言權,去年我爺爺癌症晚期,最後醫院是把我們勸回家的,我陪伴我爺爺走完了人生的最後旅程,一開始輸營養液還能扎針,最後血管都幾乎找不到了,最後的17天,高燒不退,我10分鐘就給爺爺擦身體,儘量減少他的痛苦,瘦的只剩下骨頭……我爺爺一輩子沒去過北京,他的願望是去天安門看看毛主席,我一直忙於工作,爺爺身體很好,89歲了每天騎個自行車,我告訴爺爺過了年我就陪你去北京,誰知道二月就病倒了,是我一輩子最大!最大!最大的遺憾,我都無法用語言表達!從小都是爺爺把我帶大的,我六歲奶奶就去世了,當醫院放棄治療讓爺爺回家的時候,我跪在觀音菩薩面前,我許願用我十年的壽命換爺爺三年,一年也可以,但是看到爺爺還是無法好轉,當生命無力迴天的時候,眼睜睜的看著他痛苦,如果愛他,我會選擇他讓有尊嚴的離開,沒有痛苦的離開…………:


雜技之鄉波仔


安樂死,挺好,減少和家屬的痛苦。

記得我奶奶那年84,胃癌,那痛…………有時候現在偶爾還想想,痛苦遭的那罪,簡直了,白天還好說點,特別是晚上,難熬,我是一夜夜的不能閤眼,就,託著個下巴頦,陪奶奶說話,看著她,給她聽收音機,怪的是,白天什麼事,沒有,一到晚上,一會尿了,一會要拉,就這樣,等她睡了,當我小心,想躺會,眯下,還沒等,躺……又要這樣那樣。奶奶比我的,爸爸媽媽還重要,從小到大都奶奶養大,在那年要過小年的時候,醫生問要不要出院,那糾結,最後問過奶奶,她要回家過年,其實…………😭️😭️😭️😭️😭️😭️回家後,依舊如此,沒熬過那樣,年30下午老了,現在想想還是難過,真的。如果當時有安樂死,我一定選擇,不要她老人家你們遭罪。讓她沒有痛苦的走,不行了,我難過…………


A螃O蟹A


這篇報道讓我的記憶回到了十年前,美麗活潑的閨蜜患上了胃癌,不到三個月整個人就被癌痛折磨得皮包骨。每次去看她,乾枯的手拉著我,對我說,好痛苦,好想解脫,生不如死,無助的眼神讓人揪心不已!一個禮拜以後,閨蜜打電話給我,帶著哭腔,聲音顫抖的說,蓮兒自殺了,我的蓮兒,就這樣躺在地上,蒼白的臉,手腕上,脖子上。那深一道淺一道的傷痕,觸目驚心,那滿地的鮮血,刺痛了我的眼睛刺痛了我的心,蓮兒,這是怎樣的折磨,讓虛弱到連說話都費勁的你拼盡全力,拋舍掉愛你的親人和朋友,如此決絕的想要離開這美好的世界。每次想到這裡,都心如刀割。如果有安樂死,是不是能讓我的蓮兒安安靜靜的飛向天堂,讓所有飽受病痛折磨的人們平靜有尊嚴的離開,支持安樂死!


丟丟鉤花


生老病死,是每一個人的一生都必然會經歷的幾個階段。

病與死,作為無法避免的環節,在我國卻往往成為“不能說”、“不吉利”的話題。

可是,我相信每一位親歷過至親離世的人,對於死亡都會有著不同的看法。——只有真正經歷過之後,才會明白安樂死有多麼重要!

