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海州法院举行人民陪审员宣誓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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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9日下午3点,海州法院举行人民陪审员宣誓仪式。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海林,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高照,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金立鑫,及新任命的120名人民陪审员参加仪式。仪式由金立鑫主任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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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誓仪式上,金立鑫主任宣读了海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人民陪审员职务任免的决定。出席仪式的领导向新任人民陪审员代表颁发了任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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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任人民陪审员代表苏彪同志做了表态发言,他表示,在今后的审判活动中,将强化责任意识、学习意识、道德意识和为民意识。用自己所掌握的专业知识和实际经验为陪审工作贡献自己的微薄力量,正确行使权力,认真对待每一起陪审案件,公正廉洁司法,做一名合格的陪审员,将把参与审判活动中所看到的、学到的、感悟到的法律知识和法治理念向社会传播,让公众知法、守法,增强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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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全体起立,高唱国歌,由区人大常委会刘海林副主任监誓,全体新任人民陪审员右拳紧握齐眉,面对国徽、《宪法》,庄严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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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高照副院长向新任命的人民陪审员表示祝贺,并代表院党组讲了三点意见:一是认清人民陪审员制度的重大意义。新颁布的《人民陪审员法》,明确规定了人民陪审员的法律地位、权利义务、参审范围、职权行使、履职保障等内容,放宽了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调整了选任机关,规定“三次随机”选用人民陪审员,拓宽了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的渠道,调动了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积极性,确保了人民陪审员来源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健全了司法与民意沟通互动机制,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地位,有助于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实现新发展。二是发挥好人民陪审员的功能作用。要切实发挥好调解员的作用,充分发挥联系群众、熟悉群众等方面的独特优势,注重从社会道德标准等方面对案件进行分析、判断,与法官形成思维互补;切实当好宣传员的作用利用来自群众、了解群众的优势开展法治宣传,传播法律知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营造全民守法的浓厚氛围,引导广大群众理解和支持人民法院工作,不断增强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三是履行好人民陪审员肩负的职责。珍惜荣誉,牢记使命,忠诚履职,切实增强纪律观念,处理好陪审工作与本职工作的关系;严格按照《人民陪审员法》的要求,心存正义、信守廉洁、敬法慎独,自觉维护司法形象,确保公正司法;同时注重自身形象,遵守司法礼仪,强化修养意识,树立良好个人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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