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拉爾基區司法局規範 暫予監外執行社區服刑人員病情複查工作

富拉爾基區現有4名暫予監外執行社區服刑人員,為準確掌握他們的身體狀況,進一步加強此類社區服刑人員的管理。富拉爾基區司法局三項舉措抓好暫予監外執行人員病情複核工作。

一是認真貫徹工作制度。嚴格落實《社區矯正實施辦法》有關規定,要求因病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每個月應向司法所報告本人身體情況,每三個月向司法所提交病情複查情況。

二是在指定醫院定期複查。為掌握暫予監外執行人員的真實病情,避免出現偽造病歷、弄虛作假的現象,2月15日,富拉爾基區司法局組織暫予監外人員在指定醫院富拉爾基區第六醫院進行了身體檢查,醫生有針對性地對特殊人員安排了檢查項目,檢查期間,區司法局及司法所工作人員全程陪同監督,確保病情複查、複核的準確性。

三是認真組織複核。對於暫予監外執行罪犯提交的病情報告,由司法所通過比對診斷證明、檢查檢驗報告單、就醫記錄、走訪詢問相關主治醫師等方式,詳細瞭解暫予監外執行罪犯的病情,根據病情變化及時調整矯正工作方案。

除此之外,本次暫予監外執行社區服刑人員病情複查工作,採取了嚴格的保密制度,確保了本次病情複查結果的真實有效。

富拉爾基區司法局規範 暫予監外執行社區服刑人員病情複查工作

富拉爾基區司法局規範 暫予監外執行社區服刑人員病情複查工作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