我的外婆是一位典型的農村婦女,一輩子含辛茹苦,養育了6個孝順的孩子。

她最終患上了癌症晚期,為了防止孩子的擔心,她從未在其他人前主動袒露過病情、喊過一聲疼。

直到終於瞞不住了,她躺在病床了,身邊簇擁著她的親人們。

她淚流滿面,像是要把一直以來壓抑的痛苦統統釋放,她哭著對女兒說:

“阿妹啊,我好疼、我好疼、我好疼啊。我不想治了,讓我回家吧,讓我快點死掉去見你爸爸吧。”



像這樣揪心的痛苦,只有經歷過至親絕症的人才能夠明白。——看著自己摯愛的家人在病床上痛苦地打滾、不得安生,醫院開的止疼藥也無法緩解她的痛苦。

這樣的折磨,會讓最堅強的人都放棄生的希望,想要儘快走向死亡和平靜。

然而,兒女們只能揹負上“不孝”的名義,讓父母繼續承受著無意義的痛苦。

國家為了防止面臨倫理和現實糾紛,而明令禁止患者安樂死。

然而,這樣的行為卻只是更加延長了患者的痛苦罷了。


禁止安樂死——究竟是人道還是“怕麻煩”?

我想這個問題被擺到了所有人的眼前。


華佑說癮


近日臺灣著名體育主持人傅達仁在瑞士接受安樂死的畫面被曝光引發廣泛關注,因為晚年飽受晚期胰臟癌疼痛之苦,傅達仁毅然選擇安樂死,而據悉傅達仁也是亞洲首位赴瑞士完成安樂死的中國人。


根據之前傅達仁家屬公佈的畫面可以清楚的看到,傅達仁在幾位至親陪同下喝藥,傅問道:“一口吞嗎?兩口可以嗎?”當被告知“可以的,兩口或三口都可以,盡你可能快一點吞下去,因為非常苦”後,傅達仁對著鏡頭笑著說“再見”,喝了四口藥的他倒在了兒子的懷裡,在家人的陪伴下走完了人生最後一程。這一新聞讓“安樂死”這一敏感話題重新映入大眾眼簾,目前醫學界對“安樂死”尚無統一的定義,可分為: 主動安樂死,按病人要求,主動為病人結束生命(例如通過口服注射方式)。 被動安樂死,是按病人意願停止療程(例如除去病人的被動生命支持系統或讓病人停止服藥),使其自然死亡。這一做法長期以來被支持者與反對者吵得沸沸揚揚,到目前為止世界範圍內也僅有荷蘭(首個立法通過)、日本、瑞士、美國的一些州、澳大利亞、德國、比利時、加拿大,而在絕大部分國家這一行為是非法的,甚至被認為是謀殺,因為安樂死麵臨著巨大的現實問題和倫理困境。


而在我國的傳統文化中,死亡一直被視為讓人畏懼、“不能說”的禁忌話題。傳統觀念認為,如果放棄治療的方式讓親人離世是一種不孝,因為作為子女沒有盡全力去搶救垂死的父母或者親人。因此,在病人救治無望的,又同時要飽受巨大痛苦的情況下,家屬也寧願每天花上千元甚至更高的費用,讓病人在醫院繼續接受治療,也不會主動讓醫生放棄治療回家等死。但是其中的痛楚讓病人本身和家屬都頗為絕望,這裡想起了多年前身患胰腺癌的外婆,在去世前兩個月痛的死去活來的情形(基本上止痛劑都失去效果),個人認為這種情況下安樂死應該不失為一種更好的選擇,當然就目前我國的形式下,安樂死合法化絕對是一個複雜的問題,因為不僅僅應該是醫學,法學和倫理學所探討的。而作為一個普通人,當我們面臨選擇,那時我們又該何去何從呢?


醫家兄弟


傅達仁走了,用安樂死的方式,在親人的注視下,走在了自己兒子的懷裡。儘管事情已經過去了將近8個月,傅達仁的親人們仍然對傅達仁的離去有著萬般不捨,但他們也許應當和吃瓜的我們一樣,為傅達仁感到慶幸。畢竟,傅達仁是經過8次申請才隨了自己的心願,用自己想用的方式,親手為自己的生命畫上了休止符。

