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拉尔基区司法局规范 暂予监外执行社区服刑人员病情复查工作

富拉尔基区现有4名暂予监外执行社区服刑人员,为准确掌握他们的身体状况,进一步加强此类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富拉尔基区司法局三项举措抓好暂予监外执行人员病情复核工作。

一是认真贯彻工作制度。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有关规定,要求因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每个月应向司法所报告本人身体情况,每三个月向司法所提交病情复查情况。

二是在指定医院定期复查。为掌握暂予监外执行人员的真实病情,避免出现伪造病历、弄虚作假的现象,2月15日,富拉尔基区司法局组织暂予监外人员在指定医院富拉尔基区第六医院进行了身体检查,医生有针对性地对特殊人员安排了检查项目,检查期间,区司法局及司法所工作人员全程陪同监督,确保病情复查、复核的准确性。

三是认真组织复核。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提交的病情报告,由司法所通过比对诊断证明、检查检验报告单、就医记录、走访询问相关主治医师等方式,详细了解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病情,根据病情变化及时调整矫正工作方案。

除此之外,本次暂予监外执行社区服刑人员病情复查工作,采取了严格的保密制度,确保了本次病情复查结果的真实有效。

富拉尔基区司法局规范 暂予监外执行社区服刑人员病情复查工作

富拉尔基区司法局规范 暂予监外执行社区服刑人员病情复查工作


分享到:


相關文章: