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人冒充亡父抵押房產,柳州這女子獲刑4年半

女子陳某為了賭博,竟僱人冒充她已經去世多年的父親,然後以其父親的名義抵押房產,先後兩次從他人手中騙取借款20餘萬元。

3月1日,記者從柳州魚峰區人民法院獲悉,陳某因犯詐騙罪已於近日被該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4年半。

雇人冒充亡父抵押房产,柳州这女子获刑4年半

法院經審理查明,陳某僱傭他人冒充其於2001年去世的父親陳先生,將陳先生名下位於市區太平西路某地的房產抵押給被害人龔女士,分別在2009年9月4日、2009年10月4日騙取龔女士向其借款,共計24萬元。雙方約定的借款月利率為1.5%。2009年9月至2011年9月期間,陳某先後向龔女士支付借款利息共計8.94萬元,其餘款項則被她用於賭博揮霍。

後來,龔女士因未能按時收到利息,且找尋陳某無果,遂將當初與其簽訂借款合同的陳先生起訴到法院。後來,在法院執行判決的過程中,龔女士才得知陳先生早已去世,與她籤借款合同的“陳先生”是陳某找人假扮的。

今年1月,魚峰區人民檢察院以陳某涉嫌詐騙罪向魚峰區法院提起公訴。後來,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庭審時,陳某表示願意認罪。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被告人陳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鑑於其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可酌情從輕處罰。最終,法院依法判處陳某有期徒刑4年半,處罰金3萬元,並責令其向被害人龔女士退賠相應的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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