安樂死本來就是一個飽受爭議、見仁見智的話題。無論是支持還是反對,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權利。對長期飽受胰腺癌折磨的傅達仁來說,他的選擇未必不是經過深思熟慮,在痛苦掙扎中做出的抉擇。前前後後8次申請,他的毅力,他的堅定,他的執著,令人佩服,值得點贊。



人生之難,最難的也許就是兩難選擇:生無選擇,死亦無選擇。反觀傅達仁卻是幸運的。因為他在自己的有生之年選擇了自己的死法,並且成功在瑞士尊嚴機構進行了執行。在2018年6月6日錄下的影像中,他用獨白的方式,說出了他的心裡話:“我按照上帝的指示,明天我要走到他的腳下跟著他走,我要蒙主恩召,安息主懷”。


在2018年的全國兩會中,有多位政協委員提交提案,建議組織專門機構啟動安樂死問題的科學論證。國家衛健委在近期公開的一份提案答覆中表示,相關醫學、倫理學界對於安樂死存在較大爭議。目前,行業內對於安樂死的有關政策持相對謹慎的態度。立法實施安樂死,需要社會倫理及前期相關立法支持,目前還存在較多困難。

作為國家行業主管部門,整體綜合考慮當然沒錯。但對羅患嚴重疾病的痛苦患者來說,用安樂死的方式幫自己和親人兩廂解脫,也許才是最佳選擇。


飛火流星905


支持安樂死合法化,應當賦予那些身患絕症的人選擇安樂死的權利。

臺灣名嘴傅達仁飽受晚期胰腺癌的困擾,最終選擇安樂死,在家人面前,伴隨著歌聲,喝下藥水安靜的離去了。這對於身患絕症的來說,是最好的結局和歸宿。同時,把安樂死第一次推到了公眾面前。


得了癌症以後,治療費動輒就是幾十萬上百萬,一般的家庭根本無法承受,只能變賣家產,四處籌錢。可惜,癌症是絕症,根本看不好,最終都是人財兩空,家破人亡。

老百姓都知道結局,只不過想盡力挽救一下親人的生命,想讓他們多活一天。古話都說“好死不如賴活著”,傳統的觀念中,活著就是勝利,多活一天算一天。



但是,臺灣名嘴傅達仁卻顛覆了傳統的觀念。以他的經濟地位,完全有經濟能力長期抗癌,只不過這個過程很痛苦,要經歷化療、開刀、放療、插管等各種恐懼的治療。最主要的是,醫療條件再好,最終也是會走的。得了癌症就等於被判了死刑,最終還是會死。

傅達仁早就看明白了這一點,與其現在飽受痛苦,不如早點死,於是便選擇安樂死。既減少了自己痛苦,也減少了親人的損失。可以說,他是一個非常豁達的人,真正的看明白了。



得了絕症以後,不但不會為社會創造價值,還會連累很多人,最終還是痛苦而死。相信很多得癌症的人都有安樂死的想法,只不過現在沒機會。應該支持安樂死合法化,幫助更多的絕症病人解脫。


R雜談


我得過急性胰腺炎,痛的受不了,每天晚上要用一支嗎啡,就這樣,即使有安樂死我也不會用,因為我覺得還有生的希望,近50天后我出院了,在家裡還鼻飼了一個禮拜,感冒過四五次,逐漸的好起來了,家裡休息了3個月後又上班了。對於痛我的感受是,即使死也不願意受那種咬牙切齒的痛,所以我對安樂死的態度是,如果大夫判定已經治不好病了,對瀕臨死亡的人使用安樂死是人道的,當然這需要立法,在我國使用安樂死估計不可能,是因為目前我國的法制尚不健全,崇尚盡孝是一種美德,傳統的觀念恐怕難以接受,但我們在健全法制的道路上,應積極有效的去探索人處在生死兩端時應該有的法律地位,並且進行廣泛的社會宣傳,進而為安樂死立法,當然這得有漫長的路要走,國家和社會是在不斷的進步的,不論時間有多長,我是抱樂觀態度的,因為安樂死是為人服務的,而不是殺人的工具,這是人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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