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市民政局違規審批殯儀館 並給予民政項目資金扶持

本報訊(記者 李偉偉)近日,記者接到讀者實名反映稱:神木市民政局不僅違規審批神木西沙殯儀館,還每年給該殯儀館違規年檢,並給予民政項目資金扶持。

舉報人告訴記者,神木市“西沙殯儀館”在2006年由原神木縣民政局批准,並且違規設有火葬場,欺行霸市、非法經營,而且還獲得過民政局大額維修資金扶持,記者查閱相關資料顯示:1997年7月21日,國務院令第225號《殯葬管理條例》第二章第八條之規定:建設殯儀館,火葬場,由縣級人民政府和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提出方案,報本級人民政府審批;建設殯儀服務站、骨灰堂,由縣級人民政府和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審批。

5月3日,記者在神木市民政局就舉報人反映的相關問題採訪了該局郭局長,郭局長明確表示,殯儀館的審批權限在市政府,民政局只能審批殯葬服務站,關於神木西沙殯儀館屬於哪種情況的問題,郭局長避重就輕,稱主管殯儀館的副局長下鄉扶貧去了,相關事情只有主管的徐姓副局長知道,等明天回來回覆記者。記者電話聯繫了神木市民政局主管殯葬的徐瑞華副局長,徐局長表示:西沙殯儀館確實是由民政局前任局長在06年審批為“殯儀館”,每年也由他下面的人進行年檢,至於年檢的簽字有時是他簽有時是別人籤,接著徐副局長以下鄉為由匆匆掛斷電話。

徐副局長在電話中提到,“違規審批應該撤銷”,實際情況卻是民政局一錯再錯,非但沒有撤銷違規的西沙殯儀館,還每年對違規殯儀館通過年檢,並給予項目資金扶持。到底誰是違規殯儀館背後的保護